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權保障▲大陸近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禁非法逼供。圖為銀行爆炸案的犯人聆聽判決結果。(新華社)
記者徐尚禮/綜合報導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日發布2012至2015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這是中國第2次就人權問題作詳細論述,並提出新的改進目標。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12日在北京表示,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發布,代表中國人權事業已進入了有計畫、持續穩健、全面推動的新階段,對大陸建立小康社會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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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這次發布人權行動計畫有和美國有針鋒相對的意味,因美國國務院5月24日發表2011年度人權報告,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國家提出批評。報告說,中國的人權狀況惡化,當局加緊採取措施,禁止活動人士表達意見,壓制公開的討論,特別是在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方面更加惡化。
中國政府曾經在2009年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09至2010年),這次發布的計畫,代表中共中央及國務院關於中國人權改進的決心。王晨昨天表示,《行動計畫》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下制定的。
王晨指出,《行動計畫》的主要內容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人權教育、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等。
王晨說明新一期《行動計畫》的主要特點:一、是進一步闡明中國的人權立場和人權觀點;二、是緊密結合《國家十二五規畫》,全面推動人權事業發展,新一期《行動計畫》就是中國十二五時期的國家人權規畫。
三、是進一步增強了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強調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在推動人權事業發展中重要的作用。
王晨提到,《行動計畫》的制定將繼續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積極應對新的挑戰;對於從立法、行政、司法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完善人權保障措施,提升人權保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水準。
值得注意的,為呼應今年3月15日,大陸通過的《刑訴法修正草案》,《行動計畫》提出中國將進一步嚴格死刑審判和覆核程式(再審制度)。
《行動計畫》指,中國將進一步改善證人、鑑定人出庭和證人保護制度、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對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而對死刑案件的證據審查判斷,應採用更嚴格的標準。
《行動計畫》提出,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庭審活動錄音錄影的若干規定》。建立重大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影制度。
在這份新的計畫中,到2015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城鎮職工和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75億人」、「醫療保險基本覆蓋城鄉居民」。該計畫還涉及食品安全問題、藥品質量問題、愛滋病等傳染病控制問題等。
政府資訊透明化
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計畫要求「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在公民和政治權利中除了提及人身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外,還提及知情權,要求推動政府資訊公開、政府辦事公開等。
台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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