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不可救藥的“傻瓜”?(7)
——余傑答《中國密報》
《中國密報》記者陳小平
《中國密報》:你比較喜歡直言快語,享受你的言論自由,但這也因此讓你不少次成為爭議人物。其中之一是,你在《開放》上那篇文章“莫將罪犯當英雄”,抨擊楊佳殺人。你說:“當殺人者被某些自以為大義凜然的作家、學者和律師譽為大俠和英雄並得到一定的民意支持的時候,一個‘前法西斯時代’的‘民意場’正在迅速形成。”楊佳殺的是穿制服的警察,不是平民,顯然他暴力的對像是經過選擇和考慮的。你既然認為“今天中國的掌權者已然病入膏肓”,為什麼不承認民眾有反抗暴政的權利?
楊佳案若發生在西方國家,只是一個普通的惡性刑事案件。
余:楊佳案若發生在西方國家,只是一個普通的惡性刑事案件,但發生在公權擴張、民權萎縮、貧富懸殊、司法不彰、民怨沸騰的中國,就成了一起具有標誌性的社會事件。楊佳案,讓人們從各個角度,看到中國與憲政制度的差距。
在我的《劉曉波傳》一書中有專章論及我和劉曉波對此事的看法,我們堅持反抗暴政的非暴力原則,這導致我們受到很多批評。在論述楊佳案件時,劉曉波指出:該案不是偶然的事件、不是孤立的個案,而是中國社會的平衡性斷裂的標誌之一。無論從客觀效果還是就價值立場而言,“楊佳式的復仇”對中國社會轉型都有害無益。“如果暴力反抗是個人復仇的主動施暴,其結果是雙方的生命代價,那就是沒有贏家的玉石俱焚,也就談不上正義。”
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看法與法學界前輩江平的看法是一致的。江平說:“你楊佳受到再大的委屈,你對社會發泄私憤,對公安機關發泄私憤,殺了六個無辜警察,道理何在?這些人有什麼罪?”在一次演講中,江平陳述這一觀點之後,有個青年學生威脅說,如果手中有雞蛋,會立即用雞蛋砸他。江平連來自共產黨的威逼利誘都不怕,又怎麼會怕被庸眾的雞蛋“砸”呢?
楊佳的做法惡化了民間生態。劉曉波在文章中指出,從客觀效果來看,這種個體性的殺戮,非但不能震懾那些作惡的警察,反而會引發當局更加瘋狂的鎮壓。“如果楊佳襲警的發生讓民間相信暴力,產生對一場暴力革命的期待,其結果就是更多的暴力反抗的發生。而獨裁政權的應對只能是政府不斷強化政治恐怖,不斷加強鎮壓的力度,只能進一步弱化本來就弱小的民間維權力量,中國的社會生態也只能從‘壞’走向‘更壞’。”劉曉波看重的是一種健康、理性的社會生態的培育,而非瞬間的“快意恩仇”,但他的這番良苦的用心,很難為被激情和仇恨左右的被侮辱者和被傷害者所理解。
面對網上的一片叫好之聲,劉曉波反問說:那些被楊佳殺害的警察是否“罪有應得”?是不是所有穿警服的人都“死有余辜”?他認為:“楊佳不是英雄或大俠,因為他結束了六個生命。難道對生命的珍重還要區分警民,難道僅僅因為警察的身份被殺就是活該?即便被殺警察中可能有迫害過楊佳的人,也是罪不當誅。”雖然這些年來劉曉波本人是警察濫權的最大受害者,但他認為,那些被楊佳殺害的警察是無辜者,不能因為他們從事警察這一職業,便自然而然地成為被行兇的對像。且不說他們並非傷害過楊佳的那幾個警察,即便就是那幾個作惡的警察,也應當通過司法程序對其行為調查、審判和追究——當然,目前來看,暫時還沒有實現這一目標的可能性。但並不意味著任何人就可以立即啟動“個人執法”,並施行“私刑”。
我更對頌揚楊佳殺人行為的民粹主義言論充滿憂慮,當民間被“原始正義”壓倒之時,就不自覺地跟反抗的對像達成“精神同構”,這是我最擔憂的情形,如劉曉波所說:“如果主流民意只有通過楊佳式復仇來宣泄心中的壘塊,那麼中國的民智就仍然是‘咬住仇,咬住恨,仇恨入心要發芽’的犧牲品。如果以民為敵的官權暴虐與以官為仇的民間暴戾相互激盪,那麼只能造成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今天的局部性以暴易暴很可能發展為全局性以暴易暴。不要讓仇恨和暴力毒化今天的民間維權和中國的法治進程!”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認為,長期以來引發暴力傾向的,是“貧窮、剝奪、忽視和羞辱”,“義憤”為“報復”行為打下伏筆。以此而論,楊佳以死相爭的決絕不無可憫之處。但是,在那些高聲為楊佳叫好的聲音當中,有一種從義和團到紅衛兵一脈相承的“烏合之眾”的氣味。民粹主義與民族主義的呼應與合流,是近年來中國出現的新的思潮和現象。許多知識分子也許能抗拒金錢的誘惑,卻難於抗拒名聲的誘惑——尤其是在民間的名聲。一旦批判民粹主義、批判“多數人的錯誤意見”,就有可能損害這種民間的聲望。(《中國密報》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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