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社會主義性質下司法改革的左右之爭

孫嘉業 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4個案例給各級法院作參考,被視為內地司法進步的一個象徵。今年10月,內地司法界兩位著名學者賀衛方和徐昕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舉辦了一場“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講座,會上提出“法官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等觀點,對內地司法改革前景充滿期待。不過,前日在中央政法委官網“中國平安網”上置頂刊出的一篇長文《2011年法治回眸:在信仰的旗幟下凝聚法治力量》,內容足令學者沮喪。

學者力倡法律至上

這篇原載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報《檢察日報》的文章,引述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全國政法會議上所言,“政法機關……最根本的一條是堅定理想信念”。

文章稱,內地各政法機構近年都提出自己的價值觀口號,如法院是“公正、廉潔、為民”,檢察院強調“忠誠、公正、清廉、為民”,公安部提出“忠誠可靠、秉公執法、英勇善戰、紀律嚴明、無私奉獻”,國家安全部號召“對黨絕對忠誠、精幹內行、甘當無名英雄”,監獄勞教部門倡導“忠誠、敬業、嚴明、廉潔”,文章將所有這些口號,提煉為“忠誠、為民、公正、廉潔”8字。

中央政法委強調“忠誠”

從上述口號可見,內地絕大多數司法部門,都特別強調“忠誠”,雖然僅國安部明示“忠誠”的對象是黨,但其他部門的“忠誠”對象應該也是中共。至於法院未提“忠誠”,可能是擔心過於有礙觀瞻。其實,法院最應該“忠誠於法律”,但內地法院卻喊不出這口號。

按中共信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軍隊、法庭、警察、監獄,都是國家機器,必須牢牢掌控在專政階級手中,這與司法獨立形成“悖論”,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一番有關法治的言論對此理論作了最好的註腳:“社會主義的政法隊伍,一要對壞人‘狠’;二要對人民‘親’,這是我們社會主義性質所決定的。”(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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