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只保貪官不義財 剝奪百姓監督權

網民不斷曝光「房叔、房嬸」等貪官污吏的財富,使當局如臨大敵,近日連續出台多項規定,嚴控房屋查詢,這相當於給貪官提供了保護傘,拒絕百姓的監督。在官員財產公示已成潮流的背景下,當局此舉倒行逆施,實在愚不可及。

內地的房屋登記全國性聯網取得顯著進展,網民只要輸入官員或者其家屬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就可獲得他們的房屋登記訊息,如此一來,擁有大量房產的貪官們惶惶不可終日,尤其近期一系列房叔、房嬸被相繼曝光,令官員們如喪考妣,生怕自己的財產也被曝光。

這十年來中國房地產價格不斷攀升,很多貪官都將不義之財購置房屋,以便保值增值並進行洗錢,近年來被查處的很多貪官,手中擁有的房屋都幾十套,有的甚至上百套。一邊是貪官有屋無人住,一邊是百姓無錢住房屋,兩者的鮮明對比,也成為民怨的焦點。

網民自發地通過人肉搜索曝光官員們的不義之財,既發洩心中不滿也是幫助當局反貪,蕩滌官場歪風,這應是一石二鳥的好事,如今當局卻嚴控百姓查詢官員的房屋登記,這無疑助紂為虐,進而引火燒身,將百姓對貪官的不滿引到自己身上。

揭貪有罪 咄咄怪事

當局口口聲聲要加大反腐力度,要老虎蒼蠅一起打,更歡迎老百姓監督官員,但百姓真正行使監督權時,當局卻高調打壓,與民意背道而馳,這如何讓百姓相信當局的反腐決心?說一套做一套,又如何讓百姓對政府有信心呢?

目前的官場已到了上下五千年最腐敗的時代,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沒有最貪婪只有更貪婪,古代的貪官一經發現,滿門抄斬,財產一部分上繳朝廷,一部分用來減免百姓賦稅。而如今的貪官,可以將子女財產送到國外,蔭及子孫後代,即使被曝光,也在「慎殺少殺」的藉口下輕判脫罪。

如今當局不僅給貪官的不義之財提供保護傘,更以「違背個人隱私權」為由嚴堵百姓的監督,今後貪者無罪,揭貪者反而有罪,豈不成了咄咄怪事?中國最近幾年的司法改革,保護的不是百姓的人權,而是貪官的人權,維護的不是社會的公平正義,而是貪官的既得利益,這樣的改革與民意背離了十萬八千里,怎麼會得到百姓的支持?

其實,官員財產公示已成時代潮流,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早做早主動,晚做很被動,不做太反動。許多官員在媒體的鎂光燈下親口贊成願意公布財產,既然他們如此大義凜然,當局還有甚麼難言之隱呢?難道高層的財產怕見陽光?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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