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王立軍免職中央只有建議權

台灣 中國時報

新華網的消息指中共中央組織部證實,中央已決定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這則有關王立軍的新聞,不應該省去「建議」二字。

 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應該由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來作出是否罷免的決定。所以,「中央已決定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應該是「中央已決定『建議』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

 大陸目前的相關體制是「黨管幹部」,但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對於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中央可以作出「建議」,但不可「直接決定」。文革期間大陸的國家及地方領導人「被打倒的打倒,被迫害的迫害」正是沒有「依法治國」,幹部任免一定要「有法必依」。


張傳發/安徽省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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