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

18大前中箭落馬 薄熙來案有前例


(中央社台北11日電)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之妻谷開來9日的謀殺案審訊,絕對是公開發展的罕見且引人注目的中國大陸菁英政治案件。不過,這種事並不是沒有前例。

「華爾街日報」報導,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研究員梅瀚瀾(Alice Miller)表示,薄熙來周邊正在發展的劇情,跟過去15年來另兩名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下台的關鍵著眼點很像,也就是在1995年去職的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與2006年遭免職的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

這些接二連三發生的雷同事件,以及範圍更廣的政治背景,一再展現出共產黨正在準備另一次權力整合。

薄熙來與陳希同和陳良宇都是因為重大貪污罪名及公然違反黨紀而遭到撤職。薄案還涉及額外要素,也就是殺害一名外籍商人,以及他妻子在貪污作為中的共謀關係。陳良宇案也涉及配偶共謀盜用社會保障基金,陳希同案則涉及高層同事自殺。

在陳良宇與陳希同這兩個案件中,他們每個人之後都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最後遭判處長期有期徒刑。類似命運也可能等著薄熙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可能會在夏末提交報告給中央政治局,解除薄熙來的職務。他之後將遭到法律起訴,最終入獄。

因此,就這方面來說,薄熙來遭撤職,並未偏離過去20年來的「遊戲規則」。鄧小平發起的改革時代,已經有開除高階政黨領導人的更合乎法律退場機制。

在毛澤東領導的上個20年時代,遭整肅的領導人容易受到長期媒體譴責影響,成為政壇的無名小卒;在改革時代下台的領導人,被媒體刻劃成是因為政治錯誤,而透過例行政黨程序遭到撤職;在某些涉及犯罪的案件中,則是透過法律程序。

即使根據遊戲規則,薄熙來遭到撤職,並不會讓他的下台變得更不具政治性,這點與陳良宇和陳希同的情況雷同。整肅他們當中的每一人,都是在重要的權力過渡時期,移除高階領導階層的障礙或眼中釘。

陳希同在1995年遭到免職,與江澤民為了鞏固權力而採取的其他措施相配合;在此案中,是摧毀保守反抗勢力的重要堡壘,也就是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

陳良宇2006年遭解職,也就是從中國大陸經濟大城上海,移除了敢直言批評中國大陸總理溫家寶重新集中全國經濟政策方向努力的人。

整肅陳良宇,有助於削弱與退休最高領導人江澤民有關的上海幫影響力,接著胡錦濤於2007年第17次全國代表大會著手鞏固權力。

以幾乎相同的方式,薄熙來被拉下台,也是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前,清除菁英政治的潛在敵人。(譯者:中央社張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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