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0位意見領袖議政改共識(15)
《內幕》特約記者文仁整理
十八大為什麼不高舉憲法旗幟?
高鍇(原全國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
十八大前後,所有(國內)媒體把我們國家描寫得到處鶯歌燕舞,媒體報導裡的黨代表發言一片歌功頌德,我們國家好像非常美好、和諧,什麼問題沒有,我的感覺是這樣的:每天報紙根本看不到一句意見。但在半年前(今年3月14日),溫家寶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提出“政治體制改革不成功的話,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可能得而復失,甚至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歷史悲劇都可能重新發生。”這是溫家寶的原話,他作為總理不可能空穴來風,說的就是中國實際情況。
從憲法的第1條到130多條,從頭到尾找不到“共產黨領導”5個字。
我從中紀委報告看,說我們的反腐有很大成功。但從北京市委書記、上海市委書記、重慶市委書記三大直轄市的首腦來看,他們一個又一個倒台。我在想黨管幹部是否要問責?任命那麼多幹部,是經你審查、提拔、考察,怎麼出了那麼多貪官?要不要問責?第二,我懷疑,中紀委這個體制,能不能真正防止住嚴重的貪污腐敗,我說的是“嚴重”。特別是薄熙來案,如果沒有他老婆殺人案,如果殺的不是一個英國人,而是一個普通的中國老百姓,再若沒有王立軍交代的話,這個案子破不了。而且,從政治形勢看,薄熙來若沒有出這個事,他可能穩穩當當成為常委。薄熙來案有關鍵的偶然性,不是制度法治了,而是偶然發生的三個案子才暴露。現在想想實在是後怕,如果薄熙來當道,正像溫家寶說的——文化大革命的悲劇可能會重來,一次文化大革命鬧得國家到了經濟崩潰的邊緣,再鬧一次文化大革命,我們國家就死定了。
這次十八大提到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對此,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不高舉憲法的旗幟?憲法應該是我們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每個人要遵守的,而且,憲法的規定比較具體,不管經濟、政治、文化的根本方針都有規定,而且是合法的。社會主義道路有點說不清楚。對於82憲法,我很肯定。對82憲法先不說實行得怎麼樣,從其規定來看:第一,確定了主權在民的思想,國家的權力歸人民,而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規定了人民可以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參政。第二,規定了權力制衡制度。憲法明確規定了人大行使立法權,國務院行政機關,司法獨立,不是三權獨立,是三權分立。從世界多國的三權分立來看,都是權力的分立,即權力的制衡。第三,憲法規定了每個人自由的權力。台灣李敖前些天到復旦大學演講,拿著中國憲法搖著說“這是世界上最好的憲法。”
我有幸參加了有關憲法的工作,親身體驗到,制定憲法時是在共產黨非常堅定的領導下,而且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一大批老幹部從監獄回到北京。在19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上,他們公開提出來,把當時開會的程序都打破了,反對了“凡是”,提出了對毛澤東的問題。就在這個會上,鄧小平講,以後要建立法治,法治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主意的改變而改變。鄧小平這個話實際是針對毛澤東的。而後半年不到,黨中央提出修改憲法,修改憲法成立委員會有103人,25個中央政治局委員全都參加了,還有書記處書記。25個政治局委員,除了一個人比較年輕以外,其他統統是德高望重、經過長期考驗的,而且在文化大革命遭受很多苦難的人。我們參加一些會,慷慨激昂,聲淚俱下,一定要總結這個文革是怎麼發生的,今後要防止,要依法治國。
這部憲法經過兩年時間,開過幾百次座談會、研討會,還搞了四個月的全民討論。憲法修正委員會103人開了5次全體會議,五次全體會議裡有三次一條一條的研究,開會的時間一共是25天。開完以後,領導還讓我們把所有材料送給上一級審核,要求他們把關,要一個字不能差。改的話一個句不差錯,不要讓人家誤解或者曲解。當時,我感覺到,所有有關憲法修改都是真心誠意的,確確實實每天都在苦心修改,政治局專門開了幾次會,對怎麼改怎麼提意見進行討論,非常認真。問題是沒有實行,但沒有實行,不代表這不是一部好憲法,我們應該高舉這部憲法的旗幟。
“中共中央十分重視這次憲法的修改,黨的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成員全體參加了修改委員會,這個憲法體現了人民意志和中國共產黨的正確主張,中共中央的意見已經充分反映在這個憲法中。”而我說共產黨領導修憲,也是黨對人民的承諾,但是,這麼好的法被歪曲了,《憲法》第2條規定要民主選舉,前面卻加了“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選舉”,這就變成了黨組織操縱,沒有民主。憲法規定了全國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結果加了“全國人大是黨的領導下的最高權力機關”,最高權力機關成了擺弄工具。憲法明確規定司法獨立、審判權和檢察權都不得干預,現在政法委公然的干預,有些地方還是黨委審批案件。135條還規定:公檢法判刑事案件時,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現在不但不制約還開了聯區會議。
從憲法的第1條到130多條,沒有“共產黨領導”5個字,從頭到尾找不到。有些人胡鬧,說憲法別的不要看,就看序言,序言就是“黨的領導”。序言講的內容都是講共產黨領導了新民民主主義革命,歷史敘述,裡面有一段“共產黨將要領導人民……”,這是對未來的期望。整個序言不是法律規定,而序言裡沒有一個字寫“共產黨必須領導”。現在,我的看法是,要高舉憲法旗幟,要求改革,我們要求的幾個改革也就是這個,這是我們改革的最好旗幟。這個旗幟最合法,誰敢說我們這個意見不對?憲法定的,最合理,最合乎人心,最符合黨心,老一輩革命者除了萬里極個別的都去世了,我相信他們是合乎黨心的,而且最容易團結體制內和體制外的人一起努力。(《內幕》第12期)
十八大為什麼不高舉憲法旗幟?
高鍇(原全國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
十八大前後,所有(國內)媒體把我們國家描寫得到處鶯歌燕舞,媒體報導裡的黨代表發言一片歌功頌德,我們國家好像非常美好、和諧,什麼問題沒有,我的感覺是這樣的:每天報紙根本看不到一句意見。但在半年前(今年3月14日),溫家寶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提出“政治體制改革不成功的話,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可能得而復失,甚至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歷史悲劇都可能重新發生。”這是溫家寶的原話,他作為總理不可能空穴來風,說的就是中國實際情況。
從憲法的第1條到130多條,從頭到尾找不到“共產黨領導”5個字。
我從中紀委報告看,說我們的反腐有很大成功。但從北京市委書記、上海市委書記、重慶市委書記三大直轄市的首腦來看,他們一個又一個倒台。我在想黨管幹部是否要問責?任命那麼多幹部,是經你審查、提拔、考察,怎麼出了那麼多貪官?要不要問責?第二,我懷疑,中紀委這個體制,能不能真正防止住嚴重的貪污腐敗,我說的是“嚴重”。特別是薄熙來案,如果沒有他老婆殺人案,如果殺的不是一個英國人,而是一個普通的中國老百姓,再若沒有王立軍交代的話,這個案子破不了。而且,從政治形勢看,薄熙來若沒有出這個事,他可能穩穩當當成為常委。薄熙來案有關鍵的偶然性,不是制度法治了,而是偶然發生的三個案子才暴露。現在想想實在是後怕,如果薄熙來當道,正像溫家寶說的——文化大革命的悲劇可能會重來,一次文化大革命鬧得國家到了經濟崩潰的邊緣,再鬧一次文化大革命,我們國家就死定了。
這次十八大提到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對此,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不高舉憲法的旗幟?憲法應該是我們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每個人要遵守的,而且,憲法的規定比較具體,不管經濟、政治、文化的根本方針都有規定,而且是合法的。社會主義道路有點說不清楚。對於82憲法,我很肯定。對82憲法先不說實行得怎麼樣,從其規定來看:第一,確定了主權在民的思想,國家的權力歸人民,而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規定了人民可以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參政。第二,規定了權力制衡制度。憲法明確規定了人大行使立法權,國務院行政機關,司法獨立,不是三權獨立,是三權分立。從世界多國的三權分立來看,都是權力的分立,即權力的制衡。第三,憲法規定了每個人自由的權力。台灣李敖前些天到復旦大學演講,拿著中國憲法搖著說“這是世界上最好的憲法。”
我有幸參加了有關憲法的工作,親身體驗到,制定憲法時是在共產黨非常堅定的領導下,而且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一大批老幹部從監獄回到北京。在19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上,他們公開提出來,把當時開會的程序都打破了,反對了“凡是”,提出了對毛澤東的問題。就在這個會上,鄧小平講,以後要建立法治,法治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主意的改變而改變。鄧小平這個話實際是針對毛澤東的。而後半年不到,黨中央提出修改憲法,修改憲法成立委員會有103人,25個中央政治局委員全都參加了,還有書記處書記。25個政治局委員,除了一個人比較年輕以外,其他統統是德高望重、經過長期考驗的,而且在文化大革命遭受很多苦難的人。我們參加一些會,慷慨激昂,聲淚俱下,一定要總結這個文革是怎麼發生的,今後要防止,要依法治國。
這部憲法經過兩年時間,開過幾百次座談會、研討會,還搞了四個月的全民討論。憲法修正委員會103人開了5次全體會議,五次全體會議裡有三次一條一條的研究,開會的時間一共是25天。開完以後,領導還讓我們把所有材料送給上一級審核,要求他們把關,要一個字不能差。改的話一個句不差錯,不要讓人家誤解或者曲解。當時,我感覺到,所有有關憲法修改都是真心誠意的,確確實實每天都在苦心修改,政治局專門開了幾次會,對怎麼改怎麼提意見進行討論,非常認真。問題是沒有實行,但沒有實行,不代表這不是一部好憲法,我們應該高舉這部憲法的旗幟。
“中共中央十分重視這次憲法的修改,黨的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成員全體參加了修改委員會,這個憲法體現了人民意志和中國共產黨的正確主張,中共中央的意見已經充分反映在這個憲法中。”而我說共產黨領導修憲,也是黨對人民的承諾,但是,這麼好的法被歪曲了,《憲法》第2條規定要民主選舉,前面卻加了“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選舉”,這就變成了黨組織操縱,沒有民主。憲法規定了全國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結果加了“全國人大是黨的領導下的最高權力機關”,最高權力機關成了擺弄工具。憲法明確規定司法獨立、審判權和檢察權都不得干預,現在政法委公然的干預,有些地方還是黨委審批案件。135條還規定:公檢法判刑事案件時,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現在不但不制約還開了聯區會議。
從憲法的第1條到130多條,沒有“共產黨領導”5個字,從頭到尾找不到。有些人胡鬧,說憲法別的不要看,就看序言,序言就是“黨的領導”。序言講的內容都是講共產黨領導了新民民主主義革命,歷史敘述,裡面有一段“共產黨將要領導人民……”,這是對未來的期望。整個序言不是法律規定,而序言裡沒有一個字寫“共產黨必須領導”。現在,我的看法是,要高舉憲法旗幟,要求改革,我們要求的幾個改革也就是這個,這是我們改革的最好旗幟。這個旗幟最合法,誰敢說我們這個意見不對?憲法定的,最合理,最合乎人心,最符合黨心,老一輩革命者除了萬里極個別的都去世了,我相信他們是合乎黨心的,而且最容易團結體制內和體制外的人一起努力。(《內幕》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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