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

反封建才是中國特色


中國特色必須反封建
  
    李盛平(胡耀邦史料信息網負責人)
  
   我講二、三條意見:第一個意見是,我覺得剛剛開過去的十八大,從報告的文字上講談到了很多“改革”詞彙,但對改革怎麼理解,存在著很大分歧。所以,今天這個會叫“凝聚改革共識”,我覺得很好。因為,改革從1989年以後,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很少提到,到了上一屆十七大報告提到了幾處,十八大報告中提得地方確實很多,但怎麼改,存在著很大分歧。前兩天,人民網以及幾個網站登了一篇文章:某地一個所長講,十八大回答了改革派的錯誤言論。在人民網上,把改革派作為錯誤思潮在批判,這說明什麼?十八大報告裡講,不能回到僵化的老路上,也不能走到邪路上。我倒是有一個看法:極左的僵化老路就是邪路。邪路是什麼?回到文革就是邪路。這是一個意見,怎麼凝聚改革共識。


李盛平

第二個意見是,改什麼,剛才很多老師都提到了民生問題、貪腐問題等,我覺得,政治體制不改,其它的改革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講民生問題講了十年,但貪腐並沒有遏制,趨勢越來越大。所以說政治體制不改,其它改革的意義並不大。

  第三個意見是,這次很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剛才陳光中老師也說到了中國特色道路問題。1982年,鄧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報告開篇上就講:我們的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當時,他講這個時,有非常大的進步意義,因為當時胡喬木、鄧力群正在鬧,說我們已經進入了共產主義大廈的門臉。從十二大一直鬧到1986年:到底是搞社會主義還是搞共產主義。現在,共產主義的話題,即這些左的東西不再提了,但在當時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鄧小平講我們是一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我個人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立論有兩個前提:一個前提是,我國生產力基礎非常落後,所以,發展生產力,從三中全會以來,發展生產力這一條一直堅持著。另外一個前提是什麼?是我國的封建主義傳統非常深厚,從三中全會以來、甚至從粉碎四人幫以來,要解決的是一個反對封建主義,這個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專門提到思想理論戰線一個重要的任務是反對封建主義。

        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在理論務虛會上講到了反對資產階級、反對資本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年,把這個題目給扭轉了。到1980年年初,李維漢等老同志向中央提出一定要反對封建主義,一定要總結產生文化大革命的根本原因等問題。那前後政治局會議主要著重批判了封建主義。批判封建主義最重要的一條是發展民主制度。但這個問題,在1980年年底前後的爭論中被終止。所以,1980年至1986年,反對資本主義或者封建主義的爭論時斷時續。到1986年9月份,我們黨通過了《精神文明決議》,那個東西實際上是反對封建主義,認同人類主流文明,堅持普世價值的文件。而這個文件的執行,隨著耀邦同志的辭職而終止。所以,我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兩個前提:一個是發展生產力,一個是反對封建主義。這兩個中,我們只注意一個,另外一個注意沒有提到。

  另外,十八大報告裡提到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到了民主、自由,提到了那一堆實質上是普世價值的內容。從2005年以來,搞了一堆以反對普世價值為主要內容的價值觀教育是失敗的。這些問題希望理論界的同志繼續研究,就是普世價值這些問題。




談財政預算公開制
  
   劉劍文(北大法學院教授)
  
    在十八大報告裡,胡錦濤強調我國要建立預算制度,要加強人大對預算的立法權、決定權等,習近平也提到要反腐。我覺得,反腐從現在可行來說,有兩個做法:一個是剛才有些先生提到的關於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問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預算公開的問題。經濟體制改變和政治體制改革可以操作的還是財政體制改革的問題,而其核心問題是預算法修改完善的問題。2011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預算法,今年6月,二審預算法,現在,關於預算的問題應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因為預算是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也是財政活動的核心,既關國際,也影響民生。從這方面來講,《預算法》是中國最大的民生法律,因為它維繫著老百姓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也關涉到幹部的清正、政府的清廉、政治的清明,是反腐倡廉的一個重要推手。  




劉劍文



  所以,我想說在《預算法》修改裡,有幾個問題:一個是關於預算法宗旨問題,我們究竟制定一部什麼樣的預算法?是政府管理社會工具的法律,還是規範政府收支行為的法律?《預算法》二審稿裡,還是沿用1986年的預算條例宗旨問題。我覺得,預算法宗旨問題要解決,因為政府的改革涉及到人、財、事,在這幾個方面,現在可以操作的,政府和黨員能夠接受的,是在財產方面的控制問題,如果把收支兩條線控制住了,官員的貪腐會少很多。這是一個核心問題,所以,《預算法》要適應公民財政的需要而建立。

  第二,預算公開制度。現在已經做到了三公經費的公開,其實,還有很多收、支,這方面從上到下都應該公開。  

  第三,關於預算權力的配置。現在的預算權力裡有否認權、調整權、修改權,這是在人大和政府的配置裡出現的權力,可現在的預算權力在政府裡,如果人大沒有調整權、修改權、否定權,我想,人大的權力不能充分發揮,所以,胡錦濤報告裡專門提到了這個問題。

  第四,關於嚴格控制地方債務,規劃地方融資平台問題。現在,地方債務高築,這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問題,怎麼樣給地方更多的財權。

  第五,關於逐步消除財政專戶,堅持央行對國庫的經理權。《預算法》修改裡,還要保留財政專戶是小金庫的做法,要取消。這是關於財政體制改革裡《預算法》的問題。  

  另外一方面,去年11月吳邦國委員長對外宣佈,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體系。中國大規模的立法任務已經完成,可我們知道,全國人大既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又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如果以2011年1月為界限,以前人大主要功能在立法方面,在監督方面做得不夠。如果法律體系建立後,下一步應該加強監督,加強財政的決定,這方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內幕》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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