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陈破空:审薄大戏演砸了?习近平三不该


陈破空來稿


当庭翻供,全盘否认指控。薄熙来在法庭上激烈自辩,出人意料。这一情节,为薄熙来事件再增戏剧性,给审薄大戏频添看点。海内外舆论哗然,热议纷纷。

薄熙来抗辩,鼓舞毛左派

薄的这一手,首先在政治上管用,对于拥戴他的毛左派,是巨大鼓舞。开庭前,一个曾经殴打批毛老人、名叫韩德强的毛左派学者,发声挺薄,其言论具有代表性,他说,当局查了这么长时间,只发现“薄熙来贪污500万元,受贿2000万元……政治局委员这个级别的官员,查一查,都能有几个亿,上十亿,甚至更多的财产。相比较,薄熙来作为这个级别的官员,即使对他的指控成立,应该也算是非常’清廉的’。”

薄当庭翻供,不承认所有控罪,并声言:“我从来没有贪污行为。”毛左派由此可以指控:习近平当局对薄熙来的司法追究,是“陷害”,是“迫害”,至少也是“鸡蛋里挑骨头”。如此一来,原本打算轻罪起诉、从轻判决薄熙来的习近平当局,反而陷于被动。党报连日连篇发文批判薄熙来,斥其耍赖,试图引导舆论,反而让当局窘态毕现。


庭审,游走在法治与人治之间

有人认为,中共庭审,全是走过场,都是精心安排的表演,推及这次薄熙来开庭,也是表演;薄熙来翻供,也仅仅是表演的一部分。此说,不是以偏概全,就是以全概偏。共产党不讲法治,固然是一个常识。然而,文革后的共产党,在法治与人治之间,有相当程度的游走空间,时而更靠近法治,时而更靠近人治,因案而异。

一般刑事案件,犯人自辩、请律师、翻供,基本上都不成问题;司法受到的干扰,主要来自关系和金钱,即,如果犯人家属能花钱打通公检法,达成行贿与受贿的交易,那么,在起诉、审判和判决的任何一个环节中,犯人都可能被放过或轻判。如果没有这类交易,全案则基本上依法进行。

政治干预司法,党大于法,主要出现在涉及政治的案件中。比如政治异议人士,一旦被当局下狱,处境相当艰难。不能见家属,不能自请律师,超期羁押。但庭审时,他照样可以自辩,或者翻供。而绝大多数异议人士,都会自辩,且辩才非凡。正因如此,当局往往用秘密审判或限制旁听来遮掩。



笔者就有切身体会。本人因领导八九民运入狱。在当局起诉书里,列明两桩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庭审时,本人自辩,无须讲民主自由的大道理,只围绕事实与证据本身说话,检方就常常被我驳得哑口无言。经本人力辩,判决书下来,不见了扰乱社会秩序罪,只留下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另外,起诉书主题,原本围绕所谓“十四条反革命政治纲领”,本人力辩,根本没有什么“十四条纲领”,不过是我从前阐述中国发生变化的十四种可能性,即“十四条道路”。结果,判决书里,没有再提到“十四条”。当然,当局事先敲定的刑期,或并未因此受到影响。



另一类涉及政治的案件,中共高官因权力斗争落马,却以经济罪名下狱。他们也会陷入与政治异议人士相同的处境:不能见家属,不能自请律师,超期羁押。不同的只是结果:中共落马高官通常会获得保外就医的待遇,关上几年,就恢复自由身。当局念其曾为党做贡献,先惩罚后宽恕,将功折罪。也算是党内潜规则。而异议人士,则绝无此“福分”,不仅遭重判,而且被关押到底(刑期满)。在当局看来,异议人士属于威胁政权的极度危险人物,必紧紧压住,岂能轻易松手?



至于法轮功,当局完全抛开法律,法外围剿,厉行迫害,体现中共暴政的极至,则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类情形。



涉及重要异议人士或中共落马高官,对他们的起诉与判决,都由中共高层决定,因而,在这类案件中,司法受到的干扰,不是来自关系与金钱,而主要来自中共高层的意志。党领导司法,政治判案。司法中的行贿与受贿,在这类直接由中共高层主导的案件中,无从发生,因为,不仅不起作用,而且无人敢为。



薄熙来翻供,绝非当局“安排的表演”



回头看薄熙来案。如果说,谷开来、王立军等人,没有自辩或翻供,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同样,薄熙来展开自辩与翻供,也是薄自己的选择。这符合他的性格:顽固,狡诈,撒谎成性。而绝非当局安排的“表演”。当局当然想演戏,演一出“依法办案、案犯供认不讳”的戏,却由于被告不配合,把当局想演的戏演砸了。



薄熙来这一手,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而言,也并非无用。共产党固然罔顾法律,然而,文革后,党内办案,相对趋于谨慎,有人时不时会强调:要经得起证据和历史的检验(异议人士案件除外)。尤其专案组、或负责领导专案组的中央大员,法办党内落马官员,并非无所顾忌,而是更为谨慎,不愿从自己手上制造出明显的“冤假错案”,免得日后又来平反,自己落个不是。如果证据不足,或者,落马官员抵死不认、甚至翻供,都会让专案组忐忑不安,负责专案组的中央领导,心下也不会踏实。



对于案犯,共产党的政策,名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实际上,老犯人的总结却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意思是,坦白,反而为当局罗织罪名制造口实。薄熙来在文革中,曾蹲过少管所,有一定经验;他在重庆“打黑”,判死文强等人,又从对立面积累了相当经验;他很清楚,审判与被审判,何处是关键点。另外,他也明显从陈希同、陈良宇案件中吸取了教训,认定,一旦移送司法,认罪与否,结果都一样,判多判少,都由权力斗争的得胜方-- 中南海当权者决定。既然结果已定,干脆全然不认。或许,在中共落马高官中,薄熙来算是第一个“看透了”和“想通了”的人。



有人以为,当局用薄瓜瓜做抵押,可以让薄熙来服软。然而,这一招,对付谷开来有效,对付薄熙来无效,原因在于,早在重庆“唱红打黑”阶段,薄熙来、王立军二人,就以同样手段,对付过文强(重庆司法局长),以放过文强儿子做筹码,换取文强服软。薄熙来深谙此中诈术,岂能自我上当?



受贿,为避人耳目,通常在两人之间进行,一个给钱,一个收钱,又通常不会留下字据。受贿者要矢口否认,是可以做到的。老于世故的薄熙来,看准这一点,对一切受贿行为来个死不认帐。



作为太子党人物,薄熙来读书、做官,都享尽特权;如今面临司法,同样享尽特权,如他自称:“给我吃住挺好,伙食不错,医疗有保证。”没有遭受虐待,更没有遭受酷刑。更大的特权,还在于,当局故意减少其罪名、减轻其罪责,以便从轻发落。谁知,越是这样,薄熙来越是不知餍足。他看穿了习近平等人心理:害怕。害怕毛左派。如果将习近平与薄熙来处境、位置对调,即,薄熙来身居大位,习近平沦为阶下囚,以薄熙来之心狠手辣,一定置习近平于死地,绝无心慈手软。



演戏演砸了,办案办砸了,习近平三不该



庭审薄熙来,当局陷于尴尬、窘态和被动。与其说当局把戏演砸了,不如说,当局把案办砸了。习近平当局犯下三大错误,或曰,三不该:不该切割,不该缩小,不该左右讨好。



不该切割。不该把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三人的案件各自切割办理;不该把薄熙来与其他涉案人员如重庆公安系统四名官员、商人徐明唐肖林等切割办理。应该把他们全部算作一个犯罪集团,分别审讯、分别取供、交叉对比供词、当庭进行团伙审理,如此一来,薄熙来狡辩和翻供的机会大减。



不该缩小。不该缩小薄熙来的罪名,该侦办的,全部侦办;该起诉的,全部起诉。包括:从大连、辽宁到重庆的所有贪污、受贿、洗钱和不明财产来源;大连空难、大连尸体展、谷开来杀人案等所有涉案嫌疑。当局对薄熙来的起诉,大量漏罪,最简单地看,就至少漏掉了两条:巨大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杀人罪。其实,在庭审过程中,这两点就暴露无遗。关于海伍德威胁薄瓜瓜,开口索要就是1400万英镑

(2.1亿人民币),他不会不知道薄谷家的实力而随便狮子开大口;而薄谷共用和分用的保险柜,就有多个,其中数额,当局隐瞒不提,可以想见,薄谷财产,如天文数字。关于谷开来杀人,薄熙来一早就知情,却不仅不报案,还对立案、办案横加阻扰,岂止滥用职权?明明白白地,就是包庇、窝藏杀人犯。



不该左右讨好。指的是,习近平当局,企图左右平衡,既要法办薄熙来,又怕得罪毛左派。故而,既要倒薄,又要挺薄。要倒薄,因为,薄的真正罪行,是谋夺最高权位,所谓篡党夺权,乱了党内规矩。但自“四人帮”审判后,党内权力斗争,不能入罪,已经成为党内不可逆转的共识。所以,江泽民扳倒陈希同、胡锦涛扳倒陈良宇、习近平(与胡温贺等联手)扳倒薄熙来,虽都源起权力斗争,却都假以腐败罪名。要挺薄,因为,薄熙来背后有“民心”、“民意”,即左派群众的支持。习近平当局不敢大意,遂以缩小罪名、减轻罪责为策略,意图为薄熙来免死,以从轻判决收场。



政局复杂,薄案背后不简单



薄熙来当庭翻供,也不排除背后有高人授意。即,在开庭前的最后时刻,薄接到某些政治老人或高层毛左人物的口信,要他当庭翻供,给习近平班子难堪。



此论,并非空穴来风,而对应于中共内部的分裂,尤其,围绕薄熙来事件,中共高层产生的深重分裂。御用文人、被称为“中南海智囊”的胡鞍钢,发表文章,为这种分裂与斗争,提供了及时的注脚。薄案开审前,胡发文声称:中国的“集体领导制”明显优于美国的“个人总统制”。而就在去年7月,高层权争激烈时,胡也曾发文声称:中共的九常委制,就是“集体总统制”,优于美国的“个人总统制”。



胡鞍钢二度发文,重申其论,明显受人所使。如果说,他去年发文,是警告胡温;今年发文,就是警告习近平。意思是:听从政治局常委会的集体决议,不得自作主张。而政治局常委会,去年还是九名常委,其中有四人是江泽民铁杆,对胡温构成牵制;今年变成七名常委,其中也有至少四人是江泽民铁杆,对习李构成牵制。



薄案开审前,以会见前美国政要基辛格为藉口,政治老人江泽民突然露面。官方新闻报道中,把江泽民与基辛格的会见,称为“庄园式”--故意与不久前习近平与奥巴马的会见相提并论;又把这两人的谈话,称为“很重要”--强烈暗示江泽民对政局仍有支配力。



所有这些迹象,显示,身兼党政军最高职务的习近平,仍未掌握实权。薄熙来夺权,主要针对习近平,习没有理由轻纵薄。“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作为新君的习近平,再怎么愚钝,也不至于不懂得这条王朝古训。怎奈习手上无实权,在前,受制于七人常委会的“集体决议”;在后,受制于继续垂帘听政的江泽民。习之窝囊、憋气,可想而知。看来,习近平要掌实权,除非暗杀江泽民。问题是,习近平有这个胆量吗?



争夺毛左派,习近平钻进死胡同



习近平一上台,就在政治上左转,高唱左调,高举毛旗。有人下了这样的结论:习是天生的毛左,所以如此。如此结论,不仅过于简单化,而且过于表面化。中共党内的左右之分,并非社会上的左右之别。在中共党内,相对于毛泽东的左,华国锋算右;而相对于邓小平的右,华国锋又算左;而相对于胡耀邦、赵紫阳的右,邓小平又算左。可见,左与右,皆相对而言,唯毛左是极左。经历文革、父亲和自己都深受其害的习近平,为何天生就左?即便左,为何就天生就是毛左,而不是邓左、或其他左?



观察习的言行,必须放到近两年中共政治的大背景下,才能识别。这个大背景,莫过于薄熙来事件,在党内引发地震;薄自恃的民意支持,尤其震撼了中南海当权派。



既然走左、“唱红”、举毛旗,能招揽人心,习或习的智囊们,不禁自问:何不顺手牵羊?于是,你左,我比你更左;你举毛旗,我就把毛旗举得更高;你“唱红”,我“说红”,都是红二代,看我不比你更红?只是,一个在位的最高领导人,竟要和一个落马的阶下囚去争夺左派群众,又何其可笑、可悲!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



薄熙来受审,被外界称为自“四人帮”受审以来,中国最大的政治审判,虽然未以政治的名义。但,同样被称为“世纪大审”,时隔32年,对比其中蕴涵,政治倒退,司法也无甚长进。



审判“四人帮”,彰以政治罪行,显示当时中共领导层的自信,同时昭示,当时中共领导层要走新的道路;抛弃文革路线,走向改革开放。审判薄熙来,对其唱红、走左的政治路线避而不提,更无清算,对应的便是,中南海走老路、走回头路、走没有薄熙来的薄熙来路线。如此殊途同归,审薄,安能服众?



左右讨好,结果就是,左右皆失。在社会上,自由派不服:薄熙来岂止三桩罪?分明是包庇;毛左派不服:哪个高官不贪腐?分明是陷害。在党内,倒薄派担心:如果不办倒薄熙来,新班子地位不稳;挺薄派不以为然:薄也是太子党,利益集团的一员,“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薄案陷入泥潭,本身证明,习近平向左转,并非一条活路,而是一条死路。



位于成都的武侯祠,纪念诸葛亮,有一副发人深省的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宽严皆误,用这四个字,来表征习近平的失败,再恰当不过。如果不能超越现行制度和政治路线,法办薄熙来,无论轻判重判,都将留下不测后果。笔者曾一再阐明:只要一党专制犹存,薄熙来有的是翻案机会。道理很简单,现行制度,具备毛左派生存、壮大的最佳土壤和气侯。



薄熙来最后陈述,语带玄机



所谓微博“直播”,实为选择性新闻发布,比如,没有完整播出薄熙来的最后陈述,其中,薄提到了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他说:“有人说我有做总理之心,这完全是不实的。众所周知,十七大以后,党中央已经确定,由李克强同志担任总理。”“有人说我想做中国的普京,这也完全是不实之词。”在这里,薄熙来暗示,中南海惩治他,完全是因为他的政治野心。他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当权者表白,他不会威胁他们的权力。然而,这个表白是如此的迟到和苍白无力,因为,薄的夺权野心,早就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薄熙来的最后表白,却泄露两大玄机。其一,他亲自证实,中共内部的权力斗争,你死我活,无情倾轧,才是他落马的主因;至于腐败,所有高官都腐败,非他一人而已。其二,他故意说自己不想当总理,是顾左右而言他,因为,谁都知道,他觊觎的,是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的大位,即目前由习近平得手的最高权位。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并不说“我不想当总书记”或者“我不想当国家主席”,似乎是留了一手,留待将来翻案:我没有说我不想当总书记(或国家主席)。实际上,早在2009年,毛左派成立“毛泽东主义共产党”,就公开推举薄熙来为其总书记。

关于滥用职权的指控,薄熙来在庭审中泄露,他是奉上级中央领导的“六条指示”行事,才制造出“王立军患严重忧郁症”、并进行 “休假式治疗”。这个上级中央领导,实际就是时任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周公开挺薄,并被传与薄密谋,将在十八大把政法委书记一职让给薄。按照他们的计划,薄熙来将挟政法系统之力,伺机发动政变,推翻习近平。薄案庭审后,从北京传出消息:在先后查处四川省和中石油原属周永康的多名部下后,进一步的查处矛头,已经指向周永康,预示,中共权力斗争,并未因薄案而结束,而是继续延烧。中共内部的分裂,无可避免地,日益加剧。

原载香港《开放》杂志,2013年9月号

1 条评论:

匿名 说...

陈破空:真可怜,你这等烂货,没有人愿意舍身相救。看看薄熙来,苍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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