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第八次江陳會 確定6月下旬舉行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據了解,第八次江陳會談確定在6月下旬舉行,具體日期還未最後商定,但有可能在6月26日到28日,以前後3天左右完成會談,其中包括海協會長陳雲林到花蓮的半日參訪行程。

這次會談將簽署兩項協議,包括海關合作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據了解,雖然還有一些小細節待最後確認,但投保協議大致已完成談判。

投保協議有關投資糾紛的解決,協議包含了P2P(企業對企業)與P2G(企業對政府)兩個部分,企業對企業與企業對政府都有相關規範。另一方面,有關投資人因案被拘捕、審訊,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投資人的家屬,也確定納入。

對岸剛在兩會期間由人大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73 條,規定涉嫌恐怖活動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重大賄賂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有權不通知家屬,可進行監視居住,這與正在協商的24小時通知的條款產生部分衝突。

據了解,兩岸相互都有國安需求,24小時通知的協議條文,不另對此作出特別的挑戰,亦即協議的條文在這部分,不高於雙方各自的刑訴法或國安法規,台商未來若涉及國安、恐怖活動或重大賄賂的犯罪而被拘捕,家屬可能不會在24小時內就得到通知。

近日傳出P2P並未納入,完全是誤傳。相關人士指出,這不知是哪裡傳出的錯誤訊息,可能是有不知情的台商的錯誤理解。

相關人士指出,P2P在國際上的投資協議並不納入,但因為大陸的企業,很多都是國有企業,表面上是企業,實際上仍由政府控制,因此我方力爭力下,很早就確定納入。

至於投資糾紛的解決,則有調解與仲裁兩種,調解不成可申請仲裁,但仲裁的形式,據了解,是以不具國際仲裁之名,卻有國際仲裁之實的方式為之。


台灣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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