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

鄧小平要趙紫陽認錯就可以復出,被趙拒絕


《新史記》記者 高伐林


姚監復在會上還披露了一件祕辛:“六四”後,趙紫陽並不是沒有復出的機會,鄧小平至少兩次派人給他傳話,要他出來工作。但趙紫陽拒絕以檢討、認錯換取復出。

姚監復說,1990年,鄧小平就派人帶話給趙紫陽,說你可以出來工作。趙紫陽回答,如果是到政協這樣不能幹事的單位,我不去;如果要我當總理呢,我肯定比李鵬幹得好。

1991年,鄧小平又派人去告訴趙紫陽,要他出來工作,當總書記都可以考慮,但有個前提:你得認錯。趙紫陽回答,沒有必要重新認識,我的認識到此為止了。“所以,他真正是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的中國英雄!”姚監復說。

姚監復還轉述:1989年5月19日,趙紫陽去天安門廣場看學生之前,在院子裏轉,他的秘書在後面跟著,聽見他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他早就做了思想準備了。而且他給家里人開會說,我要做這樣的選擇,你們都要受影響,你們同意嗎?家里人都支持他。

姚監復指出:我覺得在中國這種世俗社會追求名利權位的情況下,應該學習趙紫陽的道德風格,“他將一個領袖的道德倫理視作高於責任倫理”。

姚監復回憶說:

【2004 年3月的一天,我去看趙紫陽,他鼻子裏還塞著氧氣管。告別前我說:紫陽同志,我要走了,最後告訴你一句:李銳同志跟我說過,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都是以作 違心檢討下台的,只有兩位總書記,一位是陳獨秀,一位是你,沒有做違心的檢討。聽我講後,趙紫陽拔下了氧氣管,走到我跟前說:“是你說的嗎?”我說:“不 是,是李銳說的。”他非常興奮和激動,轉過身,兩隻手向上舉起來——姚監復講到這裡也將手舉起來,模仿趙紫陽的姿勢學著他的話說:“哈哈哈!陳獨秀,陳獨 秀!”】

姚監復講完這段往事,又補充說,聽了李銳這個評價,趙紫陽心情十分興奮,“他很高興地跟我合影,要(女兒) 雁南照相。雁南說,給你照了好幾張了,可以了吧。趙紫陽說:哎呀,膠捲又不是你的,照吧!”“他在軟禁中,心情一直非常壓抑,但那一次,他非常高興——中 國的領導人,都很在乎歷史對自己的評價。”

姚監復說:丁東後來對我分析說,這個細節,反映了趙紫陽的心態:他希望歷史最後認可他。你姚監復把一個黨史專家的評價當面告訴了他,他心裏非常滿意。


多嘴導致“禍從口出”

姚 監復很健談——用他自己的話說,叫作“多嘴”。在沒有言論自由的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禍從口出”的古話,樂於表達,給他帶來了不少麻煩。大躍進、大煉鋼鐵 年代,學鑄工專業的姚監復在向黨“交心”時,忍不住多說了一句:“我們研究院一千人,平均工資是多少錢?兩個禮拜這麼‘炒鋼’,工資是多少錢?還有六個蘇 聯教授也跟著這麼‘炒鋼’,這個是多少工資?”這話惹得大家哄堂大笑。誰也沒料到,1959年廬山會議批彭德懷,他就有一條“反黨言論”,說大煉鋼鐵“得 不償失”。後來批他,就說你姚監復膽子多大?連彭德懷都只是定性說大煉鋼鐵“得不償失”;你呢,還定量計算出來,論證大煉鋼鐵到底怎麼“得不償失”!?

就因為這句話,上級給他一個“重要任務”,到劉胡蘭公社去勞動鍛煉。“而且把戶口帶過去了”。他的戶口本上,迄今一直寫著是從山西文水縣劉胡蘭公社遷回北京的。
“文革”中,姚監復在劫難逃,同樣是因言罹禍。
不過,姚監復看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了。

“江澤民跟老太婆過不去!”

姚 監復告訴《新史記》記者,前人民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胡績偉老先生2012年去世之前,跟他多次談話。胡績偉的認識是有一個變化過程的。他認爲,胡趙新政, 就是新民主主義:從1938年到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當時的中共根據地推行的都是新民主主義政策,一直到1953年之前,都是如此。胡趙十年,也就是重建 新民主主義社會。

“但他從希望變成失望,又變成絕望”:羅斯福的“四大自由”,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都沒有實現。

胡 績偉思想改變了,提出廢除“三個一”:一個黨,一個主義,一個領袖(後來加了“一個黨軍”)的法西斯制度;再後來他的思想更進一步,認為錯誤的根源不是蘇 聯,而是更早的馬克思、恩格斯——他們對時代的性質和任務,都判斷錯誤了,資本主義的喪鐘並沒有敲響,在幾個世紀之內,資本主義都還將繼續發展,如果一定 要在條件不成熟時搞社會主義,就必然有人很科學、很理性地起來反對,而當權者就會把他們打成敵人——迄今以來的歷史不都證明這一點嗎?

姚監復說,鄧小平自己談到,什麼是社會主義,我說不清——你“說不清”怎麼堅持?又為什麼將別人打成“反社會主義”?

姚監復在會場上有一番話更引起哄堂大笑:

【中 共早就反對蔣介石的“一個領袖”,把總裁、委員長、總統什麼帽子都往頭上戴。那麼為什麼鄧小平說:毛主席在,毛主席說了算;我在,我說了算;什麼時候你江 澤民說了算,我就放心了?一個人說了算,於是毛澤東搞“反右”、“文革”、鄧小平搞“六四”,江澤民就整法輪功——難怪人們說:毛澤東、鄧小平跟青年學生 過不去,江澤民跟老太婆過不去!】




《胡趙新政啟示錄——並對“新民主主義”進行剖析》(胡績偉著,鮑彤序,姚監復編)


“我沒權利不出版這本書”

姚監復這種性格,不可能不跟官方幾次發生衝突。姚監復講述:

【2011年10月10日,中央宣傳出版領導部門,通過我所屬的黨組織,正式通知我:“你有一本書(指胡績偉著《胡趙新政啟示錄——並對“新民主主義”進行剖析》,要在香港,由鮑彤的兒子出版(指鮑樸的新世紀出版社)。有關部門通知你,不要出版這本書。”

我 回答:這本書不是我的書,作者是胡績偉,出版不出版這本書,只能由作者作出決定。我只協助記錄、整理、編輯了胡老的談話,我沒有權利決定出版或不出版這本 書。另外,出版這本書的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正式合法出版社,享有出版自由的法律保障,按照“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律, 新世紀出版社有權決定出版或不出版某一本書。我也不能代替一個香港的正式出版社做出不出版胡績偉《胡趙新政啟示錄》的決定。

領 導轉而提出:“你能不能做工作,不出這本書?”我當即指出,按照共產黨組織的原則,是垂直領導,不能橫向干涉。胡績偉是96歲老人,有74年黨齡的原人民 日報社長、總編輯、人大常委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不屬於農口黨組織管理的老黨員、高級幹部。如果我以農口單位的研究員、普通黨員的身份,去勸阻胡老不出 這本書,或者我干涉香港新世紀出版社的出版自由,他老人家一生氣,把此信息上網,暴露出最高宣傳部門破壞言論、出版自由和“一國兩制”的方針,不就成了國 際新聞和大笑話了嗎?那時,最高領導責怪下來,我們作為傳話人和當事人,能夠承擔這麼大的責任嗎?

我建議我的直接領 導向發令者轉達我的態度,作為黨員,我將如實地準確地執行上級黨組織交給我的任務,傳達宣傳出版部門領導的意見給胡績偉。但是,為了避免口頭傳達重要指示 的誤差,我希望發令者給我一個書面文件,明確這是中央哪一級領導或者哪一個業務領導部門,還是某一位具體工作人員的指示。要說明是什麼理由不准胡老出這本 書?這本書收集的大部分文章都是已經在港刊上公開發表過,為什麼這本書卻不能在香港出版?】

姚監復2011年10月26日得知,中共宣傳出版部門認為我的“態度是好的”,因為他表示,可以如實轉達上述意見給胡績偉。但是,拒絕了給予書面文件。
(《新史記》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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