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于浩成在理論務虛會上發言介紹公安部情況



《新史記》李南友(遺作)




(續前)等待分配

于浩成從幹校回到了北京,但是一直沒有分配工作的跡象,閑著無事做的日子實在是不好過。
1975年,公安部下令將他作為工作組成員下放到長江葛洲壩工作,帶隊組長是公安部的一位副局長,這一位是靠造反起家的副局長。老實說,組員們都見了幾年“文革”的世面,也不那麼好管理了。
反擊右傾翻案風大批判開張時,他們一行又回到了北京。這位局長大人立即控告他們不老實,是右傾翻案風的反映,控告他們背後議論江青等中央首長。於是,公安部又通知于浩成去五七幹校,但是于浩成堅決頂住了。

1976 年,是中國歷史上多災多難的一年。周恩來、朱德、毛澤東三位党和國家領導人,在這一年相繼離開人世。4月,在天安門廣場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自發的聲討 “四人幫”,悼念周總理的偉大群眾運動,不久,又發生了震撼世界的唐山大地震,10月6日,又一舉粉碎了“四人幫”反黨集團。
10月5日,于浩成同公安部的其他幹部,出發到唐山救災,那時他還沒有恢復黨籍,被分配到派出所幫忙工作。也許帶隊的人向當地的派出所交了底,大家都知道他是“走資派”,所以不少人仍然歪著眼睛注視他。
于浩成知道“四人幫”被徹底打倒的消息,是在10月下旬。他高興地徹夜難眠。他想,終於熬過來了,終於歷盡艱辛迎來了第二次的解放。
1978年1月,于浩成被恢復了黨籍,恢復了工作,公安部黨組委託他負責群眾出版社的恢復工作。

理論務虛會

1978 年底,1979年初,于浩成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理論務虛會。會議召開之前,批判“兩個凡是”的觀點,主張“實踐是鑒定真理的唯一標準”的 討論已經在全國展開,會議異常活躍。于浩成說,這是他過去從未參加過的思想活躍的會議,也是心情最舒暢的一次會議,與會者暢所欲言,使他聽到了過去聞所未 聞的新思想,新觀點。嚴家其提出的廢除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終身制的建議,給了他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舉雙手贊成。

會上, 于浩成向與會者介紹了公安部的情況,長期以來,公安部一直由謝富治控制,後來,華國鋒也曾當過一陣子公安部部長,汪東興對公安部的影響很大,他與華國鋒都 是主張“兩個凡是”的。在全國開展“實踐是鑒定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時,于浩成建議,在自己任主編的《人民公安》上刊登此類文章,讓全國的公安幹警進行 討論,但當時公安部內某些負責人不同意。事實上,在公安幹警中討論這個問題尤其是有現實意義,因為,在“文革”中、“文革”結束後不久,不少冤假錯案正是 由公安部製造與執行的,肅清“文革”流毒,重新認識“文革”中與“文革”後的一些問題是十分有必要的。不僅如此,就連于浩成應邀參加這次會議,他們也要做 文章。

理論務虛會即將開始前,他們獲悉于浩成要參加這個會議,感到很不是滋味。他們以組織的名義給中宣部打了一個電 話,說公安部辦公廳的一位副主任陸石更有資格參加這次會議,公安部部長趙蒼璧也曾親自出面過問,他們不明白,于浩成憑什麼參加這樣的會議?中宣部答覆說, 這次參加理論務虛會的名單是由中央籌備小組定的,由他們出面邀請,不是由各單位派遣的。無奈,公安部才默認了這個事實。
事實上,于浩成參加 這次會議,是由于光遠提名的。于光遠與于浩成素不相識,只是由於于光遠曾聽過于浩成的幾次發言,很欣賞于浩成的觀點,所以提名讓他參加了。在會上,于浩成 與黎澍支持嚴家其廢除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終身制的觀點。于浩成還提出,國家最高領導人應多到國外走走,看看,不能夜郎自大,固步自封,現在很多國家發展很 快,資本主義國家並非像我們所宣傳所理解的那樣,倒是我們自己落後了,落後的原因是閉關鎖國。他提出,毛澤東在“文革”中為什麼會犯這樣嚴重的錯誤,其中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夜郎自大,只知道鑽故紙堆,不是向外看看翻天覆地的新世界,毛澤東除了建國前期到過前蘇聯外,足不出國門一步,用一種狹隘的小農的思想 意識來理解,猜度國外的情況,對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法治,經濟發展,科學的文明都用一種極左的眼光去對待,他自己不明白,也不讓別人明白。稍微有不同意 見,就進行批判鬥爭……夜郎自大使人愚昧,使人落後。

于浩成實際上在1978年就提出了放眼看世界,用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資本主義文明,對外開放,謀求國內改革,以求得進步。


上書中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81年6月20日,當時任群眾出版社總編輯、黨支部書記、公安部辦公廳黨委委員的于浩成,給中央領導同志寫了一封言辭懇切的信,信中說:
“…… 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即將舉行並討論通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我想到了一個問題,現在寫信向您們提出來,這個問題也許您們已經考慮到了。高崗、饒漱 石的案不能翻,當時黨中央對這事處理得是好的。但是有一件事是否應該重新考慮一下,即饒漱石在被開除黨籍後,作為一個公民,長期關押在監獄裡,既不審判, 也不釋放,直到被關死在獄中,至今也未向黨內和社會上公佈過,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既然對饒漱石可以這樣處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對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等 許多同志也這樣處理,就不足為怪了。我建議在《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提到高饒事件時,講一下對饒長期關押沒有公開審判的做法是違法的,今後嚴禁再這 樣做。我認為在全黨同志中,特別是在一些領導同志中,加強法制觀念還是十分需要的。我們必須接受歷史的教訓,對憲法和法律的任何微小的違反和破壞必將導致 整個社會主義法制的崩潰,形成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態,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大損失……”
于浩成的這個建議是無法批駁的。
胡耀邦同志很快作了批示,他說:長期不審批和未依法判處,這當然不對。但現在在決議上寫,不能這麼辦。請作點解釋。簽署日期是6月23日。這樣的工作效率不能不令人欽佩。
于 浩成從自身的切膚之痛中感受到,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須真正用法制來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這種法制,應該是對任何人都一律平等的,不論是饒漱石,還是 國家主席都一樣。作為一個公民,人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制約,“文革”的一條重要教訓是獨裁者可以無法無天,這種狀況到了必須徹底改變的時候了。(新 史記》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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