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孔傑榮:谷開來受審 聚焦中國死刑

孔傑榮

 一九九八年,谷開來出版了一本有關美國法律制度的書,當時她已是冉冉升起的政壇新星薄熙來的妻子,同時也是一名成功的律師。她讚揚了中國對謀殺嫌疑犯的死刑追訴快速且具有確定性,相較之下,死刑案件在美國法院受到的是冗長且詳盡的審查。無疑,谷從來未曾想到她可能成為代表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缺陷的世界性標誌人物。然而,她因謀殺英國人海伍德(Neil Heywood)將在合肥受到的審判,必然會將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聚焦於中國刑事訴訟的不公平,即使她大多數的同胞由於政府的信息封鎖并不知道這些令人不快的現實。

 為什麼千里之外的安徽省省會合肥成為了審理地點?犯罪行為發生在重慶。可以理解的是為什麼在重慶進行審理會招致對審判公正性的種種疑慮,因為處理案件的檢察官和法官可能在她丈夫不久前作為市委書記實施恐怖統治時期得到任命、提拔或是遭到了負面的影響。但是為什麼是合肥而不是其他數十個法制更為成熟的管轄區?一些觀察人士認為安徽法院比起其他大多數中國法院更不傾向於保護刑事案件被告及其律師的權利。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在安徽有深厚根基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先生試圖在此案中將自己的影響力發揮到極致?儘管缺乏法律教育背景和審判經驗,王曾主管控制當地警察、檢察官、律師和法官的安徽省委政法委員會多年。

 為什麼僅對谷開來提出謀殺指控,而不根據據稱導致她和被害人心生齟齬的祕密且可能違法的跨國金融交易提出指控?她丈夫的命運還有待至今已將其隔離監禁逾四個月的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作出決定,後一指控是否會牽涉她仍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丈夫?除上述罪名外,是否會對這對夫婦另外追訴其貪汙罪嫌,對二人進行合併審理?

 谷開來和她目前作為同案被告的前勤務人員會得到什麼樣的審判?庭審是否會對公眾和國內外媒體公開?到目前為止,起訴書尚未得到公布,該案的庭審是否已經被正式定性為涉密,我們尚不得知。如果當局認為存在信息披露風險,例如,被告是如何如媒體所報導的獲取氰化物殺害了被害人,或者有關薄、谷、海伍德及其他人之間私人和業務關係的駭人聽聞的細節,那就很有可能進行不公開審理。公開審理還存在著被告暴露情緒失控的風險。即使法院宣布進行「公開」審理,中國庭審常常會對旁聽進行限制。

 被告人是否會有獨立能幹的辯護律師?他們已經被剝奪了自己選擇律師的權利。數周前,他們的家人為其聘請了經驗豐富的北京律師,但是律師和家人均未獲准接觸被告。相反,據悉合肥當局為他們指定了顯然受政府控制、為政府信賴且唯政府之令是從的當地律師。這是針對「敏感」中國案件的慣用伎倆,目前以故意殺人罪對陳光誠的侄子提起的公訴也使用了同樣的手法。

 可以肯定的是,即使辯護律師勇敢且幹練,其所能發揮的作用還是會受到嚴重限制。控方證人很少在中國的刑事法庭中出庭作證。取而代之的是,檢察官僅僅只是當庭宣讀證人審前作出的證言,由法庭記入庭審筆錄。這樣可以防止辯護律師行使交互詰問證人的權利。另外,如果控方證人不出席,法官通常會拒絕允許辯方證人出席,有時候還荒唐地聲稱,只聽取一方證人現場證詞是不公平的!

 而且,對於律師而言,開庭前極短的時間內才受指派準備辯護,這具有相當的挑戰性。政府的偵查人員和檢察官已經為提起指控準備數月,而這一複雜的死刑案件的辯護律師看來卻是最近才接受指派。即便允許律師在開庭前接觸控方證人和證據,雖然這種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如大家所期待的該案馬上進入了庭審,被告辯護律師也根本不可能在一個公平競爭的場合與公訴方抗衡,尤其是當他們與當事人的會面時間有限且受到了嚴密監控。

 我們無從得知被告律師是否會被允許進行無罪辯護,或者受到限制只能對可能導致刑罰量減少的從輕處罰情節作出辯護。外界普遍謠傳谷開來長期以來深受憂鬱症所苦,這暗示著她的律師或許會以精神病為由,要求法院判定被告僅具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儘管中國法院很少以精神障礙抗辯成立為由判定涉嫌謀殺的被告無罪,但有時不會對精神病人處以死刑,而是判處無期徒刑或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谷女士更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是一項獨特的具有中國共產黨特色的懲罰,如果被告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間沒有實施故意犯罪,則死刑將轉化為無期徒刑。儘管有關她被提起公訴的官方消息並沒有提及精神病,該新聞卻暗示存在著另一個可能的從輕處罰情節。新聞報導稱,其子的人身安全受被害人威脅,谷實施謀殺是為了保護她的兒子。她也可能通過變成控方證人指證她的丈夫和其他人來「立功」。

 不論她被判什麼刑罰,辯方若從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至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也不太可能改變判決結果。事實上,高級法院很有可能祕密地指揮下級法院進行審理。無論如何,考慮到中國最高領導人將基於政治考量決定其刑罰,判決結果將不可變,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也無能為力。

 有人會猜測谷開來是否仍然對美國死刑案件被告所享有的法律保護懷有其早年所持的疑慮。也許她現在會更加重視毛澤東的告誡--毛在殺人問題上絕非外行--「殺頭不能像割韭菜那樣,韭菜割了還可以長起來,人頭落地就長不攏了。」

 
(作者孔傑榮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外交關係協會亞洲研究兼任資深研究員。英文原文請參 www.usasialaw.org。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劉超譯。)


台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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