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記者范方華/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經濟從單一制走向聯邦制,中央與地方的經濟結構和權力格局也有了重大的轉變。著名經濟學家羅小朋在接受《明鏡》採訪時表示,如今沿海與內地發展高度不平衡,越發達地區的實際稅率越低,越貧困地區的實際稅率越高,農民工離鄉背景,官民間的關係在貧困縣市越來越緊張;導致這些問題的根本因子,早在朱鎔基時代就種下。
羅小朋於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取得經濟學碩士,為1980年代中國高層經濟改革政策研究設計的智囊人物,後於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取得農業經濟學博士,多年來一直關注中國問題,研究中央與地方關係中的經濟制度演變,曾任美國國際發展企業組織(IDE)研究員、IDE中國區代表、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任特聘教授、貴州大學扶貧研究中心主任。羅小朋在《大事件》與明鏡網上發表的《重慶模式如成中國模式,是災難》長文,被中共高級官員稱“迄今為止封薄熙來重慶所作所為剖析最為到位的 ”文章。
趙紫陽兩原因提“分灶吃飯”
現今中國許多重大的社會問題,與各省市資源分配不均,以及地方政府的逐利行為有著密切關係,改革開放雖然為中國帶來經濟上的巨大成就,但也造成沿海與內陸差距拉大與諸侯經濟的形成。
1980年中國展開“分灶吃飯” 體制,採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辦法,劃定中央與地方的收支範圍與地方財政收支包乾基數,自此地方政府有了更大的自主權,但也加速了地區的差別化。羅小朋對《明鏡》解釋,“分灶吃飯”是當年趙紫陽到中央以後面臨兩個問題,因而主張的政策。
第一個問題是以李先念為代表的中央官僚系統不與趙紫陽不合作、令他指揮不動。羅小朋指出,李先念原以為能坐上總理位置,加上李先念在整個文革期間並未下台,對中央各部有著影響力,而中國總理從趙紫陽開始實際上沒有任命部長的權力,與華國鋒不一樣,使得趙紫陽將目標轉向地方。
《外參》第3期由原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員姚監復所撰文章,也從李鵬《六四日記》和趙紫陽《改革歷程》分析了李先念“把仇恨發泄在趙紫陽身上”、“組織隊伍,形成發動倒趙政變領導班子”的原因和過程。除了中央不合作外,財政困難也是提出“分灶吃飯”的因素之一。
羅小朋對《明鏡》解釋,當時中央為了在文化大革命後讓農民修養身息,拿出許多錢增加糧食收購價,並且以外匯從國外購買糧食,由於許多工人的工資10多年來均未提升,因此中央也提高工人工資,種種因素導致中央財政非常困難。
而趙紫陽在地方工作多年,瞭解若是給地方自主權,將能從地方上挖出許多潛力來;實際上,當時提倡分權的並非只有趙紫陽一個人。“陳雲在中央財經方面的影響力很大。三中全會後形成一種分工,陳雲管經濟,鄧小平管軍事和外交,陳雲在1978年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要給地方一點自主權,原本就有這想法的趙紫陽就藉陳雲的精神,搞了財政包乾。”羅小朋說,雖然此政策在當時受到很大壓力,但成效可見,加上當時的“包產到戶”政策,使得經濟聯邦制越做越大,地方從此有了新的財政政策,地方對改革的態度也越來越積極。
朱鎔基不滿意 要地方拿出辦法
但地方財力增長快速、中央財力增長緩慢,埋下了危機。羅小朋對《明鏡》指出,1985年後,中央財政越來越捉衿見肘,六四事件後經濟不佳,中央財政困難到連軍隊薪水都難以發放,朱鎔基主管中國經濟後,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成為不可避免的一項。
當時地方也知道中央需要錢,但總是得站在自己的立場與中央博奕。1993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訂定從1994年開始實行分稅制,以廣東為首的地方利益自然想方設法給自己今後的財政收入留下增長空間,因此1994年的稅改怎麼改?中央和地方以什麼為基準分稅,是當時中央和地方博奕中爭論的問題。
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暨政治局委員的謝非,曾與朱鎔基面對面談論此問題。為了地方利益,謝非認為1994年的稅改只能以1993年為基數;“這主張其實不講理,因為93年還沒過去,怎麼能以93年為基數?應該以92年為基數才對。”羅小朋說,朱鎔基一開始不同意,謝非便以1992年鄧小平南巡時的話對朱鎔基施加壓力:“我們是跟小平同志立了軍令狀的,答應要再翻兩翻,如果定93年為基數,我們翻不了兩翻、向小平同志交不了差,你負責?”這把朱鎔基難住了,朱鎔基剛上台,謝非又是政治局委員,因此最後朱鎔基同意以1993年為基數。
基數定下後,廣東開始做假財政收入,將稅收提高。羅小朋對《明鏡》解釋,謝非的算計是,把與中央共享的收入增加得很高,中央表面上多拿一點,但實際上廣東也多拿一點。
但地方稅卻沒收這麼多,謝非認為,將來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收入增長緩慢,地方性收入增長很快,中央就從地方拿不了這麼多錢。“朱鎔基不懂土地收入會因為城市化等因素會越來越多,所以朱鎔基把土地收入完全留給地方。廣東民間的錢很多,政府等於借錢作假的財政收入;廣東當時由於走私、農村放活資金比較寬裕,造假規模也比較大。廣東帶頭一搞,其他各省也跟著搞。”羅小朋說,這個作法對落後地方非常不利,因為這些地方融不了這麼多資,想造假造不了這麼高。
1994年7月,朱鎔基與主要省份負責財政的副省長、財政廳廳長在北京德寶飯店召開重要會議,朱鎔基發現雖然稅改可讓中央一次性增加300億的收入,但1995、96年後,中央收入增長的速度就變得很慢,中央留給地方的稅種還有很大的餘地,因此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比例無法獲得擔保。
羅小朋對《明鏡》表示,在該次的“定盤子”會議中,朱鎔基開始耍賴,如果不拿出辦法保證中央的收入就不散會,最後時任浙江省財政廳長的翁禮華提議,每個省跟中央簽訂秘密協議,不管稅收怎麼收、收到多少,都確保中央財政收入每年增加18.5%,雖然一開始很多省不同意,但最後大家都接受了。此秘密協議救了朱鎔基和該次的稅改,但帶來非常深遠的後果:中央的收入保證了,但地方必須不擇手段地拼命找錢。
經濟學家羅小朋。(明鏡記者高伐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