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港区人大告御状求释法 触动港人神经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在港府表明不宜轻率启动中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即「释法」),以遏止「双非婴」(即父母均非香港人的中国内地人士来港诞下的婴儿)问题,但逾八成港区人大代表11日联署,上呈人大常委会,「建议」中港政府研究以包括释法在内的各种方法来解决双非婴问题。香港有法律学者和报章社论指责人大做法是「告御状」,会造成两个权力中心,起极恶先例,亦破坏基本法的尊严。

不过,联署的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否认令香港出现两个权力中心。而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则估计,其实是北京政府认为须要释法,借人大向港府施压,以减少冲击。

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订明香港有终审权,以体现司法独立,但基本法同时订明,人大常委有解释权。以中国一个政治机构阐释基本法,1999年时已被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质疑为破坏司法独立之举,而过去四次释法,均在香港引起争议和震动。在双非婴问题变得严重时,香港泛民主派较多声音支持修改基本法来解决问题,但北京政府一向反对修法,以免开先例,令其他修订基本法的声音「有机可乘」。

当年有分参与起草基本法的港方委员向本台解释,指当年草拟现时引起争议的基本法第二十四条时已经知道,订明「中国人在港所生子女」均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写法会在内地人士涌港产子时出现问题,但中方坚持,并表示会做好把关工作,不让内地人来港产子。可是在推出自由行之后,情况已不受控制。解决之道,当然是要求中方加强行政手段,阻截双非人士来港产子。

透过行政手段阻截双非孕妇来港产子亦是港府的首选,律政司长黄仁龙11日早上表示,行政手段已初见成效,有需要时会加大力度。至于透过释法以解决问题,具争议性,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及终审权,释法不可轻率而行。港府同晚亦发表声明,重申有关立场。

不过,发起联署的基本法委员兼人大代表谭惠珠认为,行政手段只可缓和情况,不能根治。

对于三十六名港区人大中有三十人联署声明,要求中央政府和港府研究包括释法在内的各种方法以解决双非问题,香港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张达明形容,港区人大这种绕过港府上京「告御状」的做法很有问题,既不尊重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权力,亦会形成另一个权力中心,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

另外,香港《成报》12日的社论亦指出,香港应先尝试自行解决,若遇上较为棘手的事情便提呈人大释法,会损害《基本法》的权威性,亦有损「一国两制」、香港司法独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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