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記者黃舒心/胡潤研究院聯合中國銀行的最新報告指出,14%的中國千萬富豪已經移民或正在申請移民,另有46%的人正在考慮移民,受訪人平均財富達6000萬元人民幣(約942萬美元)以上,而海外投資的最大目的地是美國。另一頭,遭高利貸風暴席捲的溫州,也不斷出現中小企業主將資產和家庭轉移到海外的情況,有些人甚至把名下的實業做抵押,跑到海外辦理投資移民。在美國經濟仍低迷、投資移民門檻放低的當下,中國資金已迅速湧入美國的各行各業。
兩大重點:資金來源、承擔風險
只要申請人滿21歲,有足夠的資金,就有資格申請EB5,申請人沒有學歷、工作背景或語言的限制。辦理投資移民者,首要填寫I-526表格,連同其他證明文件,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案被批准後,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申請有條件綠卡,如果申請者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需到該地區的美國領事館面談,若居住在美國,可直接向美國移民局辦公室提出I-485表格申請調整身份。
在申請EB5的過程中,有幾個項目需注意。高光俊對《大事件》指出,第一,申請者必須要有合法的資金來源。如何證明合法資金來源方法眾多,但最有力的證明就是報稅資料,高光俊舉例,自己的一名客戶在中國擁有企業,一年報稅100多萬人民幣(約16萬美元),完全可證明資金有合法來源。
高光俊表示,仍有些申請者無法以報稅資料證明資金來源,例如工資固定的上班族,特別在中國大陸,這方面的問題多一些,但也有很多解決方法,例如通過會計師核算、遺產繼承、變賣、投資等方式獲得資金。“也可藉由賣房子來證明。比方上海過去都是分房子,當時分到的幾十平方米的房子,現在價錢漲了很多,可以賣很多錢,如此就可證明資金來源合法。”
“美國政府強調資金合法來源的原因,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防止國際洗錢,其次要防止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恐怖犯罪資金來源。其餘還有避免販毒者移民到美國。”高光俊對《大事件》說。
第二,申請者必須真正把錢投資進去,並且資金是處於風險之中(at risk)。高光俊介紹,如果把錢投到地區投資中心,要求一般不大,投資中心會一次性把50萬轉入,剩下的事務就交由投資中心來辦理。目前美國有100多家通過移民局審批的地區投資中心,還有約上百家正在申請作為投資中心。“現在經濟不景氣,每個項目都想通過投資中心融資。”
因此在承擔風險上,出現更多問題的是自己設立公司的人。高光俊對《大事件》解釋,如果資金不是一次性投入,而今天10萬,明天20萬,一點點加上去,或是先租個辦公室,資金卻遲遲不到位,都可能讓移民局懷疑投資者是否真想承擔風險,是否在拿到綠卡後就把資金撤掉。“所以(自己設立公司)雖然沒有規定期限內一定要拿出50萬,但我們都建議最好一次投入。”
此外,資金的多寡也會影響申請的批准與否。高光俊表示,雖然投資移民本身的意圖就是移民,所以遞交申請時不必特別強調投資,但美國設立投資移民的目地,仍有促進美國經濟的意味在,因此如果選擇自己設立公司,卻剛好只投入50萬的資金,可能因為移民傾向太濃而遭移民局質疑,所以有人儘管投資到高失業地區,但實際上拿出100萬的資金。
申請者把100萬或50萬投入項目、遞交文件後,約需等待6至10個月的審核時間,如果移民局批准,申請者與家人可拿到有條件的臨時綠卡,此刻開始算起1年9個月,亦即有條件綠卡身份滿兩年的前90天內,可開始填寫I-826表格,把臨時綠卡轉成正式綠卡,這段時間約需時半年到1年。
高光俊對《大事件》介紹,轉成正式綠卡的一個最大的要求,就是向移民局證明自己創造了10個就業機會,如果是投到地區投資中心,這個任務就由地區投資中心來負擔,如果是自己創業,就必須拿出證據,而最強力的證據就是W2稅表。申請者與家人拿到永久綠卡後,就與移民局沒關係了,投資人可以繼續投資,也可以撤掉資金。
不少富者考慮透過美國投資移民的方式取得綠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