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撞傷不如撞死 司機淪為殺手

中國馬路殺手愈來愈多,不少人抱着「寧可撞死,也不撞傷」的心態,將車禍傷者殺人滅口。

日前,浙江余姚一對情侶開車撞倒一名老太後,謊稱將其送院就醫,實際上是將她拉到野外活埋。據情侶交代,事發前他們曾喝酒,因擔心醉駕出事故要承擔刑事責任,便產生殺人埋屍的念頭。

「撞傷不如撞死」已成為內地的潛規則。按此解讀,將人撞傷,經濟賠償是個無底洞,傷者及其親屬還會不斷找麻煩;將人撞死,民事賠償可能是個不小的數目,但能夠一次性了斷。在這個潛規則驅使下,近年來多次發生司機將人撞傷後,不是把傷者送到醫院搶救,而是反覆輾壓,直至將人殺死的事件。

類似事件早已數不勝數,見怪不怪。兩年前,一名三歲半男童樂樂在江蘇新沂市一小區內玩耍,一輛寶馬突然倒車將他撞倒,並從他上半身輾過。令人驚愕的是,汽車接着又反覆三次輾壓樂樂,期間司機還多次觀察他的傷勢,直至確認將他輾死才肯罷休。

悲劇延續 永無寧日

在重慶,田姓司機黑夜駕車,途中撞倒一名女乞丐,驚嚇之際驅車狂逃回家。稍後擔心事發,遂開車返回現場,發現女子昏倒在地,當時四下無人,田索性駕車輾過女傷者的頭部,然後將屍體拋入河中。他被捕後竟辯稱:死的是個乞丐,應該沒人會管。

遼寧瀋陽有司機撞倒一名老人後,不僅沒有積極營救,反而為了毀屍滅迹而向壓在車下的傷者連擲六個汽油瓶,致使他全身百分之九十五的皮膚遭燒傷。

面對同類的惡性事件不斷重演,無論立法機構還是司法部門均無動於衷,任由殘缺不全的惡法繼續充當「殺人兇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被重複輾壓的是高官子女或者權貴父母,當局還會如此心安理得嗎?

想當初,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駕車撞倒一名農婦後,因擔心受害人索賠,遂拿刀將其活活刺死。殺人償命,藥家鑫被判極刑是罪有應得,出人意料的是,包括中央電視台、大學教授和一些學者卻集體為他喊冤,甚至提出「激情殺人」說,認為藥連刺八刀,只是他彈鋼琴的慣性。

這些人為了幫助兇手擺脫死罪,不惜扯下道德面紗,放棄公平正義,他們才是社會的毒瘤。一個藥家鑫只害死了一個人,可是這些學者和電視台卻製造出無數個藥家鑫,讓社會和百姓永無寧日。藥家鑫受到法律制裁了,但悲劇仍在延續,原因就是神州大地已經成了製造悲劇的土壤,中國人的道德已經徹底淪亡。


香港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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