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

陶鑄爲何一腳踢開葉劍英

針對廣東的“反地方主義”的毛周之爭(11)

  《明鏡月刊》金瑞子




廣東反“地方主義”為何能持續20年,廣東為“地方主義“平反為何要歷經15年——一個省的“地方主義”冤案,竟比全國的‘反右擴大化’、為‘資本家’平反還要艱難?朱建國認為,這個問題必須通過挖掘廣東反“地方主義”的真正根源,才能回答。

中 共中央1994年為方方平反後,廣東的“地方主義頭子”全部平反了,廣東的“地方主義”也就自然不存在了。這證明,1986年10月29日胡耀邦代表中共 中央在葉劍英追悼會上的悼詞仍是正確的——“葉劍英在領導廣東省的土地改革運動中,根據黨中央的方針、政策,同廣東省的實際結合所製定的一系列具體政策, 注意保護華僑和民族工商業者利益,歷史證明,是完全正確的。”

這也證明,葉劍英當初關於廣東土改應注意廣東七個特點的論斷也是正確的。葉劍英的“廣東特殊論”有這樣一些內容——

(一) 以公嘗為名的大量土地佔有。廣東全省公嘗土地佔有總耕地的33%。公嘗田名義上是宗族或家族所有,實際上絕大部分支配權在地主手中。由於公嘗以公有財產的 面目出現,“活地主”隱藏在“死地主”後面,掩蓋了階級矛盾。但另一方面,也確有一小部分公嘗田由該族子孫輪流掌管或耕種,其收入作為祭祀和辦學的費用。 因此,應作深入調查,區別對待。

(二)佔總耕地面積10%的沿海、沿江圍墾沙田,高度集中在官僚、惡霸、地主以及 “大天二”手中,他們利用封建特權,在沿海、沿江淤泥積快要成田的時候,圍以鹵草,就有所謂“沙骨權”,如果別人在他有“沙骨權”的地方圍墾,他們仍然可 以按季向農民收取所謂“粳穀”;如果他們將沙坦圍以木樁或堤壩,向政府繳稅領照,就可以取得土地權。他們取得的土地,除大部分出租外,也有少數雇工經營。 沙田的租佃關係複雜,農民往往須向“二地主”、“三地主”租種土地,地主層層加租,封建剝削嚴重。

(三)華僑和工商 業地主佔有相當數量的土地。華僑地主或華僑小土地出租者 多是在國內無法生活而出國謀生,以在國外出賣勞動力或經營工商業所得贍養家屬。抗日戰爭期間,由 於僑彙斷絕,許多僑眷無以為生,餓死或逃荒。華僑鑒於此,所以在家鄉購買一些土地,作為瞻養眷屬或歸國後生活憑藉。

(四)典當土地比較普遍。有農民典給地主、高利貸者及其他剝削階層,受典者再轉租給其他農民耕種的;有地主富農之間或農民與農民之間典當土地的,有破落地主典當給農民的,等等。

(五) 華僑眾多是廣東的一大特點。因此在製定廣東土改的華僑政策時,主張對90%以上的貧苦歸僑、僑眷,應給以合理照顧。對一般的華僑地主,其在“農村中所有土 地和房屋,大多數是靠本人辛勤所得彙回國內購置而來,與一般封建地主剝削階級有所區別,……應予照顧”。他認為對待華僑地主同靠封建剝削為生的地主一樣對 待的主張是幼稚的。據此,在政策上,規定要保護華僑勞動人民的小量出租地,其出租地不超過當地平均每人土地一倍者,均保留不動,超過者也給予酌情照顧;對 華僑地主,只沒收其出租的土地,房屋、傢具、耕畜、糧食、農具保留不動(原由農民居住的房屋除外)。

(六)廣東城鎮 較多,工商業比較發達,許多工商業者與港澳有密切關係。在土改中,廣東製定了一系列維護城市正常工商業活動秩序和保護工商業的具體政策。1951年,華南 分局在《土改工作指示》中明確指出:所謂放手發動群眾,“是放反封建之手,不放反資本主義之手”,“特點對兼地主的工商業者,講明人民政府保護工商業政 策,使他們解除顧慮,安心就業”。

(七)廣東還有愛國民主人士較多、沿海漁民較多、海南少數民族較多和特殊土地(如 沙田、公嘗田、山林、魚塘、桑基、果園、塘禾田等)較多的特點。華南分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都製定了相應的具體政策。如對沙田,規定處理的原則是:凡應沒收 與徵收的沙田,“屬於水利工程較小,適合於分散經營者,其土地應分配給農民所有”,“屬於水利工程較大,不利於分散經營者,均應收為國有,按實際情況分別 采用下列四種辦法經營之:一、私人投資經營;二、國家與私人合作經營;三、農民合作經營;四、國家經營”。

但是,為 何當時和今天看來都言之成理這個葉劍英廣東土改特殊論,會帶來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反地方主義冤案呢?1995年以來,廣東黨史研究工作者對這個問題作了大 量的調查研究,特別是1996年出版的《馮白駒傳》(吳之、賀朗著,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4月版的《帶刺的紅玫瑰——古大存沈冤錄》(楊立著,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印刷)以及《劉田夫回憶錄》、《曾生回憶錄》,把反地方主義的根源作了翔實的分析。

綜合這些分析,主要意見如下:廣東反地方主義,是中南局與華南分局的矛盾所致, 即是林彪與葉劍英,四野與兩廣縱隊、廣東地方幹部、軍黨與地方黨的矛盾,葉劍英的“廣東特殊論”衹是林彪要找的一根導火線而已。

有人認為,趙紫陽、陶鑄之所以相繼來到廣東,是因為在“四野”南下廣東後,中南局認為以葉劍英、方方為首的華南分局不尊重“四野”,不徹底貫徹“依靠大軍,依靠南下”,由“四野”(也就是林彪)領導廣東的政策。

1999年10月,原東江縱隊、兩廣縱隊幹部,深圳東縱老戰士聯誼會秘書長的葉青茂和原兩廣縱隊炮兵團長、蛇口工業區董事長袁庚,向朱建國回憶了一件從未披露的重要史料——兩廣縱隊曾與“四野”開火交戰——

1949 年10月17日,已經轉隸四野的兩廣縱隊(新番號為24師),由鄔強副師長的指揮,在廣東羅浮山下的博羅縣龍華墟一帶,圍殲國民黨一五四師。包圍圈縮緊 後,一五四師少將副師長鄭蔭桐派來一團長聯繫,聲稱他們已向華南分局聯繫起義,兩廣縱隊即令其撤出所佔山頭,進鎮接受投降起義儀式。在接受過程中,兩廣縱 隊袁庚率領的炮兵團一連在夜晚接收一山頭時,卻遇到開槍阻擊,連長王同遂率領隊伍全力進攻,結果攻下山頭,俘虜“敵軍”一個連和連長。可是仔細一看,原來 這被俘的一個連,並非國民黨一五四師,而是四野赫赫有名的塔山阻擊戰英雄團的一個連隊,那個被俘的連長更是號稱“英雄連長”的英雄。這時,兩廣縱隊方知打 了一場誤會戰,誤俘了同志,一面道歉,一面也為自己的戰鬥力而自豪——兩廣的兩個縱隊,其戰鬥力竟然可以打勝四野大名鼎鼎的塔山英雄團。而四野的塔山英雄 團,雖然知道是一場誤會戰,但卻深為敗在了地方軍“兩廣縱隊”手下而惱羞不已。

不過這一“開火交戰”的往事,遭到一 些四野老戰士的怒斥。有該團的老戰士指出當時“塔山阻擊戰英雄團”還在廣西剿匪,根本不在廣東。軍迷對“兩廣縱隊”這一雜牌軍有實力俘虜英雄連也質疑頗 多。不過,“兩廣縱隊”老戰士後人也站出來證實此“交火”屬實,原因是“兩廣縱隊”對地形地勢熟悉,巧戰拿下“英雄連”。

不管怎樣,“四野”和“兩廣縱隊”對這次小小的誤會戰鬥或者戰鬥傳聞的在意窺豹一斑。有說法稱,這埋下了“四野”憎恨廣東地方黨政策幹部的禍根。現在雖無明確材料證實當年林彪等人對此事的發怒,但後來四野方面一再批評廣東地方幹部不尊重四野,不能排除這個微妙因素的。

另 有一種分析認為,上述偶然衝突,衹能在更本質的矛盾背景中起作用:長期以來的林、葉之爭,是中南局與華南分局的爭鬥的根源。因為林彪的四野在完成平津戰 役、揮師南下後,已經把中南及廣東作為了自己新根據地與落腳點來設想,但是,葉劍英離開北京市長之任,到廣東佔據華南分局,打破了林彪的預期設想。為了奪 回“華南廣東”,林、葉必然要爭戰一番。葉劍英雖與毛澤東關係不錯,但是,林彪與毛澤東關係更緊,而且在東北戰場之後,戰功到了功高震主之地步,在這場爭 鬥中,林勝葉敗是必然的。葉劍英在調離廣東時,對一些幹部長嘆:“主帥無能,累及三軍”,是一句實話;接下來又說,“有人告了我的御狀,陶鑄這個人,在廣 西一腳踢開了張雲逸,到廣東,又一腳踢開了我葉劍英。”
(《明鏡月刊》第17期)

1 条评论:

匿名 说...

一读此文,就感觉出浓浓的地方气息。很佩服作者能把地方的芝麻小事放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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