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

中共免王立军职被指程序不合法

美國之音

记者: 黎堡 | 香港

中国官方媒体早前称中共中央已决定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有法律专家说,如果消息属实,中央这一举动在程序上违反了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上星期四,官方的新华社说,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薄熙来不再担任重庆市委书记,同时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副市长的职务,现正按程序办理。这则消息被中国国内外媒体广泛转载,并激起民众的强烈反应。

中国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如果新华社的说法属实,中共中央至少在作出免除王立军副市长职务时违反了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宪法和法律给予人大职权任免政务官*

中国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和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行政长官,包括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

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各级人大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第26条规定,各级人大主席团、常委会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请罢免政府官员,并提交人大会议表决;第44条规定,在各级地方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可以任免同级政府正副职行政长官、或撤销他们的职务。

在北京律师和宪法专家吴革看来,新华社所报道的中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行政长官的做法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

吴革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象王立军这样,他是重庆市副市长,副市长的任免在人大闭会期间应该由(人大)常务委员会来决定,(中共)中央只能处理他的党的职务问题,不能处理他的行政职位。所以程序搞错了,应该说中央建议免去他的职务,然后说正在按程序办理。”

吴革认为,新华社所说的中央拟定调任青海省副省长何挺当重庆市副市长,而不是直接决定调任他,就避免了上述的法律问题。

*地方高官实际由中共中央任命*

目前,质疑中共中央作出重庆人事安排可能违法的呼声并不高。曾任新华社记者的政治评论员杨继绳说,不管程序如何,地方高层领导其实都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的。

杨继绳说:“省长需要人大选举,但实际上是要中共中央组织部来任命的。实际上,副省级以上官员都是要中共中央组织部来任命的。”

曾经近距离目睹前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被免职过程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杜导正说,他对中央免去王立军副市长职务的方式没有太大质疑,认为这符合党内外很多人的愿望。

杜导正说:“他那么一个身份的人进入美国领事馆,这一条从法律上来说也是不行的,不许可的。先免他的职,恐怕绝大多数干部和人民是认可的。不然的话,他会干扰你案件的处理呀。”

中国总理温家宝上星期三说,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王立军事件,并取得进展。他还说,对事件的调查工作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调查和处理结果将会向公众交代,并能经受法律和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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