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海澱法院駁回夢鴿公開審判申請

李天一和父親李雙江
李天一涉嫌強姦令其父母備受壓力

負責審理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姦一案的北京海澱法院駁回了李天一母親夢鴿提出的公開審理有關案件的申請。

海澱法院星期二(7月30日)發佈決定稱,夢鴿的申請違反了中國有關涉及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

海澱法院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機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另外,第二百七十四條中: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絡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七條第一款:開庭審理時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

「因此,法院由上法律條款作出決定:駁回李某某母親夢鴿公審申請。」

李天一家人律師蘭和此前解釋夢鴿要求公開審判的理由是「讓所有的事實、證據和辦案過程公開化,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眾對其家庭和司法的雙重誤會」。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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