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當心,道德治國變成苛政治國!

南方朔

人們讀古代中國的歷史,讀到隋朝隋文帝楊堅這一段,一定都會很有感觸。

 因為楊堅本質上應該算是好人,他非常痛恨大官行為不當,在都城裡派了許多親信當特務,一知道那個大官做了不好的事,立即加以重刑;他極端痛惡官員貪汙,派了許多手下去假裝賄賂,誰如果收了,一定死路一條。除此以外,他也痛恨治安不好,只要有人偷別人一錢或三人合偷一瓜,一律判死刑,如果檢舉別人偷盜,則把那個人的財產沒收,分給檢舉人。楊堅以為自己是以道德治國,實質上卻是最不道德的治國。整個國家給他搞得烏煙瘴氣,很快就國家崩潰,整個隋王朝只混了卅九年即壽終正寢。如果用今天的概念來解釋,楊堅所搞的那一套,即是典型的道德法西斯主義。那是一種以道德為名的胡作非為。因為他可以用道德來自我合理化與自我偉大化,他的一切胡作非為也就有了理由,而可以亂搞到底。

 隋代楊堅式的那種道德法西斯亂搞,現在已不可能存在;但與它有近親相似性的亂搞方式卻仍然繼續。最近,檢調單位放話,宣稱要嚴懲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國科會研究補助經費弊案,並要依貪汙罪論處,可以說即是一種道德法西斯。

 對台灣學術研究狀況有理解的都知道,我們的學術研究最主要的贊助機構乃是國科會,而得到國科會補助的,卻要按規定核銷;但主持計畫者多半不會也不耐煩來處理這種報銷瑣事,多半交給助理來處理,而助理則相互介紹,而委交給幾家做帳公司來幫忙,於是做假帳,以假發票核銷之事遂告出現。這乃是歷有年所,相沿成習的陋規,它是報銷制度這種政策所形成的對策,大家都知道,因而以前都睜隻眼閉隻眼不太追究。這種事就和以前的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相同,都是報銷制度所催生出來的,要說是陋規或違法,它的確是違法;要說它不是違法,它也不是違法。它是報銷制度殘留下來而未清理掉的尾巴。因此它是教育研究界的歷史共業。

 對於這種必須用轉型觀念解決的問題,就需要當權者本於歷史的認知,將以前的研究報銷制度做出新的調整。我們以前那種把每個人當賊看的報銷制度是否還有存在下去的理由?學術教育界乃是個特別需要尊重和自由的領域,是否可以本於信賴原則,將研究經費的核銷大幅減化?先進國家是怎麼做的?只有新的報銷制度能夠形成,舊時代留下的尾巴才有清理掉的理論基礎。

 但今天的台灣卻不是以這種方式解決問題,而是檢察總長召集台灣高檢署,以及若干檢察官員,草草的開個會,就將此案定了調,這是以不實單據浮報經費的重大弊案,必須依貪汙罪論處。由檢察總長處理此案的態度,我們已活脫脫的看到了司法道德法西斯面貌。他們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更大的問題。本文一開始時提到的隋代法律暴君楊堅已在台灣復活。

 一個社會應該做的,乃是統治階層以仁治國,講究輕政簡政,當政府的官吏少做擾民之事,各行各業的人民就不必在如何規避責任,如何陽奉陰違等負面事務上去傷腦筋,如果大家都能把精力用到正面事務上,這個社會自然會蒸蒸日上。如果一個社會的統治者們自以為有道德,動輒視別人都不可信,那麼他就會成為苛政的源頭。台灣的檢調單位準備用貪汙罪來辦一百多個教授,這種把學術界的人都視為貪汙者的心態,或許可以滿足他們自鳴得意,自認優越的道德高尚感,但卻為台灣的苛政打開了一條新路。

 近年來的台灣,已愈來愈喜歡用楊堅式的道德來治國,已治出來一堆苛政。我真的不希望看到一百多個學者教授也被辦成貪汙犯,甚或瑯璫入獄,因為那會是全世界最大的笑話!

(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台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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