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毛澤東寫文章作表決的手成了“髒手”

極卑與極高的詭變——毛澤東早期言行透視(9)

《新史記》康正果






那 時候毛澤東寫了很多宣揚“湘人治湘,湘人自治”的時評,每每以德意志或美利堅作爲楷模。讀者切勿把這些言論當成主席早年發出的民主先聲,主席那時候是個熱 情的粉絲寫手,從粉康梁到粉陳胡,以至粉德美,一直都隨著報刊傳播的風潮寫緊跟的時文,實在談不上原創了什麽。所謂“指點江山,激揚文字”,激揚的也就是 此類粉絲水平的時文。聯省自治在南方諸省,本是自晚清以來逐步高漲起來的政治趨勢。這事情要由清廷的立憲改制之議談起,隨著各地咨議局的成立,清政府在地 方官員任命上的迴避制被一舉打破,這一改革強化了地方紳士參政的權力,也促使各省政府日益偏離中央集權的控制。再加上辛亥革命一爆發,各省紛紛宣佈獨立, “自治”乃早已形成的亂局,但如何將“聯省”的組合鑄造成憲政的基礎,這卻是“指點江山”者弄不清眉目的問題。

在此 翻雲覆雨的風潮中,毛澤東一直緊追的目標很明確,那就是儘可能從當政者的虎口裏掏出可挪用的公款。1918年,他接到蔡和森來信匆忙去北京,就明確有向當 局申請補助和向各界募捐的意向,但運作得似乎並不成功。1919年歲末到次年春天,毛澤東在北京掀起驅張運動,其運作之中心——如陳小雅考證所顯示——便 是緊盯著被張敬堯吞沒的“一千萬兩米糧公款”。在此運動中,毛起草快電,製造輿論,以“公民代表”的身份發言,依然顯示了他傑出的文牘工作能力,其“浪遏 飛舟”之勢堪稱當今反腐打假的先驅。這運動在毛的主導下,從春天的北京一直閙到夏天的上海,終於在1920年6月閙得張敬堯倉惶逃出湖南。結果由湘人譚延 闓和趙恒惕帶兵入境,奪回政權,譚任督軍,兼任湖南省長和總司令,趙在他手下任湘軍總指揮。(注40)

張敬堯終於被 趕出湖南,但毛澤東並沒能從所說的“米糧公款”中淘出分文。然而,功夫總是不負有心人的,報償最終以另一種方式把巨款支付到毛澤東戴著白手套的手中。《毛 澤東年譜》在1920年6月記載:“毛澤東為組織革命活動以及一部分同志去歐洲勤工儉學。急需一筆數額較大的款項,在上海找章士釗幫助。章士釗當即熱情相 助,發動社會名流捐款,共籌集兩萬銀元全部交給毛澤東。”(注41)毛在1963年也對他的英語輔導員章含之提及此事,並且明確承認說:“一部分錢確實供 給一批同志去歐洲,另一部分我們囘湖南用去造反鬧革命了!”

不知毛的記憶有錯,還是曲意迴避,根據陳小雅對此公案的 追蹤摸底,原來那兩萬大洋並非各界捐款,而是來自譚延闓的捐贈。譚延闓爲何要如此優待毛澤東這樣一名普通的師範畢業生呢?那是對他驅張有功的犒賞?還是企 圖收買人心,別有用意?陳小雅偵探得知,這筆錢是譚通過章給毛所行的一筆“政治賄賂”,略相當於我們今日熟知的助選賄金。

對 毛澤東來説,從不滿學校到組建新民學會,直到支持“湘人治湘”,其言行充其量只可說是激進或先進。但一涉及受賄或索賄之事,他那雙寫文章作表決的手可就成 了“髒手”,人也從學潮運動的領袖變質為涉嫌“刑事”的案犯了。毛這一“向惡轉”的行爲是一時糊塗所致,還是目的純正,作惡有理,則需要在他的文字中進一 步細查相關的思想根源。還是回到毛的《倫理學原理》批注中繼續查考。泡爾生持善惡對立觀,認爲“惡者,消極者也,無自具之價值。……康德曰,惡者與其矛盾 破壞之性質,不能須臾離者也。”毛澤東不同意泡氏的説法,他仍按其“對立面等同論”推理說:“惡也者,善之次等者也,非其性質本惡也。惟其為次等,故不能 與善並有同一之價值,然不能謂無價值。……吾重在當時為善為惡之事實而已,以其事實論為善者善,為惡者惡。”(注42)

毛 澤東自稱愛好哲學,自來長沙讀書,就很重視閲讀哲學著作。我們很難想象他那時鑽研哲學的具體情況,但從他後來發表的“哲學著作”來看,他腦子裏始終都缺一 條接通形而上學的思路。比如在《矛盾論》中,他對形而上學所下的定義,所作的否定,就讓多少懂點哲學的人很難苟同,笑掉大牙。從毛對形而上學的粗淺批駁可 看出,他讀泡氏《倫理學原理》之日,對宇宙和人生中本質性的東西,既缺乏理解,更不具備接受的能力,當然也談不上有興趣鑽研了。他這種拒不作深度思考,僅 在平面推論上發議論的粗陋哲學,就是阿倫特(Hannah Arendt)所說的不用腦子或無思慮狀態(thoughtlessness),這本身就是一種“平庸的惡”(banality of evil)。平庸惡者並不自知其為惡,所以毛一貫無視惡的本質性問題,他不但混淆善惡,還為惡的實用價值及其如何付諸靈活運用作出連篇累牘的辯解。他所強 調的“以事實論善惡”,也就是高調宣揚只重目的,不擇手段;優先肯定目的,從而掩蓋手段。按這個邏輯推下去,只要肯定了為支持勤工儉學和搞革命而找錢的目 的是屬於善的事實,對於如何找到錢和拿了什麽錢的是非問題,就不必再去細究。

不過做此類昧良心的事情,毛澤東内心並不是沒有過波動和警惕,比如細讀他寫給彭璜的這封信,便叫人覺得行文的語氣頗爲蹊蹺,值得玩味和探究。玆節錄如下:

【弟 為不願與惡人共事之人,諒兄所深知,但疾惡如仇,弟亦不為。惡人自己不認為惡,一也;吾人惡之,未必無蔽,二也;惡在究竟,仍不為惡,三也;一個人,才有 長有短,性情習慣有惡點亦有善點,不可執一而棄其一,四也。……弟兩年半以來,幾盡將修養工夫破壞:論理執極端,論人喜苛評,而深刻的自省工夫幾乎全廢。 今欲悔而返乎兩年半以前,有此志,病未能也。……弟有一最大缺點而不好意思向人公開者,即意弱是也。兄常謂我意志強,實則我有自知之明:知最弱莫如我之意 志!我平日態度不對,向人總是齗齗,討人嫌惡,兄或謂為意強,實則正是我弱的表現。天下惟至柔者至剛,久知此理,而自己沒有這等本領,故明知故犯,不惜反 其道而行之,思之悚栗!(注43)】

http://www.fumin.com/uppic/resource/20110530/20110530161914150.jpg

在向建黨90週年獻禮的32集革命史詩電視劇《中國1921》中,演員姬他飾彭璜。
  
據 陳小雅考證,收信人彭璜就是與毛澤東一起在章士釗面前領取那兩萬大洋的人物,他也是驅張運動的積極分子,熱心為赴法留學者作募款活動的一員,後來更隨毛一 起支持譚延闓組建湖南革命政府,可稱爲毛澤東收受巨款的知情者和此後一系列運作的見證人。細讀以上節錄的文字,可看出毛當時内心變化的一點蛛絲馬跡。首 先,毛向彭解釋他對“惡”的問題之看法,表白他向來不是與作惡者同流合污之人。但他承認,對作惡者所做的事情,他有時會表示諒解,不願對被視爲“惡”的人 和事持一棍子打死的態度。因爲就“惡人”行事的出發點來看,倘若他當時“為惡”的事實並不是惡的,就不該給他扣上“惡人”的帽子。若持僵化的道德評判斥其 為惡,勢必冤枉“惡人”作那個“惡”的良苦用心。至於毛最後說的“惡在究竟,仍不為惡”,到底有什麽理由,仍可從毛的《倫理學原理》批注中得到合理的解 釋。

毛說:“道德之價值,必以他人之利害為其行為之動機,吾不以為然。吾人欲自盡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寶貴之道德 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一個青年人,在涉及惡的問題上,表態竟如此理直氣壯:你若說那兩萬大洋不可隨便接受,他便會自負地說他有自己寶貴的 道德律,故非拿到手不可。因爲“一切皆因我而有”,受賄的罪責之於毛,恍如貝克萊主教腳下的石頭,毛要是對他的罪責沒有感覺,你就無從指證它的存在。毛還 說:“吾人惟有對於自己之義務,無對於他人之義務也。”“吾只對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負責,非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吾概不負責焉。既往吾不知,未來吾不知, 以與吾個人之現實無關也。”“吾自欲遂行也,向誰負責任?” “吾人之所謂惡,僅寫象(即現象,當時譯語如此),非本體。”“吾人要此歷史之名做甚,彼惡人得受惡名又有何不好?”(注44)(《新史記》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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