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

拒绝纪委干涉办案,吉林一法院原副院长上访被劳教


因办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案而“沦为”上访人员的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原副院长郭学宏。照片日期不详。
因办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案而“沦为”上访人员的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原副院长郭学宏。照片日期不详。
网络DR
 

法广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在中国上访者被劳教,网络发帖者被劳教,似乎都已屡见不鲜,但法院副院长上访后,被当地官方劳教,仍算奇案一桩。据《山东商报》的 报道,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法院原院长郭学宏,因办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案而“沦为”上访人员。更惨是,他进京申诉,试图要一个公道,却于今年八月被 吉林市四平市劳教委劳教一年,该处分后来虽被撤销,但他仍不愿放弃。

2009年,伊通县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郭学宏接手一桩承包经营纠纷。

当时,浙江商人邱冬华因未按协议支付承包费,被长春商人马东昌诉至当地法庭,邱冬华的部分资产被法庭查封保全。

立案后,被告人邱冬华提出,查封财产超标异议、信誉担保及实物担保,要求财产解封,被伊通法院拒绝。

此后,邱向吉林省的所谓”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软办”主任由该省纪委副书记兼任,属省纪委下属部门。

该办调查后认为,伊通法院“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超标的查封,对当事人提出的在担保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不予办理,致使财产被查封长达17个月之久”,这一作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2010年6月3日,四平市纪委召开发布会。郭学宏经手办理的这起经济纠纷案件被作为典型涉软案件进行通报。

纪委称,伊通法院院长姜守臣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建议免职,分管副院长郭学宏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建议撤职。很快,郭学宏正式被撤职。

郭学宏等人被免职的焦点,是伊通法院查封的财产是否超标。在他看来,案件从司法程序和判决结果上都没有过错。

更重要的是,在他看来,“就算错了,也只能由上级法院做出认定。他们(吉林和四平‘软办’调查组)哪来的权力查明认定并做处理?”郭学宏认为,纪委的直接干预办案,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审判权,是利用纪检权干预司法权的行为。

2010年6月6日起,郭学宏开始不断申诉,彻底沦落为“上访户”后,郭学宏就真正成了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他至今已进京十余次,几乎每次都被遣送回伊通。伊通县永宁街派出所所长、县法院政治处处长先后成为他的“监护人”。

八月初,他到达北京安家楼附近,被警方带走,并被搜出信访材料,他被“分流”至“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这里是分流、劝返非正常人员的中心。凡在北京市“非正常上访”的群众最后都会被送到该中心,集中分流劝返。

很快,他被吉林截访人员送回吉林,不久今年8月9日,他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因他曾有脑溢血等疾患,得以“所外执行”。

他申请复议后,11月6日,吉林省劳教委裁定,四平市劳教委作出的劳教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郭学宏说,不断上访除了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就想问一问,法官还能不能独立依法审理案件,这个事不解决,以后法官都不敢办案了”。

郭学宏的律师甘元春说,“连一名法院的副院长反映诉求,一旦意见相左,都可能被劳教,这正是这个制度的可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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