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

十八大:中共中央委員會

18大系列專題 制度篇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9日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職能包括召開中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成員等。

中共決定在11月8日召開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共中央委員會是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的中央權力機構,自1927年中共第5次全國代表大會起設置,取代之前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首要職能是召集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中共全代會每5年舉行1次,全國代表大會名額及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此外,中共中央委員會還負責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等;政治局常委提名中共中央書記處成員後,須由中央委員會全體委員會通過。

其中,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產生,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1次。中央政治局須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領導黨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第17屆中央委員會現有委員203人,委員涵蓋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解放軍、地方首長、各人民團體代表負責人等。10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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