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解決官民衝突 烏坎模式治標不治本

香港蘋果日報

李平

汕尾烏坎官民衝突剛告緩和,北京官方傳媒就開始為廣東省委、省政府唱讚歌,其實就是為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邀功請賞,為他明年晉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造勢。諷刺的是,汕頭海門的官民衝突並未因烏坎模式的出現而平息,顯示烏坎模式始終只適用於一時一地,面對越來越多越激烈的官民衝突,當局如果不能從法制、政制問題上去檢討,結果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的確,廣東省委強力介入烏坎徵地問題,緩和了官民對立情緒,避免了流血衝突的擴大及軍警鎮壓,應記一功。但是,當局採用的手法是人治而非法治,其承諾隨時因官員的調遷或態度轉變而失效,境外記者撤離後,官員是否履行承諾不無疑問,而且,烏坎問題只是暫時被壓制,並未解決,至少存有三大隱憂。

最大的隱憂是村民維權代表的功過問題。薛錦波被羈押期間猝死,官方指為心源性猝死,但家人所見,薛錦波遺體傷痕纍纍,其他被拘村民代表恐怕也難逃毒打。當局未有立即放人,是不是正想方設法掩蓋真相?是不是準備以賠償換封口?問題更在於,如果薛錦波是被打死,烏坎村民豈會讓兇手逍遙法外?汕尾哪些官員、公安須究責?

第二個隱憂是廣東省高層和北京傳媒,都將烏坎衝突一度激化,歸咎於基層官員以簡單的方式回應村民的過激要求。但是,忽視村民利益、忽視村民自治權利的,不只是被稱為基層官員的縣、鎮官員,還有狂罵烏坎村民和境外媒體的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這樣的高官。

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受命於汪洋,親赴烏坎將衝突壓制下來,但他離開後,鄭雁雄等地方官員還能信守承諾嗎?就算廣東省委將鄭雁雄調離,但一如他所言:「再派一個市委書記來,也不見得比鄭雁雄好多少。」

第三個隱憂是官方一邊口說村民的訴求合理,一邊指摘村民受境外傳媒、網絡煽動。鄭雁雄聲色俱厲地指摘村民指望境外的「爛媒體、爛報紙、爛網站」,北京報章則指摘網絡將「小事變大」。在他們心目中,村民要求分享土地利益還情有可原,要求民主選舉與民主監督,就是有境外勢力的策劃。這種心態、陰謀論,是官員推卸責任的最佳藉口,完全忽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文規定村委會須「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另一令人猜疑的是,廣東省委火速向烏坎村民讓步以平息事件,但在海門為甚麼不能採取同樣方法?這既說明所謂烏坎模式,並不是甚麼解決官民衝突的創舉,也說明烏坎、海門在內地官場牽涉的層次不同。烏坎徵地涉及的是港商陳文清而已,當局不難壓他照市場原則作出賠償,但海門電廠涉及的華能、華電則大有來頭,華能國際前董事長李小鵬是前總理李鵬之子,不是廣東官員可以輕易得罪的。

要從根本上緩和官民矛盾,要從根本上保障村民的利益,只能訴諸民主、法治的機制,不能寄望於高官良心發現當一回包青天。村民委員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其法律、政治地位必須得到尊重、保障,地方官員必須放棄對村委會選舉的操縱;而要讓官員尊重民意,尊重村民的政治權利、經濟權利,更有待民主選舉、民主監督機制的形成,路漫漫其修遠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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