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特約記者 周青
2010年3月27日,“李寧”杯國際跳水系列賽(青島站)在青島舉行。參加比賽的國內外運動員入住在青島頤中皇冠大酒店。當晚,市領導在酒店宴會廳宴請所有參賽運動員,酒店加強了安防工作,公安部門也加強了對該酒店的警備警戒,然而,當晚在酒店裡發生了性質極為惡劣的打、砸、砍暴力案件。
晚上11點,酒店一樓大堂裡進來四名到酒店房間賣淫的小姐。酒店保安要求她們電話聯繫住店客人到大堂來領其上樓時,她們蠻橫地說:“我們是新藝城聶總(即聶磊)的人”,態度語氣十分跋扈囂張,並言語威脅保安。最終,酒店的保安勸阻她們離開了酒店。
誰成想,在這之後發生了更為惡劣的事情。據稱,在這4人離開酒店的大約10分鐘左右,在新藝城夜總會媽咪李佳琪(作案時所用聯繫手機:1386483xxxx)的帶領下,一批人氣勢洶洶的再次闖入了酒店大堂,不容分說上前就開始毆打酒店保安,當時,酒店三樓俱樂部的工作人員也在大堂,他們上前制止這種行為時也被毆打。打人後,一行人離開酒店。原以為到此為止了。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為惡劣。
當晚12點左右,李佳琪向新藝城老闆聶磊彙報後,聶磊(作案時所用聯繫手機:1866395xxxx/1396969xxxx)指使保鏢任浩(作案時所用聯繫手機:1368767xxxx/1860532xxxx)帶領了好幾十人,第三次衝入酒店,手持大砍刀及各種凶器,從一樓大廳一直打、砸、砍至三樓夜總會,還將多名工作人員砍傷,其中一名員工被他們砍斷兩根手指,造成重傷住院(后被神奇的被鑒定爲輕傷)。
此次打、砸、砍暴力犯罪公然發生在青島市五星級涉外酒店,行為極其暴力,氣勢十分囂張,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為嚴重。更重要的是,譲在場的青島市高層顔面掃地,“以前就用動他的意思,這起案子堅定了市領導的决心,”有知情者稱。
据網上舉報文章爆料,3月29日,青島當地報紙《半島都市報》在頭版報導了此案,引起社會輿論與各界的廣泛關注。但案件過去一個多月後,實施打、砸、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和幕後指使者聶磊仍然逍遙法外。不僅如此,聶磊依然天天坐著寶馬789(防彈車)、奔馳567(防彈車)上竄下跳,恐嚇辦案人員,妨礙司法公正。是什麼原因讓聶磊有如此的自信和實力呢?先看看聶磊的本事:
有多次犯罪前科的聶磊和他的團夥,能將自己的戶籍資料清洗得一乾二淨,成為良民。他們還同時持有不同姓名的身份證和護照,而且都是真的。是誰在保護他,還是他能力通天?
六年的刑期坐了一半,聶磊就出獄了。這之后,他改變了以前的作風,他和劉峰玉(原銀行工作人員)狼狽為奸,先在青島膠州信用社騙貸後,用金錢鋪路賄賂政府官員,滋養打手刀槍開路,介入了青島的房地產業,漸漸控制了青島的黃、賭、毒。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依仗人多勢眾、經濟實力雄厚、社會關係廣等所謂“勢力”,在社會活動中藐視法律,慣於以暴力、威脅手段,製造和解決各類矛盾糾紛,代替司法行政。其組織成員李巖還謀取了市南區政協委員、青島市政協委員身份,借用“紅色光環”掩蓋其犯罪分子真實面目。
2000年《焦點訪談》曝光聶磊,那時青島90%以上的賭場都是聶磊開的,新藝城夜總會(据舉報稱是暴力霸佔省房的產業)是聶磊和李巖開的,後因公安局局長萬國忠自殺,此事便不了了之。從此,他們做事無所顧忌,甚至於很多受害人報案無門,被用各種理由拒絕立案。( 《大事件》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