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假如陈光诚真的同意赴美

作者 肖曼

据法新社报道:设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傅希秋牧师透露,有关陈光诚的情况,过去几天发生了变化,陈光诚此前一直不愿意离开中国,现在他接受了现实,知道“他不可能回东师古了”,所以只要家人能陪同,他准备到美国去。假如陈光诚真的同意赴美,此事引发的人权危机是否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从傅希秋牧师的话来看,中美双方这两天连轴转谈判,寻找解决陈光诚问题的办法,这个办法主要是要让中美双方政府都有面子。特别是要让尴尬的中国政府有面子。对奥巴马政府来说,是要既能在美国大选中不被对手共和党抓住“人权”小辫子,也不要和中国闹翻,影响在“战略”问题上的谈判。在叙利亚,朝鲜,伊朗等棘手外交问题上,奥巴马需要中国的合作。而对中国来说,就是要做到尽量地低调再低调,要在中国媒体禁声老百姓还不知道陈光诚是谁以前,就让陈光诚离开中国。所以陈光诚在中美战略对话前逃亡进入美国使馆,既是引发中美高层重视的一个机会,也无意中成为中美外交博弈的一个棋子。

据各方信息,陈光诚是不想离开中国到美国避难的,他争取的是在自己国家自己家里能有尊严的正常生活。但假如陈光诚现在出于不得已的现实,而最后真的同意赴美的话,陈光诚事件的危机是否就立即化解了?今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是否能够有所进步?这些都还需要观察。

对中国高层来说,陈光诚逃亡进入美国使馆只是一桩从未应对过的“突发事件”,有海外中文网站刊登推特文章,说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共高层对突然爆发的陈光诚事件非常震惊,已经做出促使陈光诚去美国的决定。 这一无法核实的推特消息还说:胡锦涛与奥巴马已经在数日前就此问题通过电话。胡锦涛更对陈光诚事件做出批示,强调“这个事件必须尽快妥善解决”,“不能影响稳定”,“不能影响中美关系大局”。 基于胡锦涛的定调,中共当局为解决陈光诚事件的基本原则是:低调处理尽快解决。为此有关部门制定的底线是:1,给予陈光诚经济赔偿; 2, 处治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 3, 陈光诚及其亲属均可自由出国; 4, 在朝鲜及叙利亚问题上,采取某些措施; 5, 中美双方都不公开在此问题上的协议。

尽管我们无法证实以上消息是否属实,但了解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胡温等中共领导层目前最需要的是低调处理陈光诚事件,而且也确有低调处理的可能性。和王立军进入成都美国领事馆相比,低调处理陈光诚事件的可操作性更大,陈光诚是“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维权人士,由于中国政府打压和媒体封锁,知道陈光诚其人其事的,主要限于那些能够上网翻墙,或对政治比较关心的中国人。

假如陈光诚真的同意赴美,中国高层领导人似乎就能喘一口气,并希望借助媒体的封锁而化险为夷。如果今后的事实证明是这样的话,中国无疑就失去一次改进人权和重建法治的宝贵机会。

实际上,陈光诚的遭遇虽是中国人权受侵犯的极端典型,但远不是唯一的例子。法国《世界报》日前在报道陈光诚遭遇的同时,也以相当多的篇幅,一个个介绍中国其他著名维权人士所受到的长期非法监禁,虐待甚至酷刑。他们中有:高智晟,胡佳,余杰,秦永敏,刘晓波,艾未未等人。一般来说:中国的政治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除了被判刑坐牢以外,基本上都是在出狱后继续处于不自由处境。就在陈光诚被判刑坐牢的四年间,他的妻子袁伟静也就不能外出,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的情况也是如此。

自从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发生,重庆“打黑”显出“黑打”的内瓤,人们开始普遍重视中国公安司法制度问题,呼吁取消中共层层设置的“政法委”机构,谢亚龙当庭揭露受到酷刑也引发中国社会震动,所以陈光诚事件并不仅仅是突发事件,而是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却拒绝国际批评,把一切外来的批评指责为“国外敌对势力”,拒绝改进人权和法治的恶果。

这次陈光诚逃到美国使馆,使美方不再有“干涉中国内政”的嫌疑,而正是通过中美谈判才满足中方“低调处理”的要求。如果美国都不是“国外敌对势力”,还到哪里去找“国外敌对势力”呢?希望“国外敌对势力”一词今后少一点出现在中国的官话中。另外,假如陈光诚真的同意赴美,也不能错误地以为可以在人权问题任意瞒天过海胡作非为。包括陈光诚在内的中国人都在等待温总理的回答呢。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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