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星期日

辛亥革命乃是“借錢幹革命”


《新史記》蘆笛


所謂大借款又稱“善後借款”,乃是北京政府爲了解救燃眉之急、維持政府運轉,向外國銀行團借錢。

奉 革命爲國教的國人不知道的一個常識,就是革命乃是天下最費錢的勾當,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辛亥革命乃是“借錢幹革命”。孫文之所以最後同意南北議和,不是 因爲他淡泊名利,而是因爲南方臨時政府羅掘俱盡,再也沒錢打下去了。據蔡東藩的《民國演義》,南京臨時政府欠債110萬兩,當時同意袁世凱接管的條件之 一,就是由繼任政府負責償還。雖然老蔡基本依據史實寫作,但那書畢竟不是學術著作。我看這數據就算可靠,也只是南京政府欠下的錢,整個南方積欠絕對不止此 數。據唐內閣財務總長熊希齡披露,光是上海都督陳其美欠下各商會的債務就有350萬兩。而這些債務都得由北京政府償還。

總 之,當時國家徹底破産,國庫空空如也。熊希齡在1912年5月24日通電全國,披露了當時嚴重的財政危機。他說,他接管財政部時,南方國庫只有3萬,北方 國庫不到6萬,而光是陰曆四月初一到初五這幾天就必須發急餉80萬兩,否則軍隊就要嘩變。黃興更是一日數電催款,聲稱兩天內錢若還不來,則軍隊嘩變他不負 責任;“此外,山、陝、甘、新、皖、浙、鄂、閩等督,飛電請款,迫不及待,陝西代表于右任等,屢次坐索(蘆按:倒跟民間上門討債者差不多。泱泱大國的中央 政府竟然混得如此之慘,非革命無以創造這種奇迹),應付俱窮,借貸無路。甚至大清銀行房地,亦不得已而抵押(蘆注:這大概是指皇室私産)。存亡呼吸,間不 容髮。希齡何人,敢以國家爲孤注一擲乎?前見美使,力勸中國節用,不可借債。英使並謂,華人反對借款,何不自己捐錢?免得借債。外人言語尚且如此,齡等亦 豈願甘出此借債之舉?……公等如能於數日之內,設法籌定,或以省款接濟,或以國民捐擔任,以爲外交之後盾,使南北兩方軍餉每月七百萬兩,有恃無恐,即可將 銀行墊款借款,一概謝絕,復我主權,天下幸甚!”

熊希齡之所以通電全國哭窮,乃是黃興作愛國秀、指責他賣國逼出來 的。那通電是說:連美國公使都勸告中國不要借錢,而英國公使則說,中國人既然反對借外債,那爲何不自己捐錢出來,那不是就用不著借外債了麽?難道我一個中 國人還不知道這點?政府實在是給逼得不借外債就無法維持了。諸位既然反對借外債,那要麽請你們交稅,要麽發動國民捐獻,提供每月七百萬兩的軍餉,那我立即 停止借外債,恢復主權。

任何一個講道理的人都能看出,無論是誰去做總統、總理、財長,這賣國賊都非當不可。革命黨人 和北京政府的革命分工,就是前者專管隨地大小便,後者負責爲他們擦屁股。軍隊是革命亂黨招募的,餉銀和遣散費却要中央發,各省又不向中央納稅。據丁中江 說:“僅北京一地,每月需款就達350萬元。每月25日發餉時,當局中人一個個如熱鍋螞蟻。在那350萬元支出中,收入只有長蘆每月解款10萬,北方數省 每月各解二三十萬,合共不到80萬元”。說穿了,革命黨人所謂“民權大於國權”,就是權力歸地方,責任歸中央。除了向外國舉債,中央還能有什麽辦法?老袁 和國務員們又沒長點石成金的手指頭。(《新史記》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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