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特權法調查曾蔭權?立法會否決

《中央社》

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天以29票反對、21票贊成及1票棄權,否決引用「特權法」調查特首曾蔭權接受款待事件。

另外,內委會還以30票反對、20票贊成及1票棄權,否決成立專責委會調查曾蔭權接受款待一事。

對此,香港商業電台報導,建制派認為,應等廉政公署完成調查,再決定下一步行動;正在北京的香港政協委員、合和集團主席胡應湘則指,以香港法律傳統,法院未判決前是假定無罪,要等廉署調查完成,才知曾蔭權是否貪官。

另有議員認為,立法會不能只用特權法一招,應考慮採用彈劾機制,啟動彈劾機制後由終審法官專業處理,較使用特權法聆訊更有效率。但多名泛民議員擔心,現時未能確實指控內容,會影響成功彈劾曾蔭權的機會。

香港特首曾蔭權昨天為接受富豪宴請及租用豪宅落淚道歉,香港立法會部分議員認為,公眾要的不是眼淚,而是資料,呼籲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查曾蔭權。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為賦予香港立法會、議員及人員多項權力及特權,是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據,有立法會的「撒手鐧」及「尚方寶劍」稱號。立法會曾多次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1010302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