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人权观察呼吁全国人大废除劳教、户口,立法防治家庭暴力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国际知名人权NGO今天(3月5日)致函今天开幕的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呼吁中国官方,立法加强人权保护。人权观察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对4项普获支持的改革议题采取立法行动:废除劳动教养、废除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制定一部周延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观察在一封给习近平和吴邦国的信中说,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是中共新领导班子上台后首度召开,正可藉此机会展现落实过往承诺的决心,通过关键的法律改革,促进中国的人权保护。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Richardson)说,“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开议期间,是中国推动立法以促进人权的重要时机。劳动教养、户籍登记和家庭暴力等等重大议题,老早就该加以改革。”

中国资深官员曾多次坦承政府应该改善这些问题。2013年1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将劳教与户口列为两大优先改革项目。家暴防治方面,官方的全国妇联于2013年1月发布两项调研结论:首先,四分之一中国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其次,现行法律不足以保护妇女免于家暴。

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则指出,目前关于家暴案件立案侦查和起诉的条件尙无明确标准,导致相关案件很少受到司法追究。即便案件得以进入法庭,法官也倾向将家暴视为婚姻家庭纠纷,对施暴者从宽处理。

全国妇联从2008年起公开建议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全国性法律。但除了在2012年初宣布将其纳入立法工作计划以外,政府迄未公布草案的内容、进度或预计审议通过的时程。

人权观察认为,中国已是多个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公约缔约国,中国政府应当负起义务,拿出有效措施防治家庭暴力。当务之急包括:有效的立法措施,包括刑事处罚、民事救济和赔偿条款;预防措施,包括透过宣导和教育,改变关于两性角色与地位的社会态度;以及保护措施,包括庇护、谘商、安置和支持服务。

中国应当制定一部完整周延的家暴防治法律,其内容应符合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立法手册(Handbook on Legislation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所揭示的良好范例。

此外,中国在1998年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迄未加以批准,十多年过去了,仍不断宣称正在“为批准创造条件”。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且不附带任何保留作为优先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藉以明确展现促进国内人权保护的决心。

“彻底废除劳教制度和批准《公政公约》,将能送出法治改革和尊重人权的重要信号,中国政府不能一边说要回应人民的要求,一边继续推迟这些改革。”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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