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党报《甘南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透露了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
《意见》认为,“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动。”
根据《意见》,组织、策划、煽动以及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意见》指出,对实施这类犯罪行动的人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作为打击重点予以严惩。
这份文件说,对自焚者本人也要依情节严重程度,对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不过,文件没有说明,如何才能追究已经死亡或重伤的自焚者的“法律责任”,只是说“在自焚现场起哄闹事,抬尸游行、阻碍民警医护人员施救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纠集多人为自焚者送葬、募捐,经制止拒不服从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件没有说明如何或根据什么标准为上述“人员”量刑。
这份文件说,藏区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有预谋有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事件”。
中共当局的这份文件实在荒谬绝伦。自焚只是伤害自己,并没有伤害别人,怎么能算犯罪呢?当局还大搞株连,把帮助自焚,乃至于为自焚者送葬募捐都打成犯罪。这是对法的精神的肆意践踏。
自1976年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垮台以来,中共在法制建设方面好歹还是有一点进步的,然而这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则是一次令人震惊的大倒退。
有人说,是的,这份文件确实荒谬绝伦;不过,它是否在客观上能起到一定的遏制自焚的作用呢?本来,一个人下决心自焚,是谁也拦不住的;但如果他考虑到自焚非但于事无补,反而会给亲友带来危害,或许就不得不打消主意,不敢自焚了吧?既然生命高于一切。当局这么做,说不定也有它的道理。
这使我想起文化大革命。
众所周知,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大清洗,大迫害。一方面,文革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的自杀现象;另一方面,在文革期间,中共当局对自杀的态度和处置又格外残酷格外严厉:没罪的,自杀了就成了有罪;有罪的,自杀了就罪加一等,并且还会给亲友带来麻烦。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假如不是共产党对自杀行为严加谴责并株连深广,只怕文革中自杀者的数量还要大得多呢。
李志绥医生在他的回忆录里写道,1966年5月,毛泽东把中国搅得天翻地覆,又开始隐居起来,住进了湖南韶山的滴水洞。一次谈到傅连璋的问题。
傅连璋是卫生部副部长,专门负责中央领导的医疗保健。毛泽东说:“傅连璋告诉我,有人斗他,自杀一次,救回来了。他让我救救他。其实,傅连璋这个人是好人,已经退休不管事了,还有什么斗头,这个人要保一保。”毛又说:“这次恐怕又有千把人自杀。”
毛泽东这段话说明,毛自己很清楚,政治高压必将导致大量的自杀行为。可见,毛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生命。再有,毛自己也很清楚,在自杀者中,至少是有些自杀者,例如傅连璋,即便按照他的标准,也是好人不是坏人。既然如此,毛泽东为什么又要对自杀者统统扣上更重的罪名呢?
我们知道,在文革中,有些人自杀是表示反抗,表示抗议。但也有不少人自杀并不是表达抗议。有不少人自杀是以死明志,以死辩冤,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以死证明自己绝非“反对党反对毛主席”。例如自杀身亡的邓拓和自杀未遂的罗瑞卿,在遗言里都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都叮嘱家人要跟着毛主席干一辈子革命。
这种自杀的特点是,自杀者热烈地认同共产党和伟大领袖,他们在先前也曾经得到过党和领袖的承认,被视为自己人。可是现在党和领袖却指控他们是敌人,他们感到无比冤枉无比委屈。可是他们又不能直接批评党批评领袖说你们搞错了,因为那样做很容易被理解为对党和领袖的怀疑甚至反对,那等于是落实了强加给自己的罪名。他们处在既不能接受党的指控又不能反对党的指控的尴尬境地。于是,他们选择了自杀,用死来表明自己的清白,表明自己的忠诚。
在古代,也有过忠臣含冤自杀,以死明志的情况。在古代发生了这种情况,皇帝通常都会有所醒悟,知道自己先前冤枉了别人,因此感到歉疚,所以对自杀身亡的忠臣总是会表示某种尊重。共产党却不同。共产党遇到这种情况反而会震怒。在你看来,自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在党看来,你的自杀却是在证明党的过错,证明党把你整错了。这就有损于党的不容非议的权威,这就有损于伟大领袖明察秋毫的英明。共产党不关心你的清白你的冤屈,党只关心它自己的权威不容批评不容怀疑。所以,党对你的自杀格外生气,所以党还要对你鞭尸,给自杀者扣上更重的罪名。至于那些本来就是用自杀来表示反抗表示抗议的人,党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就更是不在话下了。
恶名昭著的罗马暴君提比留听到他的囚徒在狱中自杀,恨恨地说:“此人逃脱了我的手掌。”
这就是暴君对别人自杀十分痛恨的原因。因为暴君要的就是对受害者为所欲为,要的就是对受害者彻底控制,要的就是受害者任由摆布,完全屈服,而自杀却意味着摆脱控制,自杀却意味着说不;所以暴君感到恼火。出于无处发泄的恼怒,所以暴君甚至要对自杀者再加上更重的罪名。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自由亚洲电台
标签
“內幕”
《 大事件》
《 內幕》
《 外參》
《調查》
《匯報》
《歷史日報》
《名星》
《明鏡譯報》
《明鏡郵報》
《明鏡月刊》
《新史記》
《政經》
《中國密報》
財大出版社
財經
港澳
國際
國際人物
哈耶出版社
海外華人
軍事
科教
歷史
兩會
領袖出版社
留學生
六四事件
美國
美國總統大選
蒙古問題
明鏡出版
明鏡電子書刊
明鏡獨家
明鏡書城
明鏡網
明鏡新聞網
明鏡行動
明鏡專訪
內部書店
歐洲
評論
生活
時事
視頻
台灣
台灣總統選舉
外參出版社
溫家寶
文娛
西藏問題
習近平
香港特首推選
新疆問題
亞太
中共十八大
中國
中國大陸
中國官場
中國民眾抗爭
中國人物
中國外交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明鏡關注點
- ► 2013 (5832)
- ▼ 2012 (16277)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
-
...
-
香港新聞自由爭議是偽命題。媒體霸權的偽善和違反專業的操作,以新聞自由之名誤導讀者。 賈選凝,一九八八年生於北京,北京電影學院畢業,香港中文大學傳播碩士。現為香港媒體從業者。專欄文字散見於《信報》、《南方都市報》。 香港一些媒體從業者在回歸前後,一直評說香港沒有新聞自由。這種判...
-
广东警察在一个群体事件中 中国的“群体事件”越来越多,民愤主要指向干部腐败,尽管最高层意识到腐败断送人们对中共的信任,并且一再严惩腐败干部,但却很少改变独裁腐败的制度本身,依然采用高压手段维护稳定。 “群体事件”愈来愈多,高压维稳难以稳定 《日报》12月16日的评论认为,乌坎...
-
香港数万民众周日走上街头,参加一年一度的“七一”大游行。尽管高温酷暑,游行整个过程持续了6个多小时,队伍穿越市区,道路交通和公交运营受阻。 组织者称,参加人数达40万,几乎是去年的两倍。警方估计的人数仅为63000人,但也是2003年以来最多的一次。 ...
-
要聞組綜合30日電 法新社發自北京的報導稱,中國30日禁止網上搜索「習近平」,前一天彭博新聞社報導有關習近平家人財富的新聞,導致彭博新聞社網站被中國封鎖。 彭博社使用公開資料,報導習近平親屬的投資細目,總額據稱高達3.76億美元。 彭博社的報導沒有追蹤習近平本人、妻子彭麗媛及女兒...
-
【本報訊】「恭喜淪陷!」梁振英當選消息一出,兩岸網民熱烈討論。內地新浪微博上短短 4小時內超過 77萬條相關微博,踞熱門話題榜首,不少內地網民恭賀梁振英當選「香港市委書記」。 台灣網民指香港選舉是假民主,選舉結果不代表民意,今年初馬英九以 689萬票當選台灣總統,是次梁振英以 6...
-
賽金花到底在庚子國難期間的真實表現如何?她不過是個趁亂發財的老鴇兼妓女,非但沒有絲毫的民族意識,不是什麽“救國救民”的“俠女”,反倒還狐假虎威,挾外自重,欺負同胞 《新史記》蘆笛 近年國內忽興“妓女救國論”。無聊藝人張藝謀拍了部《金陵十三釵》,代表中國拿到奧斯卡參賽...
-
北京 一名外国驻华记者遭驱逐,显示中国当局增加对外国媒体的压力。据驻华外国记者俱乐部(FCCC)周二(5月8日)通报,阿拉伯半岛电视台多年驻北京女记者 陈嘉韵(Melissa Chan)已被迫离境。这是14年来中方首次驱逐一名外国记者。1998年,德国《明...
-
《大事件》記者范方華/在國際影壇享有知名度的中國女星章子怡,遭媒體爆料捲入薄熙來及其他富商、高官的性交易案,章子怡大動作發出訴狀,就為了洗清自己的名聲,但爆料媒體博訊則相信自己報導的真實度。美國律師對《大事件》透露,這場官司最後可能不了了之。 第...
-
尽管奥巴马将战略重点转移到亚太地区,矛头似乎对准中国,但是这两个大国还从未像现在这样彼此竞争又相互依赖。美国情报部门确认中国黑客有解放军背景,如果属实,美国将第一次掌握了对中国施加压力的手段。 《世界报》12月13日的社论分析说,奥巴马将战略重点放在亚太地区,那里正发生“真正的经...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