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羅致光:政府施政與收入不均

在6月18日,政府統計處公布了最新(2011年)的堅尼系數,貧富懸殊加劇成為近日城中熱話。令人有些沮喪的是,討論中有覑不少混淆不清的概念,當中更包含了政治批判與抽水。要有清晰的討論,便要先搞清楚我們的語言與概念,我們更要盡量減去先入為主的意念,除去政治色彩,移去前設的意識形態,及排除任何陰謀論,才可平心靜氣來探討收入不均與貧富懸殊現象的背後因由,及訂立日後更具針對性的政策。

貧富懸殊與收入不均

「貧富懸殊」一詞泛指貧者與富者的差距,在概念中包含了財富(wealth)差距與收入(income)的差距。財富一般是以某一個時刻資產(asset)的巿場價值來量度,而收入則是以某一個時段的進帳(revenue)來量度。特區政府在過往的政策討論和近日英語媒體,都以Wealth Gap(財富)來描述貧富懸殊,在概念上是極之混淆。政府公布的堅尼系數是量度收入差距,並非財富差距,而在政府蒐集的人口普查資料中,並沒有香港住戶或個人的財富。在政府的財務政策中,自從取消了遺產稅後便沒有任何針對財富的措施。很多年前,政府取消了股息稅(dividend tax)和利息稅(interest tax)後,剩下來的便只有物業稅,是與財富所產生收入有關,而資產增值稅在香港爭論多年,至今仍未有結論。以下便是以堅尼系數作為收入不均指標來討論。

施政的問題

後多人問的問題是:堅尼系數由2006年的0.533升至2011年的0.537,是否反映了政府的施政的失誤呢?要看政府施政與收入不均的關係,便不能只看這兩個數字。這兩個數字,是反映了稅前(pre-tax)及福利轉移前(pre-transfer)的收入不均的現象,換言之絕大部分政府施政(除了法定最低工資除外),包括了稅收政策與福利政策所產生的效果,都不能單從這兩個數字來估量。不過,在回到這個施政與收入不均的關係之前,我們便應先要探討這個稅前及轉移前收入不均的現象。

為了具體與清楚起見,以下討論便不會只說「堅尼系數」,而是較為累贅地說「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稅後轉移前堅尼系數」、及「稅後轉移後堅尼系數」。

收入不均的國際趨勢

由於全球一體化,國與國之間及同一地區內人民之間的收入差距,都有不斷增加的趨勢,這是由於地區分工更明顯,在國與國之間,甚至是在同一地區內,資金流動限制少,而勞工流動限制多,導致收入高者愈高,收入低者愈低。另一個世界現象,便是知識型社會的發展,亦是導致收入高者愈高,收入低者愈低的重要原因之一。當政府統計處公布2011年數字時,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只是由2006年的0.533增加至0.537,即是小數後的第三個位的4個點子增幅,已是較我所預期的為低。統計處報告中,亦列舉了美國、加拿大、英國與新加坡的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在過往10年的增幅,明顯地反映了收入不均的現象惡化,是一個國際趨勢,而新加坡可能是由於在過往10年的經濟增長,較香港和其他國家為快,其收入不均現象增加速度都較為快。

收入不均與財富不均

另一個令收入不均增加的主要原因,可能便是財富不均增加,及其與收入不均互為影響的關係。雖然我們沒有全民財富的資料,但我們可以從相關資料,來看財富不均加劇的現象。過往20年(1991至2011),美國上巿公司的平均每年股票投資回報率是9.4%,由於資本的全球一體化,我們可以想像香港的情會大致相同,扣取了平均約2.4%(過往20年的平均數)的股息率,假設全數不作再投資,相關財富的增長率約為每年7%,亦即是平均每10年財富便會倍增;這便是富者愈富的基本原因。香港巿區地價在過往40年的增幅,亦是以約平均每年10至11%增加,而香港的名義工資(即未扣除通脹)在過往20年(1990至2010),平均每年增長亦只有2.4%。換言之,資本家的財富以幾何級數(exponential)增加,其所帶來的收入亦隨之而來幾何級地增加,再加上他們的儲蓄率(propensity to save)及再投資率比較打工仔為高,其累積財富及其所帶來的收入,便只會倍倍上升。

法定最低工資與收入不均

其中一個導致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的增幅較我預期為低的原因,便可能是在2011年5月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雖然我們不能估計到法定最低工資對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的實質影響的大小,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可以知悉到法定最低工資的影響。

2011年工作人口最低收入的第1個和第2個以10等分組別的主要職業收入中位數與2006年相比,分別增加了19.3%和26.3%。雖然,經理及行政人員的收入在同期間,增加39.4%,但以有經濟活動的住戶計,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由2006年的0.490輕微下降至2011年的0.489。同一個堅尼系數在2001年是0.488。簡單而言,單從有經濟活動的住戶計,2011年的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扭轉了2001年至2006年的升勢。雖然上述的數字變化不大,我們可以作初步的保守結論,法定最低工資最低限度暫時紓緩了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政府施政與收入再分配

如上述所指,除了法定最低工資外,政府施政並沒有明顯措施直接影響收入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而是透過稅收與各項福利政策,進行收入再分配(income redistribution)。換言之,要看這一任(2007-2012年)的政府施政對收入不均的影響,便要看三套堅尼系數的變化,即是「稅前轉移前」、「稅後轉移前」、及「稅後轉移後」。

從這3套數字的變化(見附表),我們有兩個基本的觀察。第一是:2011年的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是上升了(0.533至0.537),但除稅後便回到2006年同一個水平(即0.521),簡單來說,抽稅的效果,抵消了收入不均的增加。這個現象很大可能是由於在這5年間,基本免稅額只增加了一次,亦只有8%,而這5年的名義工資則增加了16.5%,換言之,在這5年的有效入息稅率(effective income tax rate),實質上增加了;這亦解釋了,在這5年間抽稅的效果能抵消收入不均的增加。

第二個觀察便是在這5年間,福利轉移所產生的減低收入不均的影響,並沒有變化。換個角度來說,在這5年間,恒常的福利轉移相對上並沒有改善。不過,若將政府在2011年的一次過的「紓解民困」措施計算在內,堅尼系數便再調低至0.459,亦即較2006年的稅後轉移後的堅尼系數(0.475)為低。

總結

綜合上述分析,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應有效地紓緩由於全球一體化、知識型社會的發展,與財富增幅遠高於工作收入增加所帶來的收入不均加劇的效果;政府在這5年間的稅務政策,令除稅後堅尼系數回到2006年水平;雖然在這5年間政府的福利轉移政策沒有改善,但其一次過紓解民困措施,仍實質地令2011年的稅後轉移後堅尼系數低過2006年的水平。不過,這些紓困措施被人批評的是,不夠針對性,若能用同一筆資源作針對性的福利轉移制度的改善,其減低收入不均的效果,可以是更佳。在此作一個伏筆:上述所謂稅前轉移前堅尼系數,在統計上仍有不足之處,統計處仍需作進一步研究和分析,才能作出更準確的推算。這一點,我們還要等待一些時間,才可得悉改善推算結果。


香港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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