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孫志剛案十週年的反思

孫志剛之死終結了中國的收容遣送制度,激勵廢除勞教等公民行動。

今年是孫志剛案十週年。二零零三年,孫志剛在廣東被收容期間非正常死亡一案,曾獲得中國法學界、媒體集中關注,北京大學三位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要求審查《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南方都市報》等媒體對孫志剛案進行深度報道,與民間要求廢除收容遣送的呼聲形成合力,最終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廢除。

十年後,回顧孫志剛案的意義,當年上書的「三博士」之一、香港中文大學訪問學者滕彪律師表示,孫志剛案這種以個案推動制度改革、官民互動最終廢除惡法的模式,十年來沒有看到第二例,「是一個偶然事件,不存在模式」。

律師遲夙生表示,孫志剛案前的從業經歷,自己也曾涉及過此類案件,但多是針對監獄裏虐待犯人的牢頭獄霸,並未觸及對制度的反思。孫志剛案使她第一次思考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對她來說是一次「?蒙」。此後,她開始?蒙更多的人,甚至還曾走進法官的辦公室,幫助法官開微博以便傾聽民聲。

北京理工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昕表示,此時重新討論孫志剛案,仍有現實意義:可以激勵個案推動法制建設。以去年一系列案件為例,地方官員發現,勞教個案會引起公?關注官員的私生活,甚至「人肉」他們的天價手錶,官員可能出於恐懼而支持廢除或改革勞教。

「動力就是個案的推動」,徐昕說,同時需要公民建議書的呼籲。他認為,中國還存在很多非司法監禁、惡劣的勞教、「雙規雙指」、「被精神病」、「被救助」、非法扣押等等。「孫志剛案的意義不能過分誇大,但仍值得梳理」,因為可以啟動廢除勞教的公民行動。(張倩燁)

亞洲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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