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網記者柯宇倩/中共18大即將揭幕,繼谷開來與張曉軍後,當局快刀斬亂麻,再起訴了王立軍。新華社9月5日報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控告重慶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直關注此案的律師對明鏡網表示,王立軍不至於被判死刑或死緩,但這4項指控,沒有一項能繞開薄熙來。
叛逃罪不同於叛國罪
新華社報導指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後,指控王立軍當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報導稱,王立軍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尼爾·伍德的重大嫌疑,卻違背職責、徇私枉法,以使薄谷開來不受刑事追究,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已構成叛逃罪;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違法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在此之前,分析紛紛猜測王立軍會被控“叛國罪”,此罪最高會被處以死刑。香港《南華早報》曾引述一名知情者的話指出,中共當局為審判王立軍特別成立一個司法團隊,罪名是“叛國罪”,王立軍可能判處死刑。但該報也報導,另一些分析認為王立軍雖被定為“叛黨叛國”但由於他揭發薄熙來和谷開來等問題有立功表現,因此不會被判死刑。
美國紐約律師李進進在接受明鏡網採訪時分析,王立軍既不會被判死刑,也不會被判無期徒刑,因為叛逃罪沒有叛國罪這麼嚴重。
李進進解釋,叛逃是指國家公務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跑到境外,他的行為造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例如中國駐美國紐約領事館的外交官在工作期間離開領館,就會構成叛逃罪,因為他掌握國家情報,因此他可能對中國的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一個中國公務員跟隨國家代表團到國外,卻逃團了,就構成叛逃罪。
叛國罪則不一定是國家公務人員才會面臨的罪名。李進進對明鏡網表示,任何人都可能犯叛國罪,叛國罪的定義是中國公民和敵對的機構、國家、個人一同進行直接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行為。
中國《刑法》規定,叛逃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根據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此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叛國罪則可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但判王立軍叛逃罪,還有幾點要釐清。李進進表示,王立軍身為公務人員,跑到了美國總領事館這塊“境外”土地,這點沒有疑問,但王立軍跑到美國領事館時,是休假還是工作中?他的行為對國家安全到底構成什麼威脅?都是需要說清楚的。
李進進對明鏡網表示,要判王立軍,只需找法律上最合適的罪名,關鍵是如何處罰。以叛逃罪來說,可輕判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也可重判成無期徒刑。最後法院會對王立軍判出什麼程度的刑罰,現在還不清楚。李進進估計,判5到10年的可能性比較大,而4罪合併處罰,最高不得超過20年,所以王立軍可能被判20年有期徒刑。
許多人批評谷開來案的審判完全是一場秀,政治力量明顯介入司法中。李進進認為,王立軍案也是如此。“中國沒有司法獨立,一定都是政治決定、私下先定好罪,再讓法院走過場。”
王立軍罪名沒辦法繞過薄熙來
新華社報導稱,王立軍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當追究刑事責任。紐約律師高光俊在接受明鏡網採訪時表示,對於一個已經下台的政治人物,應該有很好的條件去收集他所有的犯罪證據,加上薄熙來也下台,以及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李陽、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總隊原總隊長兼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原常務副局長王智均在內的一幫人馬也都遭到逮捕,因此相信檢方收集到的證據是比較充分的。
但高光俊認為王立軍的情節再嚴重,也不可能被判處死刑,因為他並沒有涉及殺人,因此可能連死緩都不會。高光俊指出,徇私枉法罪和濫用職權罪是4個罪裡相對來說輕一點的罪名。根據《刑法》,徇私枉法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濫用職權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叛逃和受賄罪就得看嚴重程度;高光俊對明鏡網解釋,在中國,受賄到一定的數量時,可能被判無期、死緩或被槍斃。
根據法律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但高光俊認為,在中國其餘的官員身上,可能也找得出受賄證據,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則是比較模糊的罪名,因此高光俊認為王立軍最多在受賄罪上獲無期徒刑,4罪加起來最多也就是無期徒刑。
谷開來與張曉軍案的審理,從頭至尾未提薄熙來,由於薄熙來亦為重要人物,因此法庭記錄中不見薄熙來的蹤跡,令人起疑。
高光俊先前曾分析,如果薄熙來對海伍德被殺並不知情,或者沒有參與,或只是事後知情,那谷開來與張曉軍案對薄熙來的影響就不是很大。但接下來對王立軍的審判,應該與薄熙來息息相關。
高光俊對明鏡網指出,第一個要看的就是受賄罪,特別是王立軍在薄家的財產上扮演了什麼角色,在這方面,高光俊相信檢方能夠掌握到一些證據,但會否公布是另一個問題。
“在谷開來的審判中,薄熙來到底涉案多深我們並不知道,但薄熙來可說自己不知情。可是在王立軍的4項罪名上,比如濫用職權,薄熙來是王立軍的頂頭上司,他會不知情嗎?又王立軍為什麼叛逃、叛逃後做了什麼?如果想對這些事情有一個清楚的交代,一定沒有辦法繞開薄熙來。”高光俊說。
雖然如果王立軍案要有合理的解釋,薄熙來一定會被提及,但高光俊對明鏡網說,中國仍是一個人治的國家,如果上層政治鬥爭的結果要保薄熙來,可以把所有責任都歸在王立軍身上,如果上層政治鬥爭的結果是一定要把薄熙來搞下去,就可以在王立軍案中多處牽扯到薄熙來。
李進進(個人網頁)
高光俊(記者柯宇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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