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中日暗戰首爾 南韓左右逢源

南韓總統朴槿惠的就職儀式,成為中日外交暗戰的前線,中日為了拉攏朴槿惠,使出渾身解數。在這場東北亞三國演義之中,南韓最主動,日本則最被動。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將朴槿惠上台當作日韓關係的戰略契機,早在今年初便派遣特使、前財務相額賀福志郎赴韓,會見朴槿惠,向其遞交親筆信,並對出席南韓新總統就職儀式和舉行首腦會談表現出積極意向。安倍希望日韓迅速改善關係,以集中精力對付中國。

但安倍的熱臉卻貼到了朴槿惠的冷屁股,南韓相關人士稱,「本屆就職典禮將不會邀請任何一位外國元首出席。當然,若本人有意出席,我們也不會拒絕。」這相當於變相拒絕安倍來訪。但日本沒有死心,仍然派出以副首相麻生太郎為特使的代表團,期望使日韓關係出現轉機。對於日本的這個企圖,中國保持高度警惕,中方今次派出政治局委員劉延東作為特使前往首爾,與麻生打擂台,以提升中韓關係的層級。

中日韓三國在東北亞存在微妙的關係,日本與中、韓都有島嶼爭端,都存在二戰侵略的歷史問題,而日本與南韓都是美國盟友,意識形態相同。如果南韓被日本拉過去,中國在東北亞的處境將相當被動;如果南韓與中國站在一起,便可牽制日本在釣魚島的蠢動。正是三國這種微妙的互動關係,使朴槿惠今次就職儀式成為各方暗戰的焦點。

美國介入 最大變數

朴槿惠曾經留學台灣,能說一口流利的漢語,還曾在北京中央黨校作過講座。在其政治上失意之時,北京邀請她訪華並給予國家領導人待遇,安排她入住釣魚台國賓館。朴槿惠當選總統後,毫不掩飾自己的「中國情結」,不僅大談「初戀」是《三國演義》中的趙子龍,也將韓中關係提升至第二大外交關係,超越韓日關係,她派出的首個外訪特使團就是前往中國。

朴槿惠的這個選擇,也符合南韓的利益。目前中國已是南韓最重要的貿易市場,中韓貿易遠遠超過了日韓貿易。而且,南韓與日本的高端製造業存在排斥性競爭,南韓與中國的低端製造業則是互補關係。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南韓靠攏中國,可以搭乘中國崛起的列車發展國力。

另外,南韓在北韓問題上對中國有所期待,尤其是金正恩進行衞星發射和核試驗之後,南北韓關係進一步緊張。朴槿惠可以借用中國的影響力,遏制平壤的衝動。而在這方面,日本除了添亂,根本毫無作用。

無論從歷史恩怨、島嶼之爭,還是從經貿關係以及地緣政治的角度,朴槿惠都會傾向中國,但最大的變數就是美國的介入。華盛頓不願意中韓關係過於密切,擔心美韓同盟被架空,在關鍵時刻美國勢必介入,就像當年的盧武鉉時代,中韓關係一度超越了美韓同盟,華盛頓斷然出手,盧武鉉退休後更莫名其妙自殺。朴槿惠會否步其後塵呢?

太陽報


雅賄大行其道 反腐棋差一着

近年來內地官場流行雅賄,行賄者為了討好附庸風雅的官員,一改以往直接送真金白銀、皮袍、人參、香車、豪宅和有價證券等傳統手法,投其所好,將賄賂之物變身為官員們喜歡的玉器、青瓷和名人字畫等。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被遮蔽在貌似文人雅趣的珠簾中,變成一種似乎很文雅、很有品味的人際往來。

江西景德鎮是著名的瓷都,隨着雅賄的流行,很多由大師製作的精美瓷器價格近年扶搖直上,有的高達上百萬元,而且供不應求。這些瓷器的訂價沒有一定之規,完全由評估師斷定。曾有一貪官收受一精美瓷器文物,市場價格高達五百萬元,如果以此斷案,單此一項這名貪官就難逃十年牢獄,但當紀委人員諮詢評估人員時,評估人員稱瓷器是贋品,最多值五千元,貪官最後只被輕判三年徒刑。

貪官刮盡珍貴文物

近年來被查獲的貪官,贓物中除了黃金珠寶外,文物已是重要部分。在重慶公安局前副局長文強家中曾搜出包括張大千在內的名人字畫幾十幅,還有不計其數的名貴瓷器等。 浙江麗水市建設局原副局長鄒建新為了存放受賄的古董字畫,更特地在家挖了一個面積達四十平方米的地下藏寶室,因此被人們戲稱為「藏寶局長」。

名目繁多的雅賄,歸根結柢還是受賄,表面看雅賄收的是古玩字畫,俗賄收的是真金白銀,但性質上並無分別,無論俗賄還是雅賄都是賄賂,都是腐敗,都是利益的交換。在北京,很多當舖已是官員收受、套現古玩字畫的平台。如果你想求官員辦事,必須到他指定的當舖購買古玩字畫或其他文物,那些文物可能是一件普通的瓷器,或者一幅不知名的畫作,但價格高達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事情辦完後,這些瓷器和字畫又回到當舖。周而復始,官員的巨額雅賄便被洗成了合法收入。

很多拍賣行、典當行以及畫廊其實已成為貪官們洗錢的工具。相對於真金白銀的俗賄,雅賄的隱蔽性更強,危害更大,但至今未引起當局重視,也未能成為反腐重點查處的範圍。相反當局還經常降低雅賄物件的評估價值,令貪官得以減輕刑罰,而這正是雅賄流行的主要原因。官員們表面上附庸風雅,喜歡奇山異石,實際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那些文物書畫背後的升值空間。

官場流行雅賄使中國文物面臨滅頂之災。由於雅賄需求猛增,各地盜墓成風,最近一項統計稱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文物受到的破壞比文革十年還嚴重。有網民感嘆,中國最珍貴的文物不在各大博物館,而是在貪官的保險箱。當局如果不在這方面加大懲治力度,中國文物遲早被貪官們搜刮殆盡。

東方日報


認識許良英 呼喚民主與人權


內容提要:

許良英先生是當代中國著名的科學史家,愛因斯坦著述在中國的主要編譯者,和中國的科學民主自由人權事業的最堅決的推動者。

2010年,為慶祝許先生九十壽辰,他的一些親友和學生紛紛撰寫文章,介紹許先生的經歷、社會政治理念、學術貢獻,以及他們與許先生的交往。作者收集了這些文章出版這本書,以期更多的讀者能夠得以認識許先生並與他一起推動中國社會的向前發展。



《呼喚民主與人權:賀許良英先生九十夀辰》訂閱連結:

接替陳德銘,高虎城商務部扶正在望


《內幕》特約記者 杜菲


   本來有望在中共十八大後升任國務委員,甚至國務院副總理的現任商務部長陳德銘,卻在中央委員會選舉中落選,失去晉升機會。不過,陳德銘的名字還是出現在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名單上,讓他有望在2013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大會上晉升副主席,至少是政協常委,可能接掌海協會。

   北京消息人士告訴《內幕》,無論陳德銘能否晉升全國政協副主席,他都將在兩會後卸任商務部長。而他的繼任者最有可能是現任商務部副部長,同時兼任中國國際商務談判代表的高虎城。

   外界認為,高虎城在財貿、外交等方面能力出衆。他畢業於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1985年在法國獲得博士學位後,曾在中國駐剛果大使館工作,之後任職中國機械進出口公司、中國華潤總公司。1994年後分別擔任外經貿部計劃財務司司長,以及部長助理。2003年11月任商務副部長。

流亡政府:自焚是藏人對北京壓製的絕望反應


胡錦濤藏人自焚事件禍首?(11)
 國密報》特約記者方鸣

中共當局與流亡政府相互指責
   20111011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新聞發佈會上指責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及追隨者,煽動四川藏區連續發生的僧人自焚事件。劉為民還說,這些自焚事件,是西藏流亡政府試圖推翻中國在西藏統治的計劃之一。


 
   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

  2011114日,達賴喇嘛在日本強調,“中國政府和地方政府應認真面對、應認真調查藏人自焚的真正原因,為什麼這些年輕的藏人要自焚。”

   2011114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記者會上稱藏人自焚與境外藏獨分裂勢力有關。洪磊表示,當今世界上除少數邪教和極端勢力以外,各宗教派別都主張尊重生命,反對暴力。不去譴責這種自焚極端行為,反而進行炒作煽動,這是在挑戰人類的共同的道德底線。

   對於中共當局的再次指責,西藏流亡議會於2011122日發表公開聲明,引述西藏昌都噶瑪寺僧眾遭到中共非法監禁和管制的情況,譴責中共政府在西藏各地實施的高壓政策導致了一系列藏人自焚事件。西藏人民議會強調,如果中國政府不立刻停止在西藏各地實施的高壓迫害政策,西藏境內的緊張局勢會變得更加惡化,因此,呼籲聯合國為首的愛好和平與正義的全球各國政府和非官方性組織進一步關注西藏局勢,向西藏派遣調查人員促使中共改善藏人艱辛的處境。201226日,西藏流亡政府行政中央發表聲明表示,連續不斷的藏人自焚是藏人針對中國政府更加嚴厲的壓製做出的絕望的反應。

   2011127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在拉薩的一個座談會上表示,中共對所謂“達賴集團”的定性不會變,對所謂“達賴集團”的鬥爭方針不會變,要“同達賴喇嘛的鬥爭是長期的、尖銳的、複雜的,有時甚至是很激烈的”鬥爭。同一天,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表示,中國政府會堅決鎮壓煽動暴力、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企圖。

   對於中共當局繼續實行高壓政策的做法,西藏流亡政府總理洛桑森格在201228日表示,如果中國政府認為西藏問題可以通過武力和恐嚇來解決,那麼這不可能實現,因為藏人的精神是強大的。

    2012214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在會見歐盟領導人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任何人企圖煽動少數僧人採取激烈的行動,以破壞西藏的穩定,是不利於藏族地區發展和藏族人民利益的。2012314日,溫家寶在中國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閉幕記者會上,再次針對藏人自焚現象表示,我們不贊成用這種極端的行動來干擾、破壞社會的和諧。年輕的僧人是無辜的,我們對他們這種行為感到十分沉痛。

   在溫家寶指責前幾天,2012310日,西藏流亡政府舉行集會紀念西藏抗暴53週年,有大約3000名藏人參加。流亡政府總理洛桑森格發表講話,抨擊中國政府在西藏實行的高壓政策,指責這一政策導致最近連續發生藏人自焚事件。

  洛桑森格說,藏人之所以採取自焚這種極端手段,是因為他們被剝奪了以傳統方式進行抗議的所有權利。在今天的西藏人們無法開展任何傳統形式的抗議活動,例如絕食、遊行示威、甚至和平集會。藏人自焚是為了抗議中國政府對藏人宗教信仰和文化的壓制。
   洛桑森格還指出,藏人的抗爭並不是針對中國人民,也非針對中國這個國家,而是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洛桑森格呼籲北京接受藏人提出的“中間道路政策”,該政策尋求在中國憲法框架下藏人的“真正”自治。洛桑森格還說北京的西藏政策是一個失敗的政策,他敦促中國下一屆領導人啟動真正的變革。

   2012327日,洪磊再次指責西藏流亡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是藏人自焚抗議的幕後人物。面對中共當局一次又一次的指責,2012421日,正在美國加州訪問的達賴喇嘛表示,他對藏人自焚事件非常悲傷。據法新社報導,達賴喇嘛同時表示,藏人自焚事件又非常的政治化,所以他選擇了保持沉默。

     201257日凌晨兩點多,CCTV頗為神秘地播放了一部名叫《達賴集團與自焚暴力事件》、時長41分鐘的專題片,包括中文版和英文版。第二天,CCTV在其境外平台以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俄語也播出該片。此外,中國網絡電視台沒有在網上轉播此片。但3天後,YouTube網站出現了此片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畫面上無CCTV標誌,被認為是CCTV自己放在YouTube上的。

      藏學家ElliotSperling評論說,在中國,YouTube網站是被屏蔽的。在中國國內的各種視頻網站,目前找不到這部專題片。但由於是在半夜播放,而且是一些並未在中國本土落地頻道播放,目的當然是為了海外宣傳。“藏人自焚事件變成了對國外宣傳的戰線。”

   2012527日,拉薩發生了第41起、42起自焚事件。第二天,西藏流亡議會發佈聲明,對拉薩自焚事件表達關注的同時,要求中國政府對蔓延各藏區的自焚與抗議事件負責。201272日,西藏流亡政府議會再次發佈聲明指責中共當局,呼籲中國政府改變對整個藏區實行的極端政策,並指如果當局繼續變本加厲,更多的自焚與抗議事件將會接連不斷,其後果應由當局承擔。

   2012725日,西藏流亡政府總理洛桑森格在西藏議會與內閣舉行“正義火焰”傳遞儀式上發表演說表示:“基本上大家都知道西藏境內存在的緊張局勢,其中非常清楚藏人自焚的原因。他們的口號主要有兩個,那就是‘讓達賴喇嘛返回西藏’、‘西藏要自由’,這兩個成為他們統一的口號。而中國政府一直試圖將自焚事件與它所稱的‘達賴集團’或‘國外反華勢力’直接掛鉤,並開始討論自焚是否違背佛法教義、是否屬於暴力行為等,以此作為一種政策和謀略,卻不予面對和研究自焚背後的主因則是當局極端的政策所致。”

  
進藏路上無數個檢查站之一——羊八井檢查站(圖片:唯色博客)

    一個月後的2012831日,當自焚人數到達51人時,西藏流亡政府聲明說,儘管流亡政府呼籲藏人不要採取激烈行動,但是到目前為止至少51個藏人為抗議中國政府的壓迫政策而自焚。聲明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嚴厲手段,越來越多的藏人採取激烈手段,所以藏人自焚悲劇的責任完全在於中國政府,他們有責任尋找解決辦法。

 西藏流亡議會於20121015日再次發佈聲明,譴責中共當局不但沒有意願和誠意解決西藏危機,反而變本加厲進行打壓,至今阻止國際獨立觀察家及媒體進入藏區。

《內幕》(第14期): 習總內部訓話曝光



內容提要:

為未來十年定基調 碾碎自由派憲政夢
習總內部訓話曝光
李克強春節忙組閣
發改委商務部外交部海關署換人
朱鎔基弟子吳儀侄子爭當財長
巧合?誰這樣安排:
胡錦濤江澤民紅顏換位
政治局落敗者政協分攤位
杜青林令計劃盧展工當副主席
胡習李助手入政協為混級別

《內幕》(第14期) 電子版

《內幕》月刊(電子版)長期訂閱
(台幣定價。電子版接受台幣、人民幣、美金付款。)

明鏡新聞出版集團徵2013年暑期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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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記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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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請將履歷與作品寄至news@mirrormediagroup.com。

中國百餘公民國會請願 公民運動現出新熱點


明鏡新聞網記者 陳小平



中國人大召開前夕,中國122公民聯名發表《公民建言:呼籲全國人大盡快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建言書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當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權標準”。截止2010111日,在聯合國193個會員國中,已有167個國家正式加入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國政府自1998年簽署上述公約後已近十五年,但一直沒有批准該公約。

建言書說,習近平先生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是實施憲法的一個切實可行步驟。

習近平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說:“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建言書呼籲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有關締結《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議案;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立即批准該公約。

2008年初,中國曾有一萬多位公民簽名呼籲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中國政府對這一波民間訴求沒有理睬。

建言書首批簽名者包括戴晴、崔衛平、賀衛方、李偉東、茅於軾、秦暉、榮劍、徐友漁、許志永、張千帆、朱學勤等。這是繼中國70余學者半上書性質的《改革共識建議書》之後,中國新近出現的最大規模的國會請願行動。

分析人士認為,國會請願有可能成為2013年中國公民運動大熱點。

以下是建言書全文及首批122位簽名者名單:

公民建言:呼籲全國人大盡快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將召開、新一屆中國政府即將成立之際,我們謹以中國公民身份,鄭重公開倡議:盡快批准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進一步推動和落實人權立國、憲行中國的原則。具體理由如次:

一、    國際人權憲章對於人類基本人權的申明、確立和規範,符合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一貫強調的立國與立憲的宗旨。

《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共同構成“國際人權憲章”的主要框架,成為國際社會人權保護的核心準則。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被公認為是“當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權標準的最權威表達”。該公約所確認的各項基本人權,作為第一代人權,具有更為根本的重要地位。從18世紀末以來,這些權利作為人類近現代憲政革命的可貴制度成果,已經成為大多數民族國家的憲法中不可或缺的基礎性規定,它們代表了人類對於權利、自由和尊嚴的普遍訴求。

國際人權憲章所弘揚的價值和關懷,也是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反覆宣稱的立國目標和立憲宗旨。建政之前,中國共產黨提出“為人權自由而戰”的號召,並落實到《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等憲法性文件當中,為此在邊區專門頒佈了一系列人權保障條例。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席捲全國的憲政運動,中國共產黨也是主要推動者,人權保障則是題中要義。建政之後,1954年憲法即專章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奠定了我國憲法以人權為本的基調。儘管此後頗多曲折,我們在貫徹憲法、保障人權的問題上付出了巨大代價,但人權這一崇高目標已經成為今天轉型事業不可分割的核心議程,其最新體現就是我國制訂的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規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

二、    盡快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兌現中國政府的莊重承諾,滿足中國人民的美好心願,並展現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世界大國的風範。

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就呼籲所有國家最好將兩公約看成一個整體,同時予以簽署和批准。截止2010年11月1日,在聯合國193個會員國中,已有167個國家正式加入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2001年,我國批准了被稱為“第二代人權”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自1998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今近十五年,我國仍然沒有批准被視為“第一代人權”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儘管中國政府重視在批准前穩妥改進現有法律制度,使之盡量符合該公約要求的各項義務,但是,我們還是應把人權條約的簽署與批准之間的間隔,保持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既推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進一步落實,亦避免國際社會不必要的猜度。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從來都是國際人權憲章的積極發起者和參與者。對《世界人權宣言》的制訂,中國政府發揮了重要作用。世界人權標準因此決非舶來品,而有著中國文化和中國人民的貢獻。十五年前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表明我國作為負責任的世界大國,對於保障基本人權做出了莊嚴承諾。此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不同場合多次向國內外公開鄭重表示,一旦條件成熟,中國就將盡快履行批准公約的法律程序。2008年初,也曾有一萬多位公民簽名呼籲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以,我們再無必要猶疑徘徊,而須因應人權發展潮流,履行政府的承諾,回應人民的訴求,體現大國的風範,順理成章地以積極果斷的姿態加入公約。

三、    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來,中國的開放在深化,法治建設在進步,權利意識在覺醒,公民社會在發育,中國批准公約的時機已經成熟。

2011年,我國發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宣佈以憲法為統的完備、科學、和諧、統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入憲,人權保護上升為憲法原則。2013年,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施行,引入許多符合現代人權法治精神的規定,比如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死刑覆核程序的完善、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律師權利的擴大、嚴格逮捕和審批程序等。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則明確強調,要把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作為法治建設的靈魂,並具體提出將進一步推進勞動教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戶籍制度的改革。可以說,30年來我國法治建設朝著人權方向不斷邁進而取得的成就,完全是社會整體進步的自然邏輯結果。公民權利的擴大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客觀上也為中國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創造了良好條件。

不可否認,我國的人權法治狀況與國際人權公約的要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差距或不相脗合之處。然而,所謂的時機成熟,從來不是指要萬事俱備,完美無缺,而是指為人權的保障和改進做了充分的準備,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實現了對接的可能。人權事業是動態的、豐富的,必須在國內與國際、政府與社會、現在與未來、特殊與普遍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空間與機制。在這個意義上,如今恰是我國批准公約的最好時機。對於我國法律體系中現實存在並且有待時間加以調整的某些難處或不足,我們可以根據各國加入公約時的慣常做法,就具體條款作出合理限度內的保留、聲明、通知或反對,但必須真誠、嚴肅而縝密,高度尊重人權事業的神聖性和經久性。

四、    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助於創新憲法的多元實施機制,確保憲法中人權條款的落實,捍衛憲法的生命和權威。

習近平先生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這句話深刻表達了“憲行中國”的基本治國理念。我國現行憲法中的一些良法條款關於各項人權的規定,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如何使憲法的這些良法條款真正成為塑造民族精神、凝聚政治共識、實現文明復興的權威標誌,關鍵就在於認真對待權利,貫徹落實憲法,為此我們必須積極探索多元的憲法實施機制。從各國憲政經驗來看,這些憲法實施機制大體包括釋憲機制、違憲審查機制、憲法司法化機制、憲法監督機制、憲法條款直接適用機制等。目前在我國,這些實施機制大都還停留在紙面規定上,需要通過更具體並且更具操作性的憲政實踐來激活。

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實就是創新多元憲法實施機制的一個切實可行的步驟。首先,該公約本身強調以約束政府和公權運作的方式,來達到尊重和保護人權的目的,因而可以間接理順憲法的人民主權基礎和權力制衡模式,提升政府的執政觀念及執政能力;其次,國際人權公約在實施過程中,積累了非常豐富和規範的人權保護法治經驗,其中的締約國報告程序、國家及個人的來文程序、督促各國立法和司法行政當局採取人權補救措施的規定等,有助於締約國履行人權承諾,實現廣泛深遠的憲政結構的改革和完善;第三,國際人權理事會在監督實施人權公約時,很好地做到了充分尊重各國的憲政和主權,其實踐主要是建立在促成協商一致和開展建設性對話與合作的基礎之上的,這在無形中為各國憲法的實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自主、理性、尊重、包容等前提條件的示範。

五、    盡早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可以使我國更加坦率公開地明確人權立國、憲行中國的至上原則,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使命。

國際人權憲章有關人權的規範和實踐日益表明,人類的這些基本人權具有普遍性、平等性、不可分割性和相互依賴性。這一點對於正在努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當下中國而言,具有格外重大的意義。悠悠萬事,人權最大。人權是目的,政權必須服務人權、保障人權始有合法性。人權立國、憲行天下的原則因此理當成為中國社會最大的共識。事實上,人權立國與憲行中國之間,存在著深刻而內在的關聯,正如習近平先生所闡發的那樣,“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我們擔憂,由於缺乏人權素養,對人的自由、權利和尊嚴沒有基本的敬畏和保障,在一旦遭遇全面危機時,會使整個社會陷入仇恨與暴戾,走向分裂和敵對的叢林狀態;我們擔憂,由於缺乏憲政素養,對憲法的權威和神聖性沒有起碼的體認和信奉,會導致國家工具主義盛行,執政者難以樹立一整套符合現代文明的價值觀,進而喪失執政合法性以及必要的尊嚴。

總之,對於公民、政府、國家和民族而言,唯有人權立國、憲行中國,才是成就光榮與夢想的根本尺度和不二法門。我們需要培育一個以中正、和平、理性和開放為根基的公民社會,也需要建立一個以愛和正義為基礎的美好政治。人權立國、憲行中國的原則代表了我們最為誠摯善意的心願,也表達了我們對於個人命運、共同體福祉、國家榮耀、人類文明的深切關懷。我們相信,只要能夠做到以人為本,以憲為尊,我們就既能促進當下社會的和諧,也能以最小代價實現未來中國的繁榮強盛。我們也相信,只要以人權立國、憲行中國為努力的方向、重心和切入點,並堅定信心與信念,保持堅韌和細緻,一切事關國家民族發展大計的難題都不難獲解。如此,則個人幸甚,國家幸甚,民族幸甚。

基於此,我們懇切呼籲國務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有關締結《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議案;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立即批准該公約。如果確因時間倉促,今年不能完成這一工作,也請開誠佈公,給全體國民一個解釋,同時宣佈一個確定的時間表,以求國民諒解,以昭政府大信。

  為此,發起此次公民聯署。


首批簽名(排名不分先後,以拼音字母為序):



 樂,北京,獨立撰稿人

諶洪果,西安,學者
陳寶成,北京,媒體人
陳健民,香港,學者
陳鳳山,北京,獨立撰稿人
陳雲飛,成都,公民
曹保印,北京,作家,評論員
柴子文,香港,媒體人
崔衛平,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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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打貪法律上有許多不合理之處

《外參》記者柯宇倩/監督各國腐敗情況的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公布了2012年全球清廉指數報告,中國在報告中排名第80,雖然清廉指數低於中國的還有超過半數的國家,但中國在法律的制訂和執行上有許多不合理之處,想改善貪腐情況還要再加把勁。
 
中國有進步,但他國也進步
 
“透明國際”125日發佈2012年全球清廉指數報告,收錄了176個國家,中國排名第80,得分39。第一名由丹麥、芬蘭和新西蘭共同取得,瑞典位居第4,新加坡第5,美國排名第19,香港排名第14,日本排名第17,台灣排在第37位,韓國排名第45,名列最後的是索馬里、朝鮮和阿富汗,報告指出,排名倒數第一的三個國家沒有負責整治貪污的領導者,也沒有相關的政府機構。
 
“透明國際”亞太部東亞暨南亞區高級主任廖燃在接受《外參》專訪時介紹,如果用2012年中國的得分去推算2011年的分數,其實中國的得分是有進步的,但其他國家進步也相當多,因此把中國的排名擠下來。
 
中國往年的排名基本都在7580名之間徘徊。在2011年的排名中,共統計了183個國家,中國排第75位。
 
廖燃對《外參》解釋,此份清廉指數報告,並非由“透明國際”本身去進行調查所做出來,而是全球10幾個研究機構自己分別做調查、發表報告後,“透明國際”再請他們提供原始數據,將所有的調查整理成一份全球各國的評比。
 
“這些研究機構的調查對象都不是只有一個國家,而是必須同時調查幾個國家。”廖燃指出,這些機構包括了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和世界經濟論壇。“透明國際”所收集來的調查,都必須與反腐敗相關,例如在所收集到的國家競爭力報告中,評估了一個國家的清廉狀況如何影響國家競爭力。
 
“透明國際”一年一度的全球清廉指數報告,被視為對全球貪腐情況較客觀評估的報告,報告為公眾對各國腐敗情況的看法,並非實際的腐敗程度。本次的統計中,“透明國際”採用新計分方式,由過去的10分制改為100分制,0分為高度腐敗,100分為非常廉潔,最高分的國家為90分,最低分為8分。
 
廖燃對《外參》解釋,1995年到2011年,“透明國際”的清廉指數都是給10分制,0分最腐敗、10分最清廉,但與此同時,他們每年都在討論如何改進計算方法,因為10分制的最大不足處,就是無法與過去做比較,且這樣的評分方式沒有很大的吸引力。這次換了新計算方式後,從今開始每一年的數據都可以互相比較,能比較清楚地看出一個國家的發展軌跡變化。
 
2012年中國名列第80位,還不算真正的“後段班”,但廖燃認為,中國在打擊貪腐方面還需要多加努力。
 
“如果將中國與其他國家做比較,中國還是有其進步之處,比如中國常搞嚴打,尤其一些媒體曝光的貪官,被懲處的機率很大,而且能把貪官判死刑,這樣的威懾是有的。”但廖燃對《外參》指出,中國在貪腐的法規上漏洞多,雖然懲處了部分人,卻仍有很多人逍遙法外。
 
 
 
 國際透明組織主管廖燃說明新制 (圖).
 
 “透明國際”亞太部東亞暨南亞區高級主任廖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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