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纏訟21年「蘇建和案」 申張正義最是大快人心

廣受國際與台灣人權組織關注、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性的刑事案件「蘇建和案」,昨日終於在各方長年的努力下以無罪終審定讞。此案纏訟21年,整個社會從案件審理過程中汲取了寶貴的教訓,也相應地促成了多項司法體制與法律的改革。漫長的訴訟賠上3名青年的一生,消耗了大量司法與社會資源,證明了司法體制改良代價極高、進步極其緩慢。

以現在的法學思潮觀之,一件取證過程充滿瑕疵、刑求取供、除嫌犯自白之外無有力證據的案件竟然可以來來回回纏訟21年,歷經6度死刑判決、2度無罪判決,的確匪夷所思。不過這就是台灣數十年來司法體制的現實,如果不是各方人權組織積極營救並發動社會聲援,3名無辜青年早就命喪刑場,為台灣司法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

此案被告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3人曾於2000年與2008年二度婉拒時任總統陳水扁的特赦,面對死亡與正義的抉擇,其內心煎熬絕非他人可想像。他們在多次被判死後,竟然還能相信司法體制具備自我更正能力,並願意以寶貴的性命做賭注,此一以身殉司法正義的情操已近乎偏執,事後思之更是令人膽戰心驚。

「蘇建和案」21年後終雪冤

司法是現實社會最後一道正義防線,但蘇案讓台灣人更加明瞭,違法偵訊、刑求的檢警司法人員仍未從台灣司法體制裏完全消失。不肖的司法人員對整個體制來說雖然是少數,但司法案件對他們管轄下的每一個被起訴的人民來說,卻是人生的全部。未來要如何持續推動司法改革以減少人為錯誤,維護法律的正義,還有極長、極艱辛的道路要走。

1996年台灣軍人江國慶的死刑誤判在今年得到平反,但人命已無法挽回,江案與蘇案截然不同的結果必然讓台灣社會重新思考廢除死刑的問題。馬英九總統曾以台灣民意超過七成贊成為由,傾向維持死刑制度,完全是選票考量的政客口♣,有負其響噹噹的哈佛法學博士頭銜。這兩個案子的結果證明,要在民主體制底下推動司法改革與申張正義,社會團體比總統要有用得多。

金柚子

香港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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