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富、均富與共享
鄧小平改革開放的原意,是讓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因為發展的條件,有地區性的差異,到了後期,更先發展起來的地區帶動後發展的地區,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是先富在先,共富在後,究竟今日的中國大陸,有沒有做到?
國父的均富,是分階段,按能力,並非「三反」、「五反」式的把地主的財富沒收,最後平均分配,亦非大躍進時期的大鍋飯,變成共貧。台灣早期的「三七五」減租便是最佳的實踐,最後是耕者有其田,到了今天,台灣的農民都是富人,只是富的程度,會按付出、講能力而有差異,唯一沒有差異的,是機會。
世界上並沒有絕對共富的國家,因為貧富的差距仍然存在。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從未出現過零,差距最小的國家,諸如北歐的挪威等,亦只低至0.2至0.3,台灣略低過0.4,勉強可稱為適度,若高過0.4,會是略高,大陸最後的統計,是2000年已攀上0.412,若果今天仍有統計,會貼近今天香港的0.533,是嚴峻的限度。在南非,已超過0.6,是危險的程度。因此改革開放的深化,是貧富差距的激化,就算在台灣,社會仍未能稱上共富,至於港澳與大陸,更談不上共富。
非但不能共富,還是未富。若以人均生產值計,澳門最高,其次是香港,跟著是台灣,最後是大陸,但澳門靠開賭,如是有九成以上的人,收入是低於香港;若以物價平準計算,台灣的人,收入並不低於香港,若論生活質素,則稍高於香港,因為台灣絕少一家人住在四十平方公尺的公寓,而香港有的是地產霸權與經濟壟斷。大陸的人均生產值,只是美國的十分之一,起碼要到2030年,才達美國的一半,若加入物價平準的計算,生活質素才貼近美國,中國人何能稱強國人。
大陸的情況比香港更差,因為香港仍有法治,可防止剝削,維持競爭,反而在大陸,官商的勾結,已成為慣例,連到唱紅的薄熙來,亦有貪污的跡象,政治改革若跟不上經濟改革,非但經濟放緩,還會官迫民反。誠如溫家寶所言,政制改革已到了攻堅的階段,監察政府,壓抑官權,貧才可因機會均等而致富。
鄧小平的改革開放,還有三個決定因素:第一是不斷增加現代化因素,包括知識、科技、教育和資訊;第二是不斷增加社會主義因素,完成共富的目標;第三是不斷增加獨特的中國文化因素,提升中國文化的軟實力,豐富世界的多彩多元文化。
就共富方面,是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共同分享。共富與國父的均富,有相同的涵意,就是共享,有了共同目標,兩岸才可談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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