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農藥鹽荼毒天下 老百姓夫復何言

《太陽報》

坑渠油夢魘尚未遠去,農藥鹽生化危機又降臨國人頭上。江蘇奸商非法收購農藥生產廢渣提煉工業鹽,然後傾銷全國,已有萬餘噸流入十二個省市,小販用這種鹽製作燒餅等食品,令人不寒而慄。

柴米油鹽每人每天都要碰到,如今連小小一包鹽都出問題,國人以何為食?又怎能心安?當下中國油有坑渠油、米有陳化米,如今鹽有農藥鹽,每天三餐相當於飲鴆止渴,慢性自殺。連最基本生活和健康條件都無法保證,難怪中國人紛紛移民國外,用腳投票。

一 包鹽區區數元,似乎只是微利,但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以農藥廢渣鹽來說,奸商以每噸十元購入原料,經數個環節流入市場後每噸一千四百元,利潤翻了一百 多倍!如果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法律,那麼百分之一萬的利潤,資本便可以蔑視人性並將道德踩在腳底下。
明為監管 實為放縱

正 是如此暴利,讓無良商人幹起傷天害理的勾當,將屠刀對準同胞,而違法成本低廉又使這些人有恃無恐。根據現有法律,一次性購銷二十噸工業鹽冒充食用鹽銷售才 構成犯罪,否則只能沒收和罰款,而罰款只有鹽產品價值的三倍以下。一邊是巨額利益誘惑,一邊是極小法律風險,無良商人又怎會望而卻步?

中國實行鹽業專營制,食鹽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都由各級鹽業公司高度壟斷,但農藥鹽仍能攻城掠地,無孔不入,鹽業監管部門盡職了嗎?官員們不是尸位素餐,就是胡作非為,甚至與非法鹽商沆瀣一氣,明為監管實為放縱。

問題食品一個接一個曝光,查處了水銀魚,又發現了坑渠油,收繳了石灰麵粉,又出現農藥鹽,按下葫蘆起了瓢,這說明中國的法律制度已出現了問題,完全達不到懲惡揚善的目的。

中國司法制度最近幾年打着與國際接軌的招牌,不斷進行改革, 但卻改成四不像,對貪官污吏不法商人網開一面,對弱勢群體上訴民眾卻窮兇極惡,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竊國者侯、竊鈎者誅的現象再次出現在神州大地。法 律保障的是權貴們的人權,但卻坐視億萬人民陷於有毒食品的汪洋大海於不顧。無良商人「保障人權」旗號下一再被放縱之際,正是億萬人民人權被踐踏之時,面對 這樣的法律制度,夫復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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