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星期三

奧運羽球放水/鋌而走險為金牌 誰默許?

黃煜/新竹教育大學體育系主任(桃縣楊梅)

進入第四天賽程的倫敦奧運,因中國大陸、南韓與印尼羽球選手「策略性」輸球引起譁然,即使中國大陸媒體對自家選手也有所批判;面對輿論壓力,國際羽球總會快刀斬亂麻地將八名選手判定失格。

這個事件發生的背後,理由其實很簡單,選手視穿金戴銀的利益遠遠超過了運動家精神的重要性。雖說個別球員的偏差行為導致球場上荒腔走板的演出,但若沒有教練或其代表團的默許或是忽視,這些菁英運動員絕不會出現違反運動倫理的情節。

類似案例在國內外其實時有所聞,只是奧運會為全球最盛大的運動賽會,在媒體高度重視情況下,所涉及層面及商業利益難以估算,風吹草動都會引起大幅報導,未來若要減少或避免類似狀況出現,運動組織勢必要從教育面及制度面著手:

首先,落實公平競爭的運動價值。參與運動強調的公正競賽,從所有參賽單位成員及競賽事務人員,都要進行倫理教育並提供各種案例教學,以確保所有參與運動的利益團體,認識運動參與的真正意涵。另外,對於遵守運動家精神的運動員或團體應當適度的彰顯。

第二,競賽制度的調整。本次羽球預賽的分組循環,其實給了參賽運動員鑽漏洞的最好機會。競賽制度的設計良窳對於運動賽事的公平也會有所影響,因此未來理應思考規劃更完整的競賽制度,以降低出現弊端的可能性。

第三,懲處措施的制定。雖說國際羽總在一天之內就做出選手失格之決定,但其傷害已經造成,因此未來應要求現場競賽事務人員,如執法者或技術委員會,對於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出現時,應有更明快的處理,並將類似不道德行為列入處理規範。當然,代表團或教練也要對其運動員行為負責,因此對於相關成員應該有所懲處。

公平競爭一向是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宗旨,任何違反其宗旨的行為皆應受到譴責,但在許多現實利益的誘惑下,許多運動員及周遭成員紛紛鋌而走險。此次事件對於沉浸於「金牌迷思」的運動組織或運動員個人,是最好的省思,畢竟優秀運動員參與競賽並非爭一時,而要爭千秋。



台灣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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