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

四年副區長 千萬雪花銀

太陽報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說的是古時當官的情況,如果用這個標準衡量當今官員,顯然已經落後了,十萬雪花銀算得了甚麼。近日,廣東和江西有兩名縣級貪官被法辦,涉案金額都在千萬元以上,他們為官不過幾年,貪污竟過千萬,難道這就是當局宣揚的「黃金十年」豐碩成果?

深圳龍崗區原常務副區長鍾新明夥同其弟,貪污受賄七千萬元,被判處死緩。鍾新明任副區長不過四年時間,利用土地批文權索賄,不僅撈取大量真金白銀,而且坐擁十套商舖房產,可謂「四年副區長,千萬雪花銀」。在江西,原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因貪污受賄一千七百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貪官被法辦,罪有應得,問題是,貪官動輒涉款千萬甚至上億,不禁令人好奇,中國官員家庭收入究竟多少才算合法?以胡健勇為例,據檢方指控,在過去二十年裏,胡與妻子擁有財產二千四百多萬元,除去支出,合法收入為三百九十多萬元,即夫妻倆年均收入十萬元,為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竟然也被認定為「合法」。

貧富懸殊 痛苦十年

有人替胡健勇算了另一筆帳,二十年間夫妻倆的支出不足五十萬元,即每月家庭開支僅二千元。這就是說,一個五口之家人均每月只有五百元的生活費,比生活在貧困線下的窮人還不如,有人相信嗎?實際上,對於他們來說,工資基本不用,金錢不過是存款卡上的數字而已。

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內地媒體全力為第四代管治下的「黃金十年」歌功頌德,不過,有網站就「網民十八大最關切話題」進行調查,關注「貪腐」高登榜首。十年發展,經濟國力增強,但伴隨而來的不是民富國強,而是貪腐橫行,貧富懸殊,道德淪喪,社會矛盾空前尖銳,富的只是貪官和權貴,就百姓切身感受而言,這不是「黃金十年」,而是痛苦而迷惘的十年。

這些年,官方「反腐」口號喊個不停,其實愈反愈貪,如今已到了幾乎無官不貪、清官難尋的地步。中共現有黨員八千萬人,擁有近一千萬名公務員,他們不僅享有龐大政治資源,而且每年三公消費上萬億元,等於每個官員每年揮霍十萬元民脂民膏。難怪如今貪污數十萬、數百萬已算不上貪官,貪污數千萬、數億的比比皆是。

日前,有記者問中紀委官員,中國有多少貪官,回答是「無法查證」。不是中紀委耍太極,而是真的沒有人說得清:中國究竟有多少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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