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進1977年擔任武漢市公安局九處刑警,1978年入讀湖北財經學院法律本科,是中國改革開放後最早的一批法學院學生。1982年進入北京大學法律系攻讀憲法專業,畢業後到中南政法學院講授中國憲法。1987年取得法律博士學位,1993年赴美,1998年獲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博士,同年取得紐約州律師資格,目前為紐約州律師,處理各類民事、刑事案件。
中國司法仍然處於落後狀態
2012年8月9日,眾所矚目的谷開來與張曉軍殺人案在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140多人在場聆聽,庭審歷經7個多小時便結束。根據新華社公佈的“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紀實”,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薄谷開來和張曉軍採取投毒手段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的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8月2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四大理由:海伍德威脅谷開來之子薄瓜瓜,使雙方矛盾激化、谷開來雖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患有“精神障礙”並且“ 控制能力削弱”、谷開來到案後提供他人違紀違法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處起了積極作用,以及谷開來當庭認罪、悔罪,決定減輕對谷開來的處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曉軍則被判9年徒刑,他與谷開來都當庭表示不上訴。
外界原就普遍預測谷開來被判死緩,因此判決結果一出,並未引發太多批評,真正激起質疑聲浪的,是官方所公布的作案過程與審案手法。紐約律師李進進在接受《明鏡》採訪時表示,此案的審判是中國改革開放後30年,中國司法仍然處於落後的標誌性案件。
此案審理時,禁止非官媒進入,外地民眾的旁聽申請也均遭拒絕,外界得知庭審過程的主要管道,就是新華社事後發怖的“庭審紀實”。李進進指出,全世界主要的英文和中文媒體都在關注此案,但審判內容至今還沒完全披露出來,僅由新華社獨家公布審判過程,因此名義上是公開審案,但實際上不是,中國的法律規定審案時必須公開審理,此案只是個假公開的庭審。
谷開來也無法自由指定自己的辯護律師,審訊前1個月,谷開來才從政府提供的辯護律師名單中選擇了自己的律師,李進進認為,由此看出本案的律師權也受到損害,違反了當事人有權自行聘請律師的規定,再度顯示了中國司法的落後。
谷開來於法庭宣判後,在庭上說:“我感到這個判決是公正的,全面體現了我們法庭,對於法律的特別尊重,對於現實的特別尊重,特別是對於生命的特別尊重。”但李進進對《明鏡》指出,本案的審理只是當著全世界人民的面,上演了一場走過場的秀。“從新華社公佈的紀實來看,這場審理完全是走過場,事前就已經有目的,只是通過司法將這個目的法治化,這與司法的期待完全背道而馳。”
李進進解釋,人類自從有了文明、有了司法後,都是想通過司法程序來獲得一個正義的結果,因此司法本身還是一個追求正義的過程,從一開始的查案到判決結果出爐,整個過程都不應該有一個既定的答案,應等最後法官或陪審團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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