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南方週末》被槍斃稿:非正常死亡官員的背後


奪命之利,積怨之川(2)


《明 鏡月刊》编者按:2011年6月5日,被指控涉嫌受賄的前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反貪局長冉建新在被關押受審期間離奇死亡。南方週末兩名記者追蹤調查後發表文章:《奪命之利,積怨之川——一個官員的非正常死亡》,揭露冉建新死亡真相。但這篇原定6月16日見報的文章最後被強行刪除。《明鏡月刊》在此刊登此篇文章原稿。


《南方週末》記者 曹勇  陳鳴


鐵腕李書記

  
  湖北利川冉建新死亡引起民眾暴動,特警開裝甲車前往暴動現場平息暴亂。


  在冉建新的死亡事件中,利川市委書記李偉關係重大。冉建新寫於衛生紙上的遺書亦給調查拋出重要線索。此間既有深刻的官場權力邏輯,亦有外幫本地官員的人情私恨。

  李偉原在恩施州委組織部擔任科長,後赴湖北省紀委掛職,2006年11月調入利川市,擔任紀委書記。

  李偉在當地人脈寬廣、權柄極大,建立了紀委、檢察院、法院“鐵三角”的權力架構,對付不聽話的官員,首先雙規,然後由檢察院批捕起訴,法院判決。“幾人喝喝茶就可以決定一個官員或者一個普通人的命運”,利川市政府一位對李偉持“痛恨”意見的官員說。

  一則可多方考證的事實在利川官場流傳甚廣。利川林業局一位副局長駕公車外出,轉彎時與李偉擦車,該副局長不久即被李偉約談並“雙規”。那輛公車也被紀委扣留,林業局車輛緊張,經反覆求情,48天後公車方被利川市紀委退回。
  李偉熱衷於組織各局、鄉鎮黨委書記參觀紀委的警示教育基地。基地裡面談話室設計成羈押室的樣式,屋中擺有老虎櫈。警示教育基地被當地幹部私下稱為“白公館”。

  冉建新與利川市委書記李偉結怨始於利川市區的拆遷改造。冉擔任書記的都亭街道辦事處位於利川城區核心,近年來市政建設的十大工程均集中該地。
  有利川市政府官員認為,在拆遷過程中,冉建新等本地出身的官員照顧老百姓利益,被認為是抹不開情面,辦事不力,招致領導不滿。尤其是冉建新多次與李偉沖撞,冉曾公開反對李偉領導下的“三違辦”,稱其“做法太左”,而李偉則在會議上公開對冉建新點名批評,並在其他場合明確表示要“整”冉建新。

  事實上,冉家在利川頗有威望。冉父母年輕時皆為利川官員,聲望頗佳,其父曾參加抗美援朝戰爭,後轉入利川政法系統。其母從“土改”時期始便擔任村、居委會幹部,40餘年後方才退休,深受基層群眾尊重。
  冉建新本人在當地也聲望極好,教場村眾多村民說,拆遷改造期間,屢次遇到大雨,衹有冉建新一個官員,撑著油紙傘四處查看群眾危房。

  冉建新被“雙規”後,利川官場上同情者眾。利川市的正科級幹部大部分是本地人,他們絕大多數不認可此事,其藏有遺書的棉衣即是在同情者的幫助下,才送到其家人手中。本地幹部通常稱李偉和另一位譚姓市委領導、法院徐姓院長等為“巴東幫”,這也反映了本地官員與外地官員的微妙關係。

  提及李偉,本地出身的幹部均怨氣十足。一位利川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了多起李偉主持操作下的“雙規”案例。李偉曾經對利川市法院法官趙龍實施“雙規”,但趙龍既非黨員,亦非領導,根本不能“雙規”,但李偉不僅強行“雙規”趙龍141天,還在其間指使牟來俊、蒲朝權等對趙龍殘酷毆打,導致趙龍多處受傷,直到現在還在醫院住院治療,不僅如此,趙龍還被強行起訴,在多名檢察官、法官認為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判有罪,後經湖北省高院判決,趙龍無罪。另有一名規劃局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也不是黨員,同樣被李偉“雙規”,強行要檢察院批捕、起訴,最後被判刑兩年。

  在此次調查冉建新“經濟問題”過程中,教場村八組的一位村民也被紀委關押,他在村委會及村民小組沒有擔任任何職務,也並非黨員。“他們就是問我有沒有給冉書記送錢。”這名村民說,“牟來俊親自帶隊審問,他對我的回答不滿意,沖過來卡住我的喉嚨。”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教場村7組合8組多達數十村民被“雙規”,——紀委的術語是“兩指”,一名紀委幹部解釋說,“雙規”和“兩指“是有區別的,“雙規”是針對黨員幹部的,“兩指”則針對非黨員幹部或者既非黨員也非幹部的一般群眾。
  按相關規定,“雙規”的權力在地市紀檢監察部門,縣級紀委無權決定對誰雙規,必須報批地市紀委,符合嚴重違紀違法,並且證據確鑿的才能決定雙規。

  在保護群眾利益上不妥協,日益將作為官員的冉建新推向一個尷尬的風口浪尖。
  自從2005年煙草工業被上劃之後,國家級貧困縣利川失去了唯一的支柱產業,不得不開始大規模賣地創收。從那時起,冉的仕途即由此駛入利益錯綜複雜的險灘。(未完待续。《明鏡月刊》第18期)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