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10日我参加旁听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李碧云破坏选举案” 的审理。
该案是中国第一例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被刑事起诉的案件,具有典型性。此前,全国各地多名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全部都落选了。因此本案具有特殊的意义。本案的被告的辩护律师也曾是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对选举程序等有关事项比较熟悉。
我先简略介绍一下李碧云案的案情:李碧云所在的村有大量土地被征收,未经村民同意,且村委负责人未将征收补偿款发放给村民,以致村民对村委会很有意见(这种情况与乌阿坎村相似,且全国较普遍存在,来旁听的人中就有不少是其他地方遇到这种情况的)。李碧云认为是干部的选举机制有问题,没能选出好干部,同时,她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与区人大代表竞选的权利被剥夺了,于是她在村里举行的区人大代表预选会上作出了抗议选举的行动,被司法机关逮捕、诉以破坏选举罪。之前还发生了李碧云因上访被村委负责人带人打伤、抢走钱财及被警察打伤的事件。详细案情请看免费为李碧云辩护的律师王全平和李志勇的博客(王全平http://blog.sina.com.cn/u/1931511414李志勇http://blog.sina.com.cn/u/1482923177)。
说实话,此前本人没有参加过刑事案件审理的旁听,也许正因为这样,才不会先入为主、习以为常地看待那些不合理的东西。其实各行各业的道理都是差不多的。从对该案的审理中,我就看出了当前(也是长期以来)中国在司法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公诉人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和起诉材料是整理成三大卷的,虽然事先有让辩方律师查阅,但却有些关键材料不准复制,例如视频材料。这样就使得辩方律师难以更好地做应诉、辩护准备。作为司法部门,应该是尽量让事实弄清楚,而不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制造障碍
二,公诉人没有将所有证据逐一出示、宣读,甚至说之前辩方律师已查阅过了,不必再出示、宣读。对此,辩方律师提出这个异议,审判长未予以支持辩方律师的这个意见。在存在第一个问题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更加有问题。谁能保证此时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和起诉材料与之前辩方律师查阅过的是完全一样的呢?
三,审判长不仅没有要求公诉人将证据材料逐一出示、宣读,而且对出示、宣读了的证据没有表示是否可以采信,甚至在辩方律师提出质疑、反对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表态。整个过程中,审判长几乎只是说“还有什么?”“继续”,那情形,好像法庭辩论只是让控方和辩方争论一番。而且据了解,中国的审判几乎都不是当庭判决的,而是在事隔若干天后由法院出具判决书。这样,法院的判决书就没有什么效力,这也是导致司法中存在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道理,审判长应该要求控、辩双方逐一出示、宣读证据材料,并且要说明该证据的作用,然后就每一个证据材料在双方辩论后即判定该证据是否有效、是否可以采信,最后根据双方的所有的有效证据当庭进行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判以怎样的处罚。这样就清清楚楚,到底是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能证明事实、更有利于支持其主张。而象该案(包括其他所有的案子)那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是无法清晰地表明谁的证据更能证明事实、更有利于支持其主张的。
当然,每一个证据材料是否有效以及最终判决应该由谁来作出,这也是中国的司法中需要明确、完善的。象美国等民主国家就是由陪审团当庭判定罪名是否成立。
四,审理完结后,审判长竟然不要求(通常控方和辩方律师也不提出)双方在庭审记录(应该还要有审判结果)上签字认可,以致又留下一个可以让法院随意而为的空子。
五,庭审中还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在公诉人提交的三大卷证据、起诉材料中,辩方律师指出了其中某些证据无效,公诉人也知道是说不过去的,就说这个证据不作为正式证据。请问:你都把这些证据一并提交给法庭了,怎么你又说不作为正式证据呢?这是你说了算的吗?你可以表态该证据无效,但不能反悔说“不作为正式证据”,而且还得由法官宣布该证据无效,同时也要记录在案,这样,在最后结案时要统计阐述双方各自共提交了多少证据,其中多少证据有效。这也是反映律师水平的一个依据。有些公诉人喜欢搞垃圾战术,不管有没有用,搞一大堆证据呈上去,显得他做了很多工作,结果是浪费了很多庭审时间和对方人员及法庭人员的精力。
并不是官司赢了就证明律师水平高,有些官司的输赢不一定是律师的水平问题。
更为不合理的是,在出现这个情况的情况下,审判长没有要求将该三大卷证据、起诉材料中的这些已经由公诉人承认“不作为正式证据”的证据抽出来,那么,事后就会一并归档,乃至在上级法院等有关人员复查时被当做有效证据。既然公诉人都表示“不作为正式证据”了,那么,要么将其抽出来,要么则在其上面打上“无效证据”的印记。
六,有些证据是否有效,不是法官及其他陪审人员能判定的,有些涉及到技术问题,有些涉及到法院的权限问题,这些就应该由具有判定资格的机构来判定。由于本案是关于人大选举事件的案件,在中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那么,案中所指的选举事件中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是否合法,法院是否有权判定呢?是不是应该由相关的人大机构来判定呢?在美国,就曾出现过关于最高法官是否有权判定选举违宪问题的争论。在中国,这个问题也没有明确。
还有庭内不允许旁听人带手机、拍照、录音做笔记等等一些相对小一些的问题我就不在这里重点叙说了。
总之,从对此案的审理来看,中国的法律、司法程序、做法等等方面都有很多问题。要彻底解决好这些问题,只有实行真正的民主。
温家宝总理最近视察广东时说到:“没有程序民主就没有实质民主”。同样,没有程序的法制就没有实质上的法制。
李碧云案其实也就是这样的问题,由于她认为她所在选区的选举程序、办法有问题,不合理,于是就想制止这种选举活动,结果反被控以“破坏选举罪”。如果证实了那个选举程序、办法是不合法的,那么李碧云的行为就不能算是犯罪,而恰恰是阻止犯罪,因为搞违法的选举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全国那么多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想必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李碧云一人,但只有她敢于站出来反抗,其精神实在可嘉。
本案估计将在10天后宣判,望大家关注。
作者:残旧的萨克斯,原载: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标签
“內幕”
《 大事件》
《 內幕》
《 外參》
《調查》
《匯報》
《歷史日報》
《名星》
《明鏡譯報》
《明鏡郵報》
《明鏡月刊》
《新史記》
《政經》
《中國密報》
財大出版社
財經
港澳
國際
國際人物
哈耶出版社
海外華人
軍事
科教
歷史
兩會
領袖出版社
留學生
六四事件
美國
美國總統大選
蒙古問題
明鏡出版
明鏡電子書刊
明鏡獨家
明鏡書城
明鏡網
明鏡新聞網
明鏡行動
明鏡專訪
內部書店
歐洲
評論
生活
時事
視頻
台灣
台灣總統選舉
外參出版社
溫家寶
文娛
西藏問題
習近平
香港特首推選
新疆問題
亞太
中共十八大
中國
中國大陸
中國官場
中國民眾抗爭
中國人物
中國外交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明鏡關注點
- ► 2013 (5832)
-
▼
2012
(16277)
-
▼
二月
(1673)
-
▼
2月 13
(59)
- 胡錦濤派人緊盯薄熙來?
- 習近平來訪 美緊盯不公平貿易
- 中國大陸不是記者天堂? 冷酷的樂觀
- 習近平訪美提升中美戰略互信
- 2012中國外交佈局「五條線」
- 重判中介具阻嚇 法律依據須釐清
- 外媒關注習近平對國際問題表態
- 溫總:微調一季度開始 專家:政策將前緊後鬆
- 打壓前朝舊部 薄熙來得罪人多
- 蒸發兩天 薄熙來官媒露臉 江澤民鐵腕要求查薄案 「給人民交代」
- 透視習近平美國行
- 習近平啟程前受訪:太平洋可容中美
- 金正恩傳欲仿中國 北韓或實行改革開放
- 疑涉王立軍事件 遼鐵嶺副市長雙規
- 中國出銀子 美國給面子
- 习近平访美似赶考,成绩单出不来
- 习近平-昔日插队知青 未来中国最高领导人
- 閔安琪:深刻描繪歷史名女人
- 欲采访薄熙来 独立制片人被断网
- 余杰:胡温新政是个“泡影”
- 林彪給軍隊寫信:宣傳我不可超過十分之一比例
- 漂流王子的心痛录
- 北京军区空政主任余爱水少将:隐形战争悄悄降临
- 中国官方证实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落马
- 鲍盛刚:美国醒了,中国怎么办?
- 倪峰:习近平访美有何深意
- 陶鑄爲何一腳踢開葉劍英
- 從李文普看“九一三”中“看不見的手”(下)
- 偉大統帥“顧頭不顧腚”
- 韩寒:让一部分人先选起来
- 哈珀救不了薄熙来
- 台湾退役将领在大陆的“统一论”引争议
- 台湾歌后凤飞飞因肺癌病逝,享年60岁
- 从李碧云案的审理看司法存在的问题
- 赖昌星在厦门被提起公诉
- 2012年2月12日《明鏡郵報》
- 明鏡網熱點排行榜(2012年2月12日)
- 2012年2月12日《歷史日報》
- 美國更需要習近平訪問成功
- 解惑之旅 習近平今抵美
- 朱鋒:中美領導人溝通關係已確立
- 中国未来强人到美国亮相
- 温家宝:从第一季度起调整宏观政策
- 习近平:经贸摩擦不应该影响美中关系
- 黄奇帆传被召进京解释为何率警包围成都美使馆
- 中国副主席习近平今天启程访美
- 中国特使访德黑兰讨论伊朗核问题
- 美国期待减少“信任赤字”
- 中港两地矛盾再起 来港自驾游遭抗议
- 加拿大总理哈珀访华归来
- 乌坎选举代表出炉 自主召集会议未实现
- 專訪: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非洲研究中心秘書長王洪一 中非關係的根本利益
- 王榮文:不能宣傳自己的品牌,華文市場一體化就不算達成
- 學者看王立軍案 中央要阻薄熙來進十八大
- 薄熙來哈珀 遲到的握手照難懂
- 明鏡獨家:中共成立專案組,各派爭食薄熙來
- 韓寒發文 籲開放市長民選
- 廣東烏坎村小組長得票全未過半 3/3再選
- 解碼美國行 中熱、美冷
-
▼
2月 13
(59)
-
▼
二月
(1673)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
-
苦心進行各方維穩 18大如期召開無懸念 社論 隨著全球矚目的薄熙來案件司法程序即將揭曉,中共18大的按期召開已經成為定局。這不但是因為中共黨內各派系已經在人事案上達成了初步的共識,並在今夏北戴河會議上得到最後批准,而且也因為中南海高層充分認...
-
播放 | 暫停 | << 上一頁 | 下一頁 >> 圖片 1 / 2 薄熙來在重慶主政四年期間推動「唱紅打黑」,引發的負面問題逐漸浮上檯面。圖為去年4月重慶市民在街頭高唱紅歌。(Getty Images) ...
-
北京時間2月2日早上9點多,北京消息人士向明鏡新聞網透露,曾被譽為“打黑英雄”的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涉嫌刑訊逼供和其它腐敗行為,被中紀委立案調查。 幾個小時後,重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微博稱,近日重慶市委決定,王立軍同志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
-
作者 法广 日本海上保安厅今天说,发现四艘中国海监船进入日本实际管制的钓鱼岛海域。四艘中国海监船于当地时间12时30分进入,另外还有两艘中国渔政船在钓鱼岛连接水域行使。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已经通过外交渠道,对中国海监船进入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附近日本领...
-
《林彪日記》編著者李德、舒雲 《林彪日記》(明鏡出版社) 今年9月13日,是震動中外的“九一三”事件40周年。 自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來,對事件的主角林彪和這個事件的爭論就沒有止息。 林 彪是中...
-
石之瑜 伦敦奥运开幕典礼在台湾引发了令外界事前未能预期,但实际上也不是完全预期不到的效果,亦即各界藉由对伦敦奥运开幕的赞许,批评了四年前的北京奥运开幕。 伦敦奥运的开幕令人欣赏,是因为与北京奥运开幕相比而来的吗?自台湾媒体的描述中,似乎不是如此。台湾媒体赞扬伦敦奥运开幕的,是...
-
什么是好的社会?什么是不好的社会?对此,人们给出了许多不同的说法。在众多说法中,我比较看好美国媒体人斯通的说法。他说:“任何一个社会,不论它的目的是什么,不论它标谤的是什么乌托邦式的解放性的宗旨,如果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男男女女没有说出心里话的自由,就不是一个好社会。”根据他的说法...
-
陳亦凡 專稿 楊 家 在軍 中 的 勢力非常強 大 楊尚昆在軍隊中有著非常強大的勢力,他與廖漢生、肖克、賀龍家屬有著天然的親屬關係,非一般人能夠抗衡。廖漢生,楊尚昆的親妹夫。 1955 年 被 毛 澤東授予中國人民 解放 軍中將軍銜。曾 任 國防部...
-
陳光誠能成功逃脫,竟牽扯上中國總理溫家寶與政法委員會書記周永康間的權鬥?新聞網站「大紀元」昨引述北京接近高層人士消息稱,陳能逃脫,不完全是運氣和巧合,還包括「溫家寶的人成功策反部分監控陳光誠的公安」。 成功策反監控公安 消息人士指,溫家寶與周永康在陳光誠問題上早已存在嚴重分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