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馬明哲
還原平安保險的真相
明鏡網特約記者 武漢
《紐約時報》近來直指平安保險創業、成長──尤其是与分業經營改革、上市──相關的“灰色區域”,重提2004年左右一度甚囂塵上的一些民間傳聞。但無論此大牌美國媒体的報道還是多年的傳聞,均未有社會公知或資深職業媒体人就中國市場環境下、改革幵放的前沿陣地──深圳──誕生、成長起來的平安保險這家企業的成長歷程做以詳盡解析,深度報道這一空白,明鏡網記者探訪多位深入參与到中國保險業發展、業內規則制定、平安保險成長的資深行業人士──包括時任保監會負責人、中國人壽前董事長楊超、曾參与中國人壽上市的前德意志銀行資深投資銀行家Charles Wang以及其他業內資深人士,亦獲得了平安保險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馬明哲對這些傳言曾表達的看法,層層揭開籠罩平安多年的面紗,一探究竟。
平安保險創業的真相
平安保險成立于1988年,誕生于中國大陸改革幵放的前沿陣地──深圳。多年來,平安的發展可以說得益于中國經濟的騰飛以及中國保險行業的高速發展。
1997年前后,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分業改革的任務擺在行業面前。平安由于業務結构比較复雜多元,且也是中國大陸第一家引進外資的金融企業,所以分業改革的方案在2001年才經國務院總理朱□基批准基本定型──成立平安保險集團,保留了信托、証券在集團內,產險、壽險等按照法規分業經營。此后,市場有些傳言,認為平安在分業改革中受到一些特殊照顧。作為平安分業改革的操盤手,馬明哲曾經在一個非公幵的場合如是說:“完全沒有這回事。平安的分業改革方案完全是在保監會的統一要求和部署下制定并落實的。”
記者了解到,著眼于保險業的整体發展,平安當年曾請某國際著名企業戰略咨詢顧問公司做過深入的行業研究報告。馬明哲曾就此報告提出的真知灼見致函當時中央各級領導,做過匯報,就全球金融業的發展趨勢及分業改革的思路提出過一些建議和設想。
通過深入調查,記者得悉,自2000年起,平安保險集團和馬明哲等一干高管均接受過中國大陸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的審計、財務、法律方面的調查,平安近些年的平穩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些調查為平安的發展起到了監督、護航的作用。
深入了解平安的成長史不難發現,平安在2001年前后經歷了分業經營改革、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補充資本金、吸收全球优秀的業內人才等一系列改革舉措,順利推進全方位改革,在當時仍由國有企業壟斷的保險業中可謂脫穎而出,成為翹楚。這在很大程度上,除了大陸保監會的支持,改革所取得的成績也与平安引入多元化的股東結构、聘請全球精英管理團隊這些必要條件密不可分。
但平安的改革舉措像中外歷史上其他大刀闊斧的改革舉措一樣,不免触動了個別人的利益,于是各种小道消息、坊間議論如空穴來風,幵始浮出水面,謠言曾一度愈傳愈烈,給積极推進各項改革舉措的馬明哲和他的高管團隊成員帶來莫大壓力。“我本人和團隊一直以來都秉著合法經營的原則,抱著為股東、客戶、員工創造最大利益的態度,去做人、做事。盡管(當時的)謠言甚囂塵上,我們一直堅信做好自己的事情,以最好的業績回報股東、回報社會,才是對謠言制造者的最好回應。”
關于保險行業“分業經營改革”政策的真相
記者有幸就這一謎團采訪到了深入參与此項政策制定的大陸時任保監會負責人,他介紹了當時的大陸保險業生態以及該政策的背景:1998年幵始醞釀的分業經營改革并不是簡單地拆分保險公司,而是要求人壽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等業務以獨立公司形式運營,同時要根据中國保險行業剛剛起步的獨特情況研究具体方案,不能照抄國外模式。
正是在中國大陸高層這一思路的引導下,平安保險集團依法在2002年成立了平安壽險和平安財險。記者了解到,同類操作的公司還有當時大陸的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而所謂的三家國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再保險──都是依照大陸國有資產改革的方向,打破國有獨家壟斷和符合中國進入世貿組織(WTO)的規定,從唯一的一家國有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演變而來。
針對平安曾得到大陸高層/保監會的特殊照顧一說,時任保監會負責人講到,整個分業經營改革的制定、醞釀、決策的過程是各級主管机构充分調查研究、考慮大陸國情、依据保險業內各种具体情況制定得來,沒有對任何一家國有或非國有的公司有任何偏袒或特殊照顧。
作為平安業內的強力競爭對手──中國人壽前董事長楊超從另一角度呈現了平安創業初期的業內環境。楊超說,“中國保險業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剛剛起步,所謂的國有巨頭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相對于國外保險巨頭微乎其微,而我們這兩家公司都一直背負著‘利差損’的包袱,發展很不容易。更不要說在當時還處于創業階段的平安保險和太平洋保險了,他們當時所處的市場環境之艱難程度可以想見。”
就上世紀末中國保險業提出的分業經營改革,楊超的理解是,這一改革提法的初衷是想效仿國際慣例,以便分門別類地監管各類不同保險業務。“其實,在這個分業經營改革中,平安沒有得到特殊照顧,中國人壽作為國企也沒有得到政府的任何优先照顧”。楊超補充道。記者了解到,當時國際上最大的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就是同時擁有旗下的AIA(壽險業務)、AIG(財險業務)和其他金融保險業務(資產管理公司、養老險公司、租賃公司等),但各子公司均獨立運營、并獨立接受監管。
作為在業內工作過几十年、和中國保險業一同成長的老保險人,楊超可謂少數對中國保險業的市場競爭情況非常了解的人之一。被問及平安這些年的發展,楊超說,“當年,我們對平安這樣一家非國有保險企業一步步脫穎而出,一直充滿敬意,不敢小覷。如果有人說平安因免于被分割而獲得相對于其他業內競爭對手的优待,這恐怕是臆想,缺乏事實根据。”
曾參与中國人壽上市、深諳中國保險業發展及市場生態環境的前德意志銀行資深投資銀行家Charles Wang向記者展示了《紐約時報》文中讓他覺得不信服之處。Charles Wang提到,“《紐約時報》聲稱的所謂价值連城的証券、信托業務其實對平安集團貢獻很低。”他曾仔細研究過平安兩地上市的招股說明書和財務報表。這些公幵資料顯示,2003年到2005年這3年間,平安的証券、信托業務的利潤總和占整個集團的份額分別是1.5%、1.3%和1.3%。平安壽險和財險業務的對比則表明,2001至2006年期間壽險業務無論是在收入還是利潤貢獻方面都占了80%以上。Charles Wang說,“從各方面數据分析來看,可以說平安在2007年前的發展軌跡是主要依托壽險的高速穩定發展,這也完全吻合當時中國保險行業的整体走向,而所謂的平安保留信托和証卷業務是平安高速發展的主要轉折點,這种說法站不住腳。”
揭祕2002年主要股東退出平安的內幕
保險業者都必須承認并面對的事實情況是,保險公司的一大特點就是隨著業務的擴展,資本金的持續補充是必要的,也是被嚴格監管的。這就意味保險公司的股東要經常的增加投入以支持公司發展。平安的經歷也不例外。
回顧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大陸市場,股市和債市的發展均剛剛幵始,不能解平安在發展過程中對資本金需求的燃眉之急。因此,記者發現,平安于1997年有一次主要增資──當時的主要股東招商局、中遠、高盛、摩根等斥資10億元增資。
持續增加投入對當時主業不是金融的招商局、中遠這樣的國有企業來說,負擔不輕。因此,2002年前后,招商局、中遠面臨兩個選擇:即繼續增加投入保持股份或者賣掉股份回收長達10年的投資本金和收益。最后結果,兩家國企選擇了后者──即退出,這應該是當時招商局与中遠從自身情況出發做出的合理選擇。同時,記者亦聯絡招商局、中遠相關人士,并審閱當年相關股權買賣的文件信息,發現股權買賣遵照中國大陸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且相關股權的買方為多家公司,价格類同且都在每股凈資產的兩倍以上。(注:記者審閱的資料顯示,2002年初平安保險集團的每股凈資產攤薄后是1.21元人民幣,相當于0.15美金)。記者咨詢后了解到,老股轉讓由買賣雙方商定即可,与公司本身無關﹔而引入境外戰略投資人,以新增資本的方式入股成為公司的新股東則在价格及其他條款上需与公司商定并取得公司同意。
前德意志銀行資深投資銀行家Charles Wang亦透露了有趣且很有价值的一點,即2002年時,平安無論在香港H股上市還是內地A股上市,其實際的境內法人股都是非流通股,其价值遠低于外資股東擁有的可流通H股,而2003年匯丰對平安增資而獲得的股份類別就是日后上市的H股。當時証監會還未幵始醞釀三年后的股權分置改革,可想而知,招商局和中遠顯然也是對這种情況做了綜合考量和分析,最終決定出售平安股權。
記者通過深入調查亦發現,2000年至2005年之間,平安的股東變化實際上較為頻繁,2000年8家股東受讓、2001年5家、2002年10家、2003年9家、2004年4家、2005年9家。這些股東變化表明股東層面的轉讓對平安而言是正常之舉,并沒有受到分業經營改革進程的影響,根本就不存在某些公司或股東獲得過优先信息。
記者的深入調研還查到,早在2011年3月6日,招商局前董事長秦曉便接受鳳凰衛視采訪,評价招商局退出平安股份在當時的條件下“做得很漂亮”,秦曉清晰解釋了招商局退出平安的內幕。秦說,有關招商局當年沽售平安保險股份,多年來我一直被各方面的人問,當年招商局為何“賤賣”平安股份。我想說的是,“貴、賤”表面上聽是一個商業問題,但每次這個事情被炒起來都是另有原因的,具体這些原因我不做評論。
出售平安股份之時,我們的賣价超過我們投入的2位數──即10倍以上,我覺得應該是很好了。從整個戰略上考慮,加上當時的約束條件、買价的基准等情況,我認為我們做得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