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學者稱北京微博新規定缺乏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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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目前據信有3億註冊微博用戶
中國北京市政府星期五(12月16日)發佈《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註冊微博帳號要用真實身份信息,否則只能瀏覽不能發言。
微博作為新的信息傳播方式在中國極受歡迎,據信目前在中國登記的微博用戶數量超過3億,雖然許多人擁有不止一個帳號。
中國當局一直對通過微博發佈的信息和評論感到擔憂,曾多次譴責通過微博「散佈謠言」的行為,並多次發出需要加強網絡信息管理的警告。
但是,北京市政府最新推出的這項管理規定顯然遇到了質疑和反對的聲音。
中國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教授展江在接受BBC中文網電話採訪時說,政府要管理互聯網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中國畢竟經過30年的法制建設,政府要依法行政。但是,專門針對互聯網的法律中國還沒有。
難得的機會
他說, 北京市的這個規定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電信條例》不太適用於微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很顯然只是一個「辦法」,在法律上的效用是非常低的,幾乎沒有。
展江教授說,多數人都不太能接受這個規定。他說,中國老百姓在有了互聯網有了微博之後,有了一定的表達機會,這是很難得的。
「胡錦濤先生也多次說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表達權,這就是一個很好的管道。對這個管道施加這樣那樣的限制,是沒有必要的。」
展江教授表示,這個規定出台之後的發展前景並不明朗。但是他說,他是希望這樣的規定「不要實行下去」。
有報道說,在北京市推出這樣的規定之後,上海和廣州也會制定類似的規定。
BBC中文網記者就此打電話詢問了中國廣東省新聞辦公室主任莫高義。莫高義稱他「不了解有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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