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的薄熙來支持者:以毛為師?
薄熙來案開審現場:中國「世紀大案」
谷開來:指證丈夫薄熙來
庭審通報會場發布信息:中外媒體關注
江迅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案開審,過程首度以微博「全程」播報,被視為中國法治的一大突破。亞洲週刊獲悉,薄案從依法指定管轄,到公開透明審理,都由總書記習近平拍板。在北戴河期間,習近平還下達濟南中院這場審判「一定要嚴格依法審理審判」的指令,並批准啟動官方微博播報。但薄案也反映了中共的秘密掌控,案件並沒涉及薄熙來在重慶打黑期間的嚴重問題。
八月二十二日,是中共第二代中央領導核心人物鄧小平一百零九歲誕辰。中共選擇這一天開審薄熙來,表明一種意願:三十多年來,鄧小平「改革開放」的政治理念,至今仍在推進。薄熙來案被視為中國政治生態環境晴雨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要以審判薄熙來,樹立反腐敗而重建法制的形象,也希望盡快了結薄熙來案,集中精力謀動十一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探討經濟改革路徑。歷屆三中全會大多推出重大改革舉措,兩個多月後的三中全會令人期待。薄熙來案的審理,程序的公開贏得掌聲,但由中南海高層對薄熙來犯罪限定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範疇,卻引來憲政派抨擊,指他踐踏法治帶來的危害,遠甚於他的貪腐。他在重慶、大連那幾年涉嫌違法亂紀,被視為根本改變國家路向,包藏極大禍心。
這是中國的「世紀大案」。原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案,八月二十二日八時四十三分起,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中院)開審,至二十六日十三時零四分,隨著審判長、濟南中院副院長王旭光敲響法槌,宣稱「庭審結束,合議庭將在休庭後依法評議,擇期宣判」,經過五天的開庭審理,薄熙來案一審結束。世界從中掂量出法治中國的質地與成色如何,中國人從中也領會究竟什麼是法律的公平正義。
這位當年的政治「超級新星」薄熙來,曾被認為是中共十八大能步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而後闖入中南海權力金字塔塔尖的強有力候選人。對他的審判,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審判「四人幫」以來,中國最為敏感的大案。當年的審判,中共首度用電視播送庭審部分畫面,而這一次首度以微博「全程」播報。濟南中院的官方微博,在即場審訊後僅有幾分鐘,長微博僅半小時、一小時的時間差,便不時接連發出。近百萬人圍觀「@濟南中院」。據悉,官方審查刪除不多,它的錯字錯句卻不少,印證審查匆促。濟南中院成了這次庭審媒體的主角,而不再是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就連在法庭外現場的境外媒體記者,能做的事也不多了。
據亞洲週刊從北京獲悉,自薄熙來被查處、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後,中共黨內不同利益的不同派系曾一再「作局」,對薄熙來的是是非非、罪與非罪,不時有爭議。不過,從依法指定管轄,到公開透明審理,最後都由總書記習近平拍板:「嚴格按法律辦」,定下「依法依規公正公開處理」的基調。在北戴河期間,習近平還下達濟南中院這場審判「一定要嚴格依法審理審判」的指令,啟動官方微博播報,也由他批准。
在五天的法庭上,針對受賄部分,薄熙來推翻較早時受審查期間的供詞,否認控罪,多次在庭上自辯,怒罵證人、行賄者唐肖林是騙子、瘋狗,他妻子谷開來提交的書面供詞和錄影中,反覆重申薄熙來對其收受利益知情,薄熙來斥之證據虛假,「可笑滑稽」,指她「變了,瘋了,經常說假話」,對獲贈二千多萬元人民幣(約三百二十萬美元)的法國尼斯別墅,並不知情。庭審第三日,是五天過程中最具亮點的一天:掀開薄熙來下台序幕的前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現身法庭,指證薄濫用職權,他倆針鋒相對。王立軍憶述兩人翻臉導火線,稱薄因他查谷開來殺人案而暴怒,揮拳將他打得嘴角和耳朵流血,薄則承認在王叛逃過程中有錯誤過失,但否認犯罪,強調自己沒有枉法袒護谷開來,也沒有想逼走王立軍。他透露谷開來認為他有外遇,這令妻子憤怒而賭氣把兒子薄瓜瓜帶去英國讀書,他更暗示妻子是為獲減刑才指證他犯罪。
在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就薄熙來得知妻子殺人後的一系列涉嫌濫用職權的行為質辯證據,薄熙來聲言事件是「一場鬧劇」,由谷開來和王立軍共同導演。在庭審最後一天,薄熙來自揭「三角關係」,指王立軍暗戀谷開來,且到了「情感糾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地步,他兩次用「如膠似漆」描述谷和王的關係。薄熙來聲稱,自己撞破王立軍向谷開來表白,是導致王立軍叛逃的真正原因。
審判的最後階段,審判長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公訴人指出,經過當庭舉證和質證,充分證明起訴書指控薄熙來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公訴人強調,薄熙來庭上翻供,拒不認罪,必須依法從嚴懲處。薄熙來在辯論中仍以「不知情」、「與自己無關」、「印象模糊」、「證人證言不合情理」等辯解,否認起訴指控。辯護人從被告人的犯罪動機、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取證過程合法性等角度發表了辯護意見。
薄熙來在最後陳述中說:「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我只想強調起訴書對我貪腐的指控,是嚴重失實的。我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我有大過……王立軍叛逃有責,但不是我逼走他的。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資訊,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在看守所,我的醫療飲食都好,表明山東人厚道,沒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併表示感謝。對於絕大多數辦案人員,我認為是有素質的,辦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
避免政治審判?
中共選擇以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三方面審判薄熙來,似乎是想避免被外界詬病的「政治審判」。不過,中國地產大老、萬科企業老總王石說:「薄熙來的要害是『禿子打傘』,無視黨籍國法,為政治訴求踐踏人權,視生命為草芥。」北京時政評論家曹景行也對亞洲週刊表示:「打老虎一定要徹底,不能亮一半藏一半,必須連根拔、整體端。薄熙來最大罪行是在重慶推行法西斯專制,打黑是怎麼打的,人是怎麼殺的,李莊是怎麼抓的,又如何濫用勞教實行言論監控和壓制,唱紅背後又是什麼,這些才是薄案的核心,或許都要『另案處理』吧。這次審判的本質,是對薄的權力的審判。所有已曝光及更多沒曝光的惡行,都是這個權力惡質化的蔓生,薄就是這一大團髒東西的核心。貪污、受賄、腐化,都只是他個人品德的事情,濫用職權才是大事,尤其是掌控重慶那幾年的胡作非為,如打黑,如言論箝制,不僅違法亂紀,而且要根本改變國家路向,包藏極大禍心。」
曹景行說:「最重要的是要搞明白,怎麼會把這樣的人物提拔上來,還成為封疆大吏的。北京的陳希同,上海的陳良宇,重慶的薄熙來,到此為止?對薄案就事論事沒多大意思。只要想想他們殺掉的如果不是英國人,如果他們有辦法把這個案子捂住,如果王立軍沒有鋌而走險跑入美領館,如果薄的罪行是在十八大之後而不是十八大之前半年才暴露,今天他又會在什麼地方。」不少學者認為,薄熙來雖然貪腐,但不是他主要罪行。他踐踏法治的危害,遠甚於貪腐。以貪腐罪名起訴,對推動社會進步意義不大。更應起訴他踐踏法治的罪行,公布他操控司法的細節,還憲法尊嚴,就更有價值了。
公權力落實憲法的進步
薄熙來貪腐案頗受海內外關注,整個審訊過程是首例高官貪腐案的微博直播,具標誌性意義。由於微博快捷、簡潔,傳播範圍廣,透過微博圖文向公眾傳播審訊實況,包括薄熙來當庭否認指控,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公眾知情權,一定程度上彰顯審訊的公開、公平、公正。從陳希同案、陳良宇案的不公開審理,到薄熙來案的公開庭審,見證了公權力落實憲法的進步。
此際,在中國,一場圍繞「憲政」的論爭仍在持續,理論碰撞之劇烈、輿論關注之密切,為近年來所少有。有輿論認為,「憲政」是西方資本主義制度所屬,與中國現行制度水火不容;有輿論則針鋒相對,認為「憲政」可以在中國實施,與社會主義制度並不牴觸。偏左的「反憲派」與偏右的「泛憲派」,圍繞中國憲政問題激烈爭議。有香港媒體認為,十八大後,習近平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薄熙來案開審,就是因為他有超越憲法和法律、濫用公權力的嫌疑;公訴方、被告人、辯護律師能夠各陳己見,對簿公堂,就是因為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庭審實錄向媒體和公眾適時公開,就是因為憲法和法律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落實憲法精神的努力一刻也不應停歇,這是薄熙來大案給這場理論之爭提供的最大啟示。
不過,被稱為「泛憲派」代表人物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卻不認為薄熙來案開審與「憲政」有關聯。他對亞洲週刊說:「這個案子之所以這麼公開,也不見得都是為了審判更公正,因為公正不公正,首先要看當局事先是不是有給法庭審判的範圍做一個界定。如果事先做了一個很嚴格的界定,畫了一個圈,圈之外的東西都不允許提,那庭審過程就變得根本不重要。因此說,薄熙來案審理與憲政無關,相反這場審判仍然標誌著這個國家的司法被最高領導層所牢牢控制。透過微博方式,讓所有人看到法庭表現,也許能引發一些人對薄熙來的同情,但數量並不像想像中那麼多,他的自辯也讓一些不了解內情而不懂法律的人有些同情。這樣的公開審理,實際上會讓最後的結果變得更輕描淡寫,就是可能從寬發落,也可能相反,他在法庭上狡辯、抗拒,最後從重處罰,這些都有可能。這案件太特殊,沒辦法從憲政突破的角度來理解。」
賀衛方說:「官方和左派理解的憲政實際上和司法公開是沒有多少關聯的。憲政主要是三權分立,是政黨制度,所以他們可以繼續一方面支持反憲政,一方面也可以讓這樣的案件更公開些。其實,薄熙來在法庭上的表現,他內心非常清楚他在高層有很多實際上的支持者,這些是重要的。審判政治局委員,也不是第一、二次,所以和憲政還是沒有什麼關係的。」他認為,憲政應該是國家在憲法中清楚表明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對政府權力的約束,這部憲法在現實生活中能得到落實,不僅約束公權力,立法也要尊重人的自由和尊嚴,甚至也約束民主本身,憲政本身不等同於民主,也要警惕多數人的暴政。
賀衛方說,當然,薄熙來案的審理,與同類型的審判相比,程序上的公開是前所未有的,是一種進步。有輿論認為,有濟南中院審查薄熙來的案例在,今後各地法院審理案件就不那麼容易蒙混過去了。不過,賀衛方卻認為,從薄熙來案件的審理現場看,法官還不是一個能做出真正決策的法官。所以如果不需要做出終極決策的話,這樣的審理實際上也沒有什麼難度。如果真正司法獨立了,法官判決案件的確是比較困難,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的表現不能活躍、積極,而應該是一個中立的裁判者,實際的決策過程要在審理的法官的頭腦中慢慢形成,然後他們還有法庭之外的交涉和討論,任何國家的司法都應該是這樣的。所以就庭審本身來說,法官的角色反而應該是消極的。
賀衛方說:「這次濟南的庭審,法官從頭到尾沒說幾句話,看上去還不錯,表現得還是有司法官所應有的莊重、嚴謹和克制。法官最重要的是要獨立,這樣冤假錯案就會少很多。實際上現在冤假錯案仍少不了,主要法庭背後另外一批人,他們怎麼決定,這是法官控制不了的。像我提出的谷開來案的審理,你會發現實際上也是疑點重重。甚至在這次審理薄熙來時,你可以知道谷開來本身應該是受賄罪的共同犯罪人,但審理谷開來時這根本沒提,所以是顧前不顧後,漏洞依然很多。」
官方的微博播報雖然也作了刪節整理並延時發布,但和中共此前在此類案件上的做法相比,這已經算得上是顯著進步。這次審判的公開與公正,相信是迄今為止給人們留下的最直觀、最深刻的印象。長期以來,中國被視為缺乏法的精神的國度,司法公正因而任重道遠。在薄案的審理過程中,審視庭審實錄細節,法律程序的遵循,旁觀控辯雙方的較量,公訴方的控告,被告人的申訴,出庭作證,證人對質,交叉詢問,自辯反駁,平等交鋒,細節一覽無遺,滿足了媒體和公眾對該案的關注和資訊渴求。在這樣生動的法治公開課中,民智有望得到啟發,法的精神有望得到培養……從這個意義上講,不管判決結果如何,薄案的程序意義和法的精神已遠遠超越案件本身,有望為中國司法文明的提升留下新的刻度。從程序公正來說,輿論已經給薄案庭審加分喝采。
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陳有西說:「庭審的公開性程度出乎我的預計,特別是將庭審筆錄同步公布,而且書記員能如此全面記錄,是中國刑事法庭上破紀錄的。對中國職務犯罪審判將產生深遠影響。濟南中院比較好地貫徹了新刑訴法的法律精神,在中國目前的官員職務犯罪審判中,很好的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審判公允、審判公開的精神。我對庭審打高分。這是充分保護被告權利的審判。被告這種自我辯解很正常可能是翻供,也可能是實話,用證據鏈由合議庭進行綜合評析。」不過,他還認為,審判中暴露出來的偵查薄熙來案件中的很多缺陷,令人遺憾,很可能使這場審判成為一場有長久隱患的審判。薄熙來案的庭審顯示,谷開來完全構成了受賄罪的共犯,而且是主要的受賄策劃人和行為人。
官員觀摩庭審研究推演
審判過程,是窺視中國司法細節的一個樣本。網民們目睹濟南中院的審案微博,紛紛議論薄熙來案中的「倒下一個大貪官,就倒一批企業家」現象。各地大批官員這幾天什麼工作都不幹了,天天觀摩庭審,把自己當成薄熙來,翻來覆去研究攻防推演,總結經驗教訓,一個被多人提煉的教訓,就是老大不要輕易和自己的小弟翻臉。兒子清算老子,妻子檢舉丈夫,最好的朋友掌握了最多的「秘密」,以備隨時出賣,還有各類積極向組織靠攏的群眾舉報,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土地改革」到今天,一直沒有改變。
時下,有兩條令全國震撼的廣告在網絡上瘋傳:「要減肥,找紀委││代言人徐明」;另一條廣告是關於安全套的:「薄,遲早是要出事的。」有網民說,這場審判是「一個巨蟹座男人的愛情和家庭劇」,編劇們看完薄案審理,都默默地自慚形穢下崗了。這一「世紀大案」審到最後,竟然演變為「谷王戀」成了案情主線,這是中國人的悲哀,重慶那幾年的事情都不必再提了?!
亞洲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