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6日星期六

訪談:王全璋律師案「關乎公民基本人權」

聲援律師
來自各地的20多名律師在靖江法院和市委提出與王全璋見面要求


中國網民和律師在互聯網上發表公開信,呼籲當局立即撤銷對北京維權律師王全璋的司法拘留決定。

周五(4月5日),中國23個省市的近140名律師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北京市律師協會和當事方的江蘇省靖江市法院發出《建議信》,要求靖江當局暫停對王全璋律師的司法拘留。

前往靖江參與「營救」王全璋的劉衛國律師在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說,周五來靖江聲援的人數接近50人,包括20多名律師和來自各地的普通公民。

4月3日,王全璋在靖江市法院出庭,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案作辯護。

次日下午5點左右,靖江法院網站刊出公告稱:「在審理靖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朱某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中,被告人朱某某的辯護人王全璋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違反法庭秩序,情節嚴重,靖江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拘留。」

「程序違法」

劉衛國律師對當局拘留王全璋提出質疑。他對BBC中文網說:「首先程序違法,法官並沒有當庭說他擾亂秩序,而是把所有的旁聽人員趕出法庭,把王全璋扣下。」

劉衛國說,外界一整夜沒有得到王全璋的任何消息,官方也沒有做出任何解釋。

「在那個時候王全璋實際處於失蹤狀態,我們理解為非法拘禁。直到第二天中午左右才說明要對王全璋律師司法拘留10天。」

劉衛國說,在當局做出拘留決定前扣押王全璋這是「非法拘禁」;此外,拘留場所也不是在拘留所,所以「場所違法、程序違法」。

要求

劉衛國律師說,律師界提出的要求是:釋放王全璋律師並公開庭審信息,包括庭審的錄像。

據報道,王全璋在庭審時遞交一份材料,由於材料只此一份,用手機拍照做備份,被當庭沒收。

劉衛國說,律師對自己提交證據進行拍照的行為並不違法,法院雖有規定不允許拍照錄像,但那針對的是庭審或者法官,一個律師對自己的證據拍照那是一種複製行為,是保存證據的一種行為, 「是完全合法的」。

劉衛國和其他在靖江聲援的律師周五前往靖江法院和靖江市委,要求當局對他們的要求予以回應,但「他們都說在放假」,至今沒有得到官方的任何回應。

公民權利

王全璋律師事件引起中國律師界的強烈反響。劉衛國對BBC中文網說,如果有證據證明王全璋律師確實擾亂法庭秩序,影響庭審,而且嚴重到應該拘留處罰情況,「我們不會提出異議」。

劉衛國表示,他們將與周六(4月6日)下午兩點在靖江舉行「王全璋律師案件」研討會,邀請全國律師和公民參加。

他說:「律師如果不敢法庭上自由發言,這個國家設立的律師制度就沒有任何意義。倘若律師辯護權被剝奪,公民的基本人權也就被剝奪,這是踐踏國際法。」

劉衛國認為,以前媒體掌握在官方手中,如今「自媒體」時代,通過手機、短信和微博能引起更多人的關注。

他表示,來靖江幾天,雖然有警察和警車在身邊轉悠,但迄今為止,當局並沒有直接干預他們的聲援行動。

BBC中文網周五試圖聯繫靖江法院,但無人接聽電話。

在本次採訪結束後,中國官方媒體周五晚首次報道王全璋被拘事件,援引靖江市法院對庭審過程解釋說:「庭審中,辯護人王全璋多次打斷合議庭成員以及公訴人的訊問,擾亂法庭正常的審判活動,經審判長多次警告 制止並訓誡。」

報道說,「在法庭辯論中,辯護人王全璋用其手機拍攝,被審判長發現,審判長當即指令法警對王全璋的手機予以暫扣,待休庭後處置。法警當即通知本院網管員 到場,發現該手機顯示「雲錄音」狀態,法警當即將此情況向審判長報告。」

「審判長在庭審結束後要求辯護人王全璋留置談話。談話過程中,審判長要求辯護人王全璋提供手機開機密碼,其自始至終都未能提供有效密碼,致手機無法打開。」

報道說,「鑒於王全璋上述行為違反法庭秩序,情節嚴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五十條第(三)、(四)款規定,對辯護人王全璋拘留。」

BBC中文網尚無法獨立核實事實真相。

1 条评论:

匿名 说...

我强烈要求公布辛普森案件的庭审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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