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

王立军事件:依法办案与人道关怀


王立军“独闯美领馆”事件后,中国当局对该事件封锁消息,王立军目前在哪里?官方如何处置都暂且成谜,中国学者陈子明撰文希望当局立即公示事件真相和依法办案。

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被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邱进等人带到北京“调查”。此后传出消息,王立军的妻子肖淑丽、弟弟王立辉(辽宁铁岭铁煤集团运输部武装保卫处处长)先是赶到重庆市,向有关部门了解王立军的真实处境,遭到拒绝。随后他们又前往首都北京,在公安部的接待室,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不知情;在国家安全部,他们得到的回复是“无可奉告”。迄今为止,王立军的直系亲属都没有关于他的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据家属介绍,王立军年过八旬的独居老父亲,闻听王立军如此大的变故,整天精神恍惚、茶饭不思、念子心切。

关于王立军目前的处境,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消息。一个消息说:已经确认王立军“是间歇性幻想型精神病。幻想领导要迫害暗杀他,所以躲进美国领馆,等待北京大领导解救。”这个说法与先前的两个消息是吻合的--2月8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网传2月4日第三军医大学开具的证明称:“保健小组医生发现患者思维迟缓,思考问题及语言表达时缺乏逻辑性,经常出现情绪暴躁,喜怒无常等歇斯底里般的症状,经常出现情绪波动,曾有轻生念头。”“有关专家根据患者上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患者目前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如果消息属实,王立军目前最需要的是亲人的关怀与安慰,这也是最有效的精神治疗。没有任何理由对王立军家属隐瞒真相,并拒绝他们与王立军相聚,共同进行“休假式的治疗”。

另一个消息说:王立军事件被确认为“严重政治问题”,重庆市高层已经获知,问题性质是八个字:“叛国投敌,贪污腐败”。私自进入并滞留美国领事馆然后自愿离开,能否称为“叛国投敌”,这是需要存疑的。如果确有“贪污腐败”行为,需要拘留或逮捕,则应当严格依法办事。

2011年1月14日,王立军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上高票获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任何机关不得剥夺王立军的人身自由,不得拒绝王立军的亲属与之团聚。

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是指其党组或其办公机构许可。只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才能取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都是公开举行的,每次会议都有新闻报道。我们至今没有看到相关报道,所以我们认为羁押王立军的有关机关还没有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现在再退一步,假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秘密会议或以通讯投票的方式(这些做法于法无据)履行了“许可”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一条,拘留(逮捕)后,有关机关“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现在王立军被羁押早已超过了二十四小时,有关机关没有理由不通知他的家属。

我们希望:首先,应当迅速公布王立军事件的真相,对于六十年来第一宗副省部级干部私自“滞留”外国领事馆的案子,不能含糊其辞,蒙混过关,欺骗国人。其次,严格依法办案,不得采取法外措施,非法羁押。第三,不论王立军有罪还是无罪,都要用人道主义的态度来对待他和他的家人。

作者:陈子明

责编:吴雨

作者简介:陈子明,1952年生人,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生物学硕士,中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曾担任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所长,并在其主办的《经济学周报》中倡导改革。多次因参与民主运动系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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