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國法輕賤,黨內民主等於權貴分贓

政治體制改革從黨內民主開始做法行不通。

政治體制改革不能從黨內民主開始 ——與馮勝平商榷(一)

  陳申申

  政治體制改革不能從黨內民主開始

政治改革,從黨內民主開始,一人一票,差額選舉,不僅設想,而且已經企圖實施了年。可是,做不下去。為什麼?因為這種做法是行不通的。行不通的原因很簡單,一個國法不起作用的國,黨紀也不可能有約束力。
  在現在的黨政不分的體制下,執政黨獨攬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全部權。從央政治局常委開始,以“分工分管”為名,行權利分享之實。這些常委們在自己“分管”的系統中有高於法律的權利。協調他們之間的衝突,依靠的不是黨紀,更不是國法,而是親情和人情,是大佬的態度,最終是最高領導人個人最後的決定權。在黨中央的高層是這樣,在各地各部門也是這樣。
  在這樣的體制下,最高領導人的個人的權威是維持這個體制穩定運轉的關鍵所在。這種權威一旦喪失,就意味著執政黨的分裂,也意味著國家的分裂。
  在現行的執政體制之下,一方面,黨的最高領導人的權威是政治穩定所必需的。可是,另一方面,最高領導人的權威卻在不可逆轉的迅速喪失。經過最近十多年的經濟建設,社會富裕了,黨內鬥爭的性質也改變了。思想路線之爭,山頭之爭,都已經讓位於經濟利益之爭,讓位於權貴集團之爭。
現代社會,經濟糾紛需要依靠複雜的法律和司法機構的權威來協調。依靠黨的領袖的個人權威來解決經濟糾紛,只能是火上澆油和引火燒,不僅經濟糾紛不可能得到解決,執政黨領袖的個人權威卻會因此而喪失乾淨。如總是讓一個人去做他不應該做也不可能做好的事情,那就等於是在讓他蒙受恥辱。除此以外,還能得到什麼呢?一個人的威望再高,也經不住這樣的消磨。 
在這樣的背景下,所謂的黨內民主,一人一票,差額選舉能解決什麼問題?是明確各位常委都可以各立山頭,什麼事情都大家說了算,可以不服從最高領導人的個人權威?還是讓中央委員們都有拉幫結派的權利,選舉自己喜歡的“黨中央”,也就是另立中央?或是讓所有的黨員一人一票,想選誰就選誰,重新選舉中央委員會?誠然,這些都不是實行黨內民主的初衷,可是誰又能保證這些不是實行黨內民主的結果呢?
  雖然黨的高層官員權貴化是今天的現實,可是,在道義上和輿論上並沒有合法的地位。如果在這種時候實行黨內民主就會在實際上承認他們的合法地位。他們會利用這樣的合法地位去做些什麼呢?可以預見到的是,不論怎樣做,權貴集團的爭權奪利一定不會增強國力,而只會強化或者弱化某些權貴集團的利益。
還可以預見到的是,在黨政不分的體制下,為了搶佔政府官位,進而搶佔社會資源,黨內各派一定會打得頭破血流。更可以預見到的是,在這樣的混戰中不會出現新的政治制度。因為各派人物獲得利益的前提就是原來的黨政不分的體制必須存在下去。最後可以預見到的是,混亂引起分裂,分裂導致內戰。
  因此,政治體制改革從黨內民主開始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在現在的條件下,一人一票,差額選舉只會導致混亂,只有維護執政黨最高領導的權威,才有政治穩定。
  真的想要實行政治體制改革,就要放棄從黨內民主開始的設想,切切實實的建立國法的權威,實行憲政。(《內幕》第11期)

1 条评论:

匿名 说...

该文论点似乎是:只有独裁才能稳定;从独裁到宪政的转变,不需要党内或社会民主;寄希望独裁者自己推翻自己。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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