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8日星期四

王光亞談遏雙非:先採行政措施 再商長遠治本

香港《文匯報》

(兩會報道組 黃偉漢)就解決內地「雙非」孕婦湧港產子的問題,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王光亞主動邀約部分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商討問題。與會者建議以行政措施、釋法和醫療簽注等方法應對。據引述,王光亞表明,中央十分關注有關問題,會慎重考慮大家意見,並與特區政府商討對策。

 是次會議主題為討論「雙非」孕婦問題,各人代和政協和王光亞交換意見,讓中央了解情況,以推行確實對應措施。除王光亞外,出席會議的包括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計劃生育辦公室高層人員。與會者在會上提出多種解決辦法,包括行政措施、釋法、修法和修改香港的本地法例等。

「莊豐源案」顯後果 衝擊兩地制度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會後引述王光亞的講話表示,王光亞非常關心「莊豐源案」判決11年後對內地與香港的影響,這些影響包括對香港的房屋、教育、醫療和福利制度的衝擊,及違反內地「一孩政策」的規定。王光亞又指,行政措施可紓緩有關問題,他會盡力在這方面幫忙處理,和特區政府商討方法,但承認這難以根治問題。不過王光亞並未說明具體應採取的解決方法,也沒有提及釋法與否。

 譚耀宗又指,自己在會上向王光亞申明民建聯的立場,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採取行政措施,內地出入境部門也可協助堵截「雙非」孕婦,以及可在適當時候釋法。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動力」召集人林健鋒在會上則向王光亞說明,倘強行不允許孕婦來港,將影響部分正常商務和旅遊活動,而修法則耗時太長,有關問題已很政治化,不容再拖,認為人大應盡快釋法。他指,王光亞會上未有說明釋法與否,只說當年釋法情況和現在不同,現階段要再審視條件才再決定下一步。

《基本法》原意 父母一方須永久居民

 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引述王光亞指,《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立法原意,在1996年籌委會已說得清楚,一定是父或母其中一方是永久居民,在港所生的子女才有居港權,立法原意是阻止大量內地人來港取得居港權,又引述說,目前的行政措施效力有限,並非長期解決問題的方法,中央會提出治本的解決方案。

 他認為,特區政府在「莊豐源案」後,經修改的本地法例不符合立法原意,而有關的本地法例一日不修改,行政措施都只能作把關,是治標不治本的。但他認為,今屆立法會及政府的任期即將完結,預計到下屆特區政府才能解決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會上建議特區政府可為「雙非」嬰兒簽發出世紙,但不標示擁有香港居留權,如父母有異議,可循法律途徑處理。他希望特區終審法院屆時基於每年平均約有3萬多名雙非嬰兒出生的實際情況,從公眾利益出發,判他們無權在港居留。

 全國政協委員、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則認為王光亞很有誠意解決「雙非」問題,會面很有意義。他在會上提出新民黨建議,認為政府可設醫療簽注制度,屆時獲醫療簽注雙非孕婦才獲准來港產子,其嬰兒亦可依法獲得居港權,若無簽注在港產子需負刑事責任。他認為這樣便不用涉及法律問題,而以刑責阻嚇比起在過關時匆忙堵截「雙非」孕婦更有效。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醫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則趁是次會面,向王光亞說明公立醫院首要為本地孕婦提供服務,同時指雙非孕婦對急症室服務的衝擊。他並陳列和雙非孕婦問題的有關數據供王光亞參考。王光亞則提及會和廣東省有關方面配合處理問題。

公安部副部長出席 將推應對措施

 全國政協常委鄭家純則指雙非問題是城市與城市的利益問題,呼籲各方應以包融和諒解的態度面對。

 據了解,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昨日亦出席了香港政協委員聯席會議,聽取委員對「雙非」孕婦的意見,其間表示公安部會推行不少措施應對問題,包括嚴格控制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的行政手段,不過就認為「雙非」問題主要由香港法律問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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